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han在英国的异乡生活与返美归乡
欺骗内森在英国的异乡生活与返回美国,是一段从文化疏离走向重新感受到、尽管并不完整的归属感的历程。在英格兰,内森觉得自己无法完全进入或理解这个国家;在纽约市,日常相遇和犹太人的存在,让家园再次变得可感。他的归来更清楚地解决了流亡的地理问题,却没有彻底解决身为局外人的感受。
英国与归属感的限度
内森在英格兰的生活,是通过他后来与无名英国女人的一场谈话呈现的;她问他是否因为英格兰对他来说过于基督教化才离开。内森不愿把自己的离开归结为单一原因——书中对英格兰的描绘并非全部解释,而他们的分手也只是他离开的几个原因之一。不过,他承认,在小说里,英格兰已经成了一个让他觉得自己是外国人的地方。因此,这个国家既是他实际生活过的场景,也是昔日恋人借以重新审视两人关系意义的一种文学建构。
女人的回应打破了英国局内人和美国局外人之间简单的区分。她说,和内森在一起时,有时会让她觉得自己身处祖国之外;但通过他,她也对置身祖国之内有了部分感受。她从他身上学到了东西,尽管两人的亲密关系也让这个国家在他看来更加难以理解。在认识她之前,内森以为英格兰有某些部分正向他靠近;越了解她,他越觉得自己无法理解这个国家。因此,他的疏离并非只是未能建立亲密联系所致。亲密关系反倒使他更清楚地看见自身理解力的限度。
女人回忆说,内森每天都把自己藏在一间小屋里,那里甚至没有床。这个细节表明,他与英格兰的距离既是文化上的,也是身体上的——他住在那里,但生活中很大一部分都与周围的公共世界隔绝。房间本身不足以解释他为何离开,内森也明确说过离开的原因不止一个。不过,这个细节确实强化了他对这个国家的叙述中,居住与参与之间的对照。
监视与跨境生活
内森在国外生活的叙述,与关于人们在捷克斯洛伐克政治环境中所承受压力的证词并置。一名捷克女人讲述了自己在美国图书馆工作的经历——她学过文学,最初经由一名文化专员得到这份工作。她把这份工作看作一个难得的机会,既能与书为伴,也能运用所学;她说,那两年过得非常好。不过,据她所述,负责批准外国人就业的机构其实是秘密情报部门的一个分支。她深受美国同事欢迎,这反而使她的处境更加困难;最终,她被叫去谈话,并被要求为该部门工作。
对方明确以保密要求和起诉威胁来施压。女人拒绝在不知道文件内容的情况下签字,随后又拒绝了招募。她说,对方告诉她,她在图书馆没有前途,必须另找工作。美国官员也找她为他们工作,她同样拒绝了。她的叙述描绘了一种受双方压力所限的生活——她掌握多种语言,包括德语,这使她成为利益相争各方的可用之人,却没能因此获得安全。这是她的经历,不是内森的;它与内森的叙述并置,拓宽了全书对流离失所的呈现,展示政治权力如何侵入日常就业和行动自由。
另一段关于布拉格的回忆,则具体呈现了旅行的危险。叙述者说,自己第一次去那里是在1971年,当时刚写完一本书,从维也纳出发。他后来又在春天回去,逐渐习惯被警察跟踪;1975年,身穿制服的警察在街上拦住他,要求他去警察局。他出示了护照、签证和酒店身份证明,但警察坚持说这些都不够。他用英语和学校里学过的法语大声喊叫,向旁观者求助,还请一对年轻的德国情侣留在附近,以防他被带走。警察去找便衣人员商量时,他跳上一辆驶过的有轨电车逃走,两站后改变方向,并从一个电话亭打给一位捷克朋友。朋友告诉他,警察原本就是想吓唬和骚扰他。尽管他回到酒店后没有再遇到事情,却再也无法取得前往捷克斯洛伐克的签证;他离开布拉格后,那位曾给他出主意的朋友被连夜盘问。这件事属于全书对跨境脆弱处境的整体描写,并不能证明内森本人也遭遇过同样的警察拦查。
返回纽约市
昔日恋人再次交谈时,内森说自己已经不在英格兰,而是永久定居在美国。女人读过他的书,也曾犹豫是否要给他打电话,因为她知道这通电话可能对自己的婚姻产生影响。他们的谈话表明,归来不只是更换住址——英格兰、这段恋情和小说已经交织在一起,所以内森对回家的讲述,也是在讲他如何呈现自己离开的地方和女人。
内森说,自己在纽约市长时间散步,偶尔会发现自己面带微笑地说:“家。”这种认知出现在一些细小而不经意的时刻,而不是他早已得出的结论。他说,直到回来几个月后,自己才明显感受到那种曾经怀念的特质。这个迟来的感受很重要——家并非只是英格兰的反面,也不是一抵达就能立刻理解的地方,而是在一再体验归来生活的过程中逐渐显现的。
他具体说,自己怀念的是犹太人——并非只是作为抽象存在的犹太人,而是有气势、有欲望、会愤怒、会争辩、无所顾忌的犹太人。他列举的都是公开、甚至有些尖锐的归属表现——抱怨、不肯迁就、占据空间的人。他开玩笑说,纽约市才是真正桀骜不驯的锡安,还说与纽约市相比,就连特拉维夫似乎都太过基督教化。这种夸张把文化归属变成了对质地与举止的追问——这座城市之所以像家,是因为其中的犹太生活张扬而鲜明,而不是因为它能提供宁静舒适。
流亡、归来与小说
女人说内森已经回到部族的怀抱,内森接受了这个说法,并称这一事实很奇怪。她回答说,他的归来很像《奥德赛》里的返乡。内森俏皮地问她把自己安排在什么角色上,她却认领了荷马的角色——她一直在想写一本关于他的书。这番交谈让他们的个人历史重新回到文学之中,也颠倒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先前是作家以一段恋情写成一本书,如今则是昔日恋人设想写一本关于他的书。
这个结尾没有让内森的归来变成与故土的简单和解。他可以说“家”,也能指出自己怀念的是什么,但女人对他小说的看法依然是谈话的一部分——书中的英格兰让他成了外国人,而他们的关系则让她以不同方式看待自己的国家。纽约市的犹太归属感回应了一种疏离,却没有抹去亲历经验与文学叙述之间的距离。相反,返乡成了昔日恋人可以争论、阐释,并且可能写成作品的又一个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