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托邦人
乌托邦乌托邦人是一个岛国政治共同体的居民。拉斐尔将其描述为一场检验公共福祉能否优先于私人财富的实践。他们共享物资,遵循公民程序,并容纳不同的礼拜形式;这使他们有别于拉斐尔所谴责的那些社会——在那些社会中,权贵积聚财富,而从事必要劳动的人却陷于贫困。然而,他们的秩序并非毫无矛盾——它始于征服,将土地闲置视为扩张的理由,而且只在公共和平和对灵魂与神意的共同认知所设定的限度内保护宗教差异。
岛屿的起源与形成
岛上的政治秩序始于乌托普斯的征服。他征服了一个最初名为阿布拉克萨的地区,并制服了当地居民。随后,他下令开凿一条长十五英里的运河,穿过这片土地,使其与大陆分隔。被征服的居民和乌托普斯自己的士兵共同参与了这项工程,工程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完成。因此,岛屿的地理屏障并非单纯出自自然,而是有意的政治与军事行动的结果。外来者难以进入岛屿,水下暗礁和只有本地领航员熟知的水道构成险阻;沿岸标记也为本地船只导航,而岛屿的入口足以阻挠入侵舰队。
拉斐尔描述了一个由五十四座城市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各城共享礼仪、习俗和法律。每年,各城派出三位元老前往中央城市阿马乌罗特,商议共同事务。这段叙述强调全岛的统一,同时也呈现了一个有意设计的集体议事制度。在城市层面,每三十户人家每年选出一名官员;城市各区的官员再从民众提名的候选人中选出一位亲王。除非有人怀疑亲王图谋奴役民众,否则他终身任职;其他官职则定期改选。公共事务必须经过数日讨论,重要提案须先经各地的家庭群体审议,之后才能提交元老院;遇到重大事项时,则提交全岛大会。这些程序明确旨在防止统治者密谋改变政体并奴役民众。
家庭、人口与土地
家庭和人口受到管理,是共同公民制度的一部分。女子婚后迁出原有家庭,儿子和孙子则留在家中,听从家中最年长者的权威。每座城市的家庭不得超过六千户;为使各户家庭人数维持在规定范围内,子女会在子女数量不同的家庭之间调配。若有些城市的人口增长慢于其他城市,也可以从岛上其他地方调入人口,以补充这些城市的人口。
人口总数增加时,乌托邦人会派遣公民前往邻近大陆建立殖民地,那里的人拥有的土地多于他们能够耕种的面积。新来者邀请当地居民加入他们的社会并遵守其规章;拉斐尔称,这种安排能使土地得到充分利用,足以供养双方,因此两地人口都可能从中受益。但当地居民未必会接受。若他们拒绝遵从,乌托邦人便会将他们逐出自己划定的领土;若他们反抗,就会动用武力。乌托邦人认为,一个国家拒绝让他人使用闲置土地,是正当的开战理由;他们的依据是,人们天生有权使用维持生计所必需的闲置土地。然而,如果瘟疫使一座岛上城市人口严重减少,他们会先放弃殖民地,而不让岛上城镇人口衰减。这一政策以共同维生为名,却也伴随着驱逐拒绝接受殖民者主张和规章的人。
共同供给与政治目的
拉斐尔将政治共同体的物资安排视为其公共精神的基础。他认为,人们既然不依靠私人财产来满足所需,便无须将私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物资存放在公共仓库中,每个人都可以不经付款或交换,领取家庭所需。在他的叙述中,稳定的供给消除了匮乏之忧,而这种忧虑会促使人们囤积;没有私人积累,也就消除了以牺牲他人为代价炫耀财富的动机。
这一说法支撑着拉斐尔对乌托邦人与其他社会的更广泛对比。在那些社会中,贵族、银行家等人过着奢侈生活,车夫、铁匠和农夫却以微薄报酬承担不可或缺的劳动。在他描述的政治共同体中,没有人贫困或缺乏所需;无法继续劳动的人也仍能得到照料。拉斐尔称这种状况是一种共同的富足——人们没有私人财产,却能生活无忧,不必担心自己或家人的供给。他还认为,统治者的安全更多取决于民众的福祉,而非统治者的私人财富,因为贫困并不会使民众安于服从,反而可能引发动乱。因此,在拉斐尔的政治论述中,民众福祉既是道德准则,也是稳定的条件。
宗教多样性及其界限
乌托邦居民信奉多种宗教,有时同一城镇中便有不同信仰者。有些人崇拜天体;另一些人则把以德行或功业闻名的人奉为神明。拉斐尔说,许多最有智慧的人转而崇拜一位永恒、无形、无限而不可理解的神祇,他们称其为弥特拉。尽管他们在具体信仰上意见不同,他仍称他们都承认有一位创造并统治世界的至高存在。据说,他们的宗教差异逐渐缩小;不过,这段叙述也记载了某些人将灾祸视为神的惩罚,因此不愿放弃旧有的礼拜形式。
基督教教义的传入又带来进一步变化。听闻基督的教诲、生平和奇迹,以及基督教殉道者的坚贞之后,许多乌托邦人开始倾向这一宗教并接受洗礼。拉斐尔没有断定,他们的回应究竟源于神的启示,还是因为基督教似乎与共同财产制度相契合。由于幸存的旅行者中无人受过圣职任命,皈依者虽接受了洗礼,却无法领受其他必须由祭司主持的圣礼。他们讨论是否可以从自己当中选出一名祭司,在没有教宗授权的情况下履行这些职责;他们似乎准备作出这样的选择,但拉斐尔离开时,他们尚未这样做。
宗教宽容法归于乌托普斯制定;此前,他发现当地居民因宗教争端而分裂,因此更容易被征服。该法允许人们信奉一种宗教,并以辩论和温和友善的态度劝说他人,但禁止对持不同意见者使用武力、加以斥责或怀有敌意。这种保护并不涵盖煽动行为。一名新受洗者一再谴责其他宗教及其信徒,因而受到审判并被放逐;拉斐尔强调,他受罚并非因为贬损他人的信仰,而是因为煽动叛乱。这一区分表明,法律以公共和平为界限——宗教分歧可以存在,但被判定为会激化民众情绪的行为则可能受到惩罚。
他们的公共礼拜使这种包容有了制度形式。乌托邦居民的庙宇数量不多,宽敞而略显昏暗,因为祭司相信,适度的光线有助于凝聚心神、增进虔敬。庙中没有神像;礼拜者可以依照自己的宗教观念想象神。共同使用弥特拉这一称号,并采用不偏袒任何特定信仰的祷文,使不同教派能够参加公共仪式,同时保留各自不同的私人礼仪。在季节性节庆期间,他们为刚刚结束的时节献上感谢,并为即将开始的时节祈祷。拉斐尔还描述了一段庄严的祷文——祈求上帝揭示是否另有更蒙悦纳的政体或宗教,并承诺无论上帝引向何处,都会追随。这一誓言意味着,政治共同体对自身秩序的信心,形式上仍接受可能需要修正这一前提的检验。
拉斐尔的理想与叙事中的保留
拉斐尔以乌托邦人为例,支持他的论点——共同所有制能够将自利导向公共供给。他认为,乌托邦的政体才是唯一名副其实的政治共同体;他说,别处的人或许口称公共福祉,人人却都在追求私人财富。在乌托邦,共用仓库保障了物资取得,使人们能够追求共同福祉,而不必担心自己的家庭会缺少必需品。他还预期这种安排能够长久维持,因为在他看来,它消除了动摇其他国家的野心和党争的根源。
这段叙述并未将拉斐尔的理想直接确认为全书的最终判断。在他描述之后,托马斯·莫尔指出,其中有若干方面令他觉得荒谬,尤其是乌托邦人的战争方式、宗教观念,以及没有货币的共同生活。由于拉斐尔已经疲倦,也可能不愿听到反驳,莫尔的回应有所克制,因此叙事在未解决分歧的情况下结束了这场对话。由此,乌托邦人既是对不平等社会的一种替代方案,也是一场论辩的主题,而相关主张仍可受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