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作家懂得何时不写”
女人“好作家懂得何时不写”表达了亨利·奇纳斯基的看法——文学判断力也包括懂得何时停笔。在艾瑞丝·杜阿尔特来访期间,他把写作暂放一旁,而不把持续创作当作艺术自律的证明;这句话也将休息重新看作创作的必要部分,而不只是没有工作的表现。
语境中的这句话
奇纳斯基在描述艾瑞丝·杜阿尔特逗留期间的其余时光时,思索了这个想法。他们喝酒、吃饭、发生性关系、沿海岸长途兜风,还在海鲜咖啡馆用餐;他没有写作。这段平凡而平静的时光构成了这句话直接的语境——周遭生活继续进行,他可以让打字机一直闲置。
他将懂得何时不写与会打字区分开来。他说,谁都能打字,同时承认自己打字不行、不懂拼写,也不懂语法。他所说的判断力来自别处——来自辨认何时该暂停写作。这一区别使这句话与其说是在夸耀技术上的精通,不如说是在表达对时机和克制的看重。
休息与写作生活
奇纳斯基把创作休息比作性方面的休息,称两者都需要让“神性”恢复。他的比较显露出,他如何通过身体与性的语言理解自己的工作;这些语言在他的叙述中反复出现。然而,这个比喻有意呈现出不对称之处——他说,相较于性欲,他更容易让写作休息,因为发生性关系的机会时有时无,似乎要求他趁机会尚在时把握住。
这番思考从眼前的来访延伸为回顾性的判断。奇纳斯基说,他认为自己停止写作十年是人生中最幸运的事之一,并补充说,有些评论家或许会认为这对读者也算幸运。他把暂时不写呈现为并非永久放弃,而是一段可能有益的间歇,能够改变写作者的经历,也改变读者能够读到的作品。
与强迫性写作相对照的格言
这种对休息的描述,与较早呈现的写作图景并置在一起——写作是一种辛苦、由酒精助力的惯常活动。离开做了十二年的邮政工作后,奇纳斯基尝试写第一部小说,并给自己定下每晚写十页的目标。他喝威士忌和啤酒,抽雪茄,一直打字到天亮,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自己写了多少;每晚的页数可能达到十七、十八、二十三或二十五页。之后还得修改或丢弃这些页稿,而这部小说用了二十一夜才写完。与这种爆发式产出相对照,后来的格言把选择和停笔也纳入写作技艺之中。
这句话也出现在一些场景中——在这些场景里,喝酒被视为应对各种境况的方式。奇纳斯基说,遇到坏事时他喝酒以忘掉它,遇到好事时他喝酒以庆祝,什么事也没发生时他就喝酒让事情发生。他说自己是个酗酒者,成为作家有一部分原因是想在床上待到中午;这一讽刺性的说法戳破了把写作简单描绘成自律劳动的传奇。这句格言并未消除其中的矛盾——它为工作设下界限,同时也让塑造他工作生活的习惯显露出来。
经受事件检验的原则
奇纳斯基在其他时候的行为表明,他并不总是按照平静的艺术日程搁下写作。在与莉迪娅·万斯发生激烈的电话争执后,他给她写了四页信,用血签名并寄出;后来,两人因一瓶酒发生肢体冲突后,他等酒铺开门,又给她打电话。这些事件将写作置于一段关系的冲突和饮酒循环之中,而非他描述艾瑞丝来访时那种相对平静的间歇。
他作为作家的公众形象,同样通过机智和自嘲来表演。在休斯敦,他因腿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并在服用抗生素而保持清醒;有人问他为何没喝醉时,他回答说亨利·奇纳斯基来不了,而他是自己的兄弟埃弗拉姆。在另一次谈话中,他否认喝酒有助于写作。这些时刻并未直接界定何时该写作,却展现了他的文学形象如何反复把身体状况和酒精转化为面向公众的表演素材。
这句话的意义在于,它坚持认为写作不等同于打字、产量或随时守在稿纸旁。奇纳斯基可以赞许远离打字机的一段时间,尽管他的经历也让审慎克制这一理想变得复杂——第一部小说源自每晚令人筋疲力尽的过度写作,而后来探访艾瑞丝时,他则能把不写作称为一种判断力。这句格言将两面并置,却没有假装它们已经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