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席里的十二只旅鼠

铜牌判决

“陪审席里的十二只旅鼠”是迈克尔·哈勒用来比喻这样一个陪审团的说法——其成员倾向于跟随辩方的引导。这个说法把他对陪审员遴选的看法浓缩成一个悖论——本应排除偏见的程序,实际上却成了争取召集愿意接受一方陈述的陪审员的较量。在沃尔特·埃利奥特案的审判中,这句话既描述了哈勒的遴选策略,也概括了决定陪审团会相信哪种说法的更大角力。

含义与遴选规则

哈勒将自己的理想与陪审员资格审查的正式目的相对照;他解释说,这一程序旨在排除偏见和欺骗。若陪审员表明自己无法以开放心态审理案件,便可因有因回避将其免除,而且此类免除没有次数限制。律师也可以使用数量有限的无因回避权,免除候选陪审员,而无需证明存在回避理由。由于本案涉及谋杀指控,双方各自最多可以行使二十次无因回避权。

因此,规则为律师提供了不同的方式来影响陪审团成员构成。思想封闭可能成为有因回避的理由,而无因回避则让律师能够凭直觉和策略判断行事。这种裁量权也有界限——若利用无因回避组成带有种族偏见的陪审团,就可能招致对方反对和法官干预。哈勒的比喻并非在描述法律标准,而是在揭示他认为程序背后的对抗性目的——双方都希望陪审员倾向于接受己方的说法,而不只是组成一个抽象意义上公正的陪审团。

倾向辩方的陪审团

在哈勒看来,理想的陪审员本就同情辩方,或者能够被说服而转为同情辩方。他希望陪审员对州方和警方抱有成见,并将他们描述为辩方可能争取到的助力。“旅鼠”的形象不仅意味着认同某个具体论点,也暗示着这样的陪审员会在审议时寻找可以跟随的引领者。

这种偏好影响了哈勒如何评估一名看似平常的候选陪审员。个性并不显得特别强势、立场居中的陪审员可能很有用,因为审议室里较有影响力的人可能左右他们。不过,与其说整个陪审团都由追随者组成对他更有利,不如说其中有一名自信且倾向辩方的陪审员、能够带动其他人,会更合他的心意。因此,他的策略有赖于两者兼备——愿意接受影响的陪审员,以及有足够威望或个性引导他们的人。

控方关于埃利奥特作案动机和机会的说法,使案件利害关系更加突出。州方辩称,他妻子的婚外情以及婚前协议的条款构成了他的作案动机,而他的汽车何时离开阿奇威影视公司,可能证明谋杀发生时他人在马里布的住宅。尽管控方对自己的理论信心十足,哈勒仍认为证据薄弱且只是间接证据。他需要愿意质疑这些事实如何相互关联的陪审员,而不是只接受控方将其串联成的连贯故事。

陪审员遴选中的策略

遴选期间,最初被叫到陪审席的十二名候选人中有六男六女,职业从邮政工作和工程,到教学、编剧及退休人员不等。哈勒在表格上记录他们的回答和倾向,并用颜色标记自己的评估。朱莉·法弗罗发短信告诉他,八号和十一号席位的两名新候选人可能是他想要的旅鼠——他们的回答似乎立场温和,而哈勒认为这类陪审员在审议时可能容易受到影响。

其他候选人的去留显示了这些判断如何转化为法庭策略。控方以有因回避为由要求免除一名艺术家时,哈勒提出反对,斯坦顿法官驳回了这一要求。检察官杰弗里·戈兰茨随后用掉了最后一次无因回避权,将她排除。哈勒则将倒数第二次无因回避权用在一名树木修剪工身上。戈兰茨已经用尽无因回避权;在哈勒看来,他犯下了更为重大的错误,竟让一名律师留在陪审团中。

这名候选陪审员是三号陪审员。他虽不从事刑事法律工作,却曾研习刑法,以取得律师资格。哈勒认为,这样的背景对辩方有利——此人懂得法律,能看出辩方处于弱势,也可能被选为陪审团主席。哈勒由此推断,若真如此,其他陪审员在审议时可能会先听取他的意见。哈勒相信,这名律师或许能带领他们作出无罪裁决,或者至少坚持反对定罪,阻止陪审团达成一致。这些只是哈勒在不到半小时的询问后作出的策略性预判,并不保证该陪审员最终会如何行事。

叙事后果

这个说法的重要性不止于遴选陪审团的具体做法。哈勒在开庭陈述中试图用更简单的辩方叙事,取代控方复杂的说法——他辩称,州方拼凑的是障眼法,而不是能够证明埃利奥特有罪的证据。他想要的旅鼠,就是接受这种重新诠释的听众。他们的作用不只是接收证据,还要决定哪种解释赋予证据意义。

后来,埃利奥特告诉哈勒,杰里·文森特曾以为一名潜伏在陪审团中的受贿陪审员会帮助辩方取得想要的结果,但后来又说自己有一颗“魔法子弹”,即使没有那名陪审员也能赢。埃利奥特相信,文森特是因为打算退出这项安排才遭到杀害。他的说法将哈勒通常的陪审员遴选盘算,与暗中操纵陪审团的行动联系起来,同时仍保留了一个区别——这是埃利奥特的指控,并非对文森特之死已有独立证据证实的解释。

因此,这个说法带有刻意营造的张力。哈勒理想中的陪审团会追随辩方的引导,但后来的揭露表明,暗中安排一名听命于人的陪审员进入陪审团,远比普通的辩护策略险恶。同时,本案也为辩方提出的另一种解释提供了具体证据基础——专家证词认为,埃利奥特身上的枪击残留物,是他接触一辆四号巡逻车后部所致,之后又从他的手和手臂二次转移到夹克前襟。十二名追随者的形象属于哈勒的说服理论;残留物解释则展现了他必须拿出何种具体证据,才能让他们有理由接受辩方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