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einstein Company 2015 Code of Conduct and contract penalties
她说:揭露性骚扰真相,点燃#MeToo运动韦恩斯坦公司2015年行为准则及合同罚则,为针对哈维·韦恩斯坦的指控建立了正式应对机制,但其核心逻辑是保护公司的经济利益,而不是保障员工免受骚扰。条款在纸面上规定了后果,却没有解决公司将如何处理以往投诉证据的问题。
董事会监督与合同审查
这些合同条款是在涉及兰斯·梅罗夫的谈判中形成的。梅罗夫是2013年任命的三名独立董事之一。包括梅罗夫的雇主智威汤逊集团和高盛集团在内的投资者,期望他代表股东监督韦恩斯坦兄弟。起初,他关注的是财务不当行为和公司的整体失能;他听说过韦恩斯坦把朋友安排进电影的传闻,但把制片人与年轻女性的关系理解为婚外情,而不是可能导致职场责任的行为。
一项摸臀指控登上头条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梅罗夫担心公司可能面临一连串性不当行为指控,并认为韦恩斯坦续签合同是处理这一风险的机会。作为负责续签工作的董事之一,他可以查阅韦恩斯坦的人事档案。韦恩斯坦拒绝让他查阅,戴维·博伊斯则提议由自己审查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潜在的法律问题。梅罗夫不信任这种安排,因为博伊斯有时似乎代表公司,有时又代表韦恩斯坦;如果档案中含有不利信息,这两方的利益可能发生冲突。
行为准则及其罚则
谈判达成的条款要求公司制定新的行为准则。如果公司不得不支付因韦恩斯坦不当行为而产生的和解款,韦恩斯坦就须承担相关费用,并面临逐级增加的经济罚款——第一次和解罚款25万美元,第二次50万美元,之后金额逐步增加,最高达100万美元。合同还明确规定,公司可以因其不当行为终止合同。
这一罚款表把未来可能出现的指控视为一系列可以计算的成本。它提供了一种将和解费用从公司转移出去、并对韦恩斯坦施加经济后果的机制,但本身并未规定公司会调查投诉,也未保障员工得到保护。这套安排甚至可能让人觉得,指控或许还会继续出现,而逐步增加的付款就是应对办法。
已见证据及应对措施的局限
2015年7月1日,会计师欧文·赖特和另外两名高管在比佛利山四季酒店与梅罗夫共进早餐。他们谈到了言语辱骂方面的投诉,赖特还向梅罗夫展示了备忘录的几页内容,概述韦恩斯坦对艾米丽·内斯特做过的事。高管们担心带走这些文件可能带来风险,因此梅罗夫就在餐桌旁阅读。备忘录为梅罗夫提供了他所怀疑的那类行为的证据,但并未促使他推动更深入的应对。
梅罗夫后来淡化了这份备忘录的重要性,回忆说那是一份质量很差的复印件,并指出文件是由内斯特的同事而非内斯特本人提供的。戴维·博伊斯承认韦恩斯坦多年来曾向女性支付和解款;在得知没有动用公司资金后,梅罗夫没有追问更多细节。他认为,写入合同并经谈判达成的行为准则和罚则已经提供了足够保障。
这一判断体现了该规则的主导思路——梅罗夫主要试图确保公司在出现更多指控时不会遭受损失,而不是确保女性不会受到骚扰或伤害。他认为公司已有法律和经济保障后,自己的工作便已完成。因此,这些条款虽正式规定了后果,却没有解决如何预防相关行为这一根本问题。
条款无法解决的问题
行为准则和罚款表并未平息关于韦恩斯坦的行为是否给公司造成严重问题的争论。在后来一次紧急董事会电话会议上,梅罗夫对韦恩斯坦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聘请律师和公关公司处理一篇即将刊出的报道感到愤怒。随后,戴维·博伊斯告诉董事会,这篇报道会造成损害,并介绍了一系列和解情况;与此同时,他反对为韦恩斯坦辩护,也反对立即解雇他。这一事件暴露出合同保障与有效监督之间的落差——董事会虽制定了经济框架,却仍不清楚指控的规模以及应当如何应对。
这些条款的意义在于揭示了这种落差。它们将与不当行为相关的和解款转化为明确的费用阶梯,并将终止合同列为可采取的合同后果;但梅罗夫收到的证据遭到淡化,整个制度的关注重点仍是法律责任。实际上,旨在保护组织的规则,完全可能与保护组织内部人员的工作不足同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