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sta Barker谋杀案
凶手的思维克丽丝塔·巴克遇害案是芝加哥调查中的第三起凶杀案,也是佐伊·本特利和塔图姆·格雷理解逐渐显现的作案模式的转折点。巴克被发现时,遗体摆放在纪念处收到信件的俄亥俄街海滩;她与之前几名受害者一样,遗体呈现出的迹象不仅显示了杀人手法,也显示出精心穿衣和摆放的过程。她的案件为调查人员提供了一批新线索,也警示他们,凶手可能会在他们抓到他之前改变做法。
在俄亥俄街海滩发现遗体
一名警员在一次气氛紧张的案情讨论中赶到现场,报告又发现一名受害者,调查人员的注意力随即转移。纪念处收到信件的俄亥俄街海滩上,围观者挤在黄色警戒带旁,有些人举起手机拍照,两组新闻摄制组则在附近工作。塔图姆跟着马丁内斯警督走上沙滩,佐伊跟在他身旁;他意识到公众正关注此事,也因两人先前的分歧而对她感到不快。尽管警方试图拦住围观者,人群和摄像机还是使这次发现成了公开事件。
巴克坐在沙滩上,双手遮住脸,姿势像是在哭泣。她穿着一件黄色长袖衬衫和一条棕色裙子,赤着脚。这番布置让遗体显得静止而安详,但显然是刻意摆出的姿态,并非自然姿势。佐伊在几码外停下,随后才走近;塔图姆问她是否安好,并提醒她不必留在现场。他的关心短暂缓和了两人之间的紧张。
这一发现令塔图姆难以释怀。他查看现场后,把注意力转向水面和周围的海滩。这里是一段公共海岸,附近有公园,城市建筑就在更远处;然而,一名女子被遗弃在此的事实,如今给这处平常的休闲场所蒙上阴影。塔图姆不禁想到,居民还要过多久才会回来散步、跑步或游泳。因此,现场承载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意义——一处人们熟悉、共同使用的景观,以及一个新近被暴力标记的地点。
在连环案件中的位置与不断演变的作案模式
在现场,塔图姆认定巴克是第三名受害者。马丁内斯警督证实了案件发展的速度——她遇害时,距离前一名受害者遇害仅十一天。如此短的间隔加深了塔图姆的担忧,他害怕警方还没能查明凶手,就会发现另一名女子遇害。此案已不再是两起可以从容比较的谋杀;第三起凶杀让案件的重复性和紧迫性变得不容忽视。
巴克遇害案也为案件地图增添了一个地理位置不同的标记。她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时,正在布莱顿公园从事街头性工作,而她的遗体则在纪念处收到信件的俄亥俄街海滩被发现。结合先前的地点,这些标记让佐伊看出,凶手并未将活动范围局限于芝加哥的某个街区。她最后出现的地点与遗体发现地之间的距离,支持了一种暂定推测——凶手可以在一个地方接近受害者,再把她们遗弃在别处,而非只在某个熟悉的区域内作案。
调查人员思考了凶手可能如何接近巴克并转移她。佐伊将第一名受害者——一名在家中遇袭的艺术系学生——与之后的受害者作了对比;后者是妓女,可能会被说服跟随顾客前往别处。塔图姆认为,受害者受到控制的迹象使街头袭击的可能性较低——在那里控制受害者会很困难,而凶手更容易诱使她去一个较安全的地方。这些是调查人员的推断,并非对巴克最后几个小时的完整还原,但这些推断让他们把注意力转向谋杀前发生的接触。
衣着、摆放方式与遗体透露的信息
巴克的衣服和配饰成了有关事前准备的重要证据。佐伊指出,巴克穿着朋友说并不属于她的衣服,还戴着一枚不属于她的戒指。这使她的案件不同于苏珊·沃纳遇害案——由于沃纳是在家中遇袭,凶手可以取得她自己的衣物。受害者在遗体状态和穿着上的差异表明,凶手并非只是用她们原本拥有的衣服给她们穿衣。
之后,佐伊和塔图姆讨论时将这一线索发展成一项具体假设——凶手在杀害巴克之前带她去购物,也可能把这次外出伪装成与顾客见面的环节。若衣服适合不同体型的受害者,而非普通的通用衣物,就支持了凶手为每名女子挑选衣服的可能性。两人的讨论将巴克身上陌生的衣服,与杀人之前可能发生的一个环节联系起来。这一假设仍是对案情的推测,但为调查人员提供了可行的线索——搜查受害者最后出现地点与遇害地点之间路线上的场所。
巴克遗体的摆放方式也进一步印证了更广泛的作案模式。第一具遗体——苏珊·沃纳的遗体——被穿上晚礼服,但整个过程并不顺利——袖子撕裂,遗体难以摆放,最终呈现的效果也不像真人。相比之下,后来的受害者身上则显露出更有意图的穿衣和摆放痕迹。佐伊将这种差异解读为凶手在几起谋杀之间不断学习和尝试的证据。因此,巴克的案件不仅因与之前的凶杀案存在共同点而重要,也因为它显示凶手处理遗体的方式变得愈发周密。
调查、风险与后果
此案要求调查人员辨别哪些作案模式确有意义,哪些只是可能过早缩小搜查范围的假设。此前,佐伊曾质疑,凶手选择的地点是否表明他想引人注意,或是在与警方玩一场游戏。她指出,这些地点虽然属于公共场所,但夜间可能空无一人,也没有监控摄像头;她还认为,摆放遗体或许本身就具有意义。巴克被放置在海滩上,促使调查人员继续探究这一问题,但这一点本身并不能证明凶手的动机,也不能确定摆放姿势的含义。
当时,调查人员还没有能够明确区分嫌疑人的具体描述。马丁内斯警督提议在可能有人接近妓女的区域设伏,同时承认调查组并不清楚该具体留意什么。初步侧写认为,凶手看起来强壮但不特别具有威慑力,开着一辆外观相当不错的汽车;这样的描述过于宽泛,可能适用于许多男性,包括警局内部的人。于是,巴克遇害案虽然加剧了紧迫感,却未能立刻解决实际问题——如何辨认凶手。
后续进展进一步凸显了假定受害者类型固定不变的危险。佐伊推断,凶手知道警方怀疑他专门寻找妓女下手;在险些被捕后,他可能会转而选择另一名同样容易受害的人。她还认为,凶手会更快采取行动,防止受害者联系任何人。这一判断使巴克遇害案不再只是连环案件中的一个条目,而成为犯罪过程正在变化的证据——凶手的惯常做法或许能提供线索,但受到压力时,他也可能改变这些做法。此案的关键意义就在于这一双重启示。巴克的衣着、姿势和遗弃地点帮助揭示了逐渐形成的作案模式,而十一天的间隔以及凶手可能改变做法这一点则清楚表明,理解作案模式并不等于阻止下一次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