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5:29–30除去犯罪肢体的训诫
我知道这是真的《马太福音》5:29–30除去犯罪肢体的训诫,是叙事中的一条《圣经》诫命,托马斯·伯德西将其变成了字面意义上的命令。他在祈祷中反复诵念这段经文,并深信自己与上帝立有契约;这为他决定砍下右手赋予了宗教形式。这一事件也揭示了托马斯对这条诫命的确信,与多米尼克·伯德西痛苦叙述这种确信造成何等代价之间的落差。
经文诫命及其阐释
1990年10月12日,特蕾莎·芬内克在图书馆的学习隔间旁训斥托马斯后,他重新默默祈祷,并反复诵念《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九节和第三十节。这段经文既提到眼睛,也提到手:“若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剜出来丢掉……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因为失去你肢体中的一个,总比全身被扔进地狱更有益。”在这一场景中,这段经文不只是沉思的对象。托马斯把其中的话当作行动准则。
小说通过多米尼克的叙述呈现这种字面解读;多米尼克说,他的叙述依据托马斯告诉他的内容,以及与“沙漠盾牌行动”的新闻同时刊出的报纸报道。这一区别很重要——读者接触到的事件,是由一位正在重构事件的兄弟讲述的,而不是一篇不带个人色彩的报道。这段叙述确立了托马斯的宗教阐释是他采取行动的直接框架,同时也清楚表明,多米尼克后来的判断受到悲痛与负罪感的影响。
图书馆中的实践
托马斯拿起雷·伯德西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带回来的仪式短刀。直到前一天下午,它还入鞘挂在兄弟俩童年时的家中墙上,被人遗忘;到了图书馆,它成了托马斯将《圣经》诫命化为实际行动的工具。他用左手按自己在脑海中排练过的步骤行事,划开右手腕,切断骨头,直到整只手被砍下。
疼痛没能阻止他。后来为托马斯治疗的骨科医生说,疼痛本应使他在中途停手;这凸显了他完成行动时的决心。这场身体上的折磨让隐喻与行动之间的区别一目了然——托马斯没有把失去手描述成意外或不愿承受的后果,而是视为宗教使命所要求之事。
托马斯的确信与事后影响
事后,托马斯否认修复或约束能够了结此事的可能。他警告说:“我还会把它再扯下来。”并坚称:“我与全能的主上帝立有契约。”医生说,工作人员可以约束他几天,让神经再生;托马斯回答:“这宇宙中只有一位救世主,医生。”接着大喊:“而你不是!”这段对话表明,医疗治疗以及重新接回手的可能性,都没有取代托马斯声称属于自己的精神权威。
多米尼克后来以不同方式解读这段经文——他将他们走到当前危局这一步归咎于托马斯对这条诫命的执念,心想若没有这段经文,他们就不会踏上这趟旅程,也不会面对记者打来的电话。他的回顾并未抹去托马斯的确信;相反,它揭示了托马斯赋予牺牲的意义,与兄弟所看到的后果之间令人痛苦的分歧。因此,这条诫命既是托马斯采取行动的经文依据,也是一个冲突焦点;多米尼克借此试图理解并谴责所发生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