美国最高法院
乡下人的悲歌在书中,美国最高法院是J.D.万斯在耶鲁所接触的法律界的重要参照——曾在该院出庭辩论的律师代表着职业成就的顶峰,而与该院相关的书记员职位则构成一条竞争激烈的职业道路。书中借助这种声望,展现法律界的准入机会、名誉和职业机遇如何在有志成为律师的人当中分配。
职业声望
耶鲁法学院校园的招聘周期间,万斯和同学们受到各家律师事务所的密切关注。招聘周开始时,万斯安排了十六场面试,后来流程令他精疲力竭,于是拒绝了其中几场。许多同学至少参加了十二场面试,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收到了录用通知。录用职位的年薪可达六位数,前来招聘的律师中还包括曾在美国最高法院出庭辩论的人。因此,美国最高法院是通过招聘学生者的资历进入叙述的,成为这些机会所伴随的职业声望的标志。
这种机会的充裕,与万斯仅仅两年前的经历形成对照——大学毕业后,他申请了数十份工作,每次都遭到拒绝。这一反差表明,获得精英法律界机会并非只是对才华的简单回报;在耶鲁法学院就读一年后,他所能获得的机会发生了显著变化。
书记员职位与通往最高法院的道路
书中将联邦司法书记员职位描述为为期一年的工作,年轻律师在任职期间阅读诉讼文件、研究法律问题,并协助法官起草意见。这类职位能提供法律实务训练,私营部门雇主也可能为此提供可观的签约奖金。美国最高法院的书记员职位则被呈现为这套更广泛制度中一个更具体、也更难以企及的目标。
申请者必须在审判法院与上诉法院之间作出选择,并决定申请哪些地区的职位。希望获得美国最高法院书记员职位的人,可以通过申请为某些输送人选的法官工作来提高机会,但这些法官的招聘竞争也更激烈。因此,书中将进入美国最高法院描述为取决于能否妥善应对一连串择优筛选,而非就读精英法学院便自然而然能够获得的结果。书中并未称万斯曾担任美国最高法院的书记员,也未称他获得过这样的职位。
叙事意义
在书中,美国最高法院将衡量地位的两种标准联系起来——曾在该院出庭辩论的律师所享有的公众声望,以及书记员职位所带来的职业优势。它的出现有助于将法律职业描绘为一种制度环境——机构关系与声誉能够影响求职机会和日后的发展机遇。与万斯早先屡屡碰壁的求职经历相对照,招聘周和书记员职位的讨论展现了进入精英法律圈的前景如何在短时间内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