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与乌托邦人
乌托邦基督与乌托邦居民的关系,始于拉斐尔和他的同伴向岛民讲述基督教教义、基督的一生以及殉道者的坚定不屈。许多乌托邦居民接受了洗礼,部分原因是他们认为基督教与共同财产相契合。但这次相遇并未简单取代他们原有的宗教——皈依发生在一个保护宗教差异的社会之中,而新基督徒希望举行更多宗教仪式的愿望,暂时还无法得到满足。
基督教教义及其吸引力
拉斐尔讲述,乌托邦居民听到了基督教教义、基督一生的经历以及归于基督的奇迹,也听到了殉道者的坚贞;这些殉道者甘愿赴死,帮助基督教在许多民族中传播。岛民十分倾向于接受这一信仰。拉斐尔没有明确说明他们作出这种回应的缘由——这或许源自神的启示,也或许是因为共同财产的吸引力——他们本就珍视共同财产。他指出,基督和他的追随者曾依照这一原则生活,而且一些最虔诚的基督教团体仍在践行这一原则。
这种联系赋予这次相遇以社会意义和神学意义。基督教传入乌托邦居民中,不仅是一套教义,也是一种似乎与他们的共同生活安排相契合的生活方式。然而,他们对基督教的向往,并不能证明所有乌托邦居民都皈依了基督教,也不能证明其他宗教已经消失。拉斐尔描述了岛上多种礼拜形式并存的情形,同时指出许多人接受了基督教。
洗礼与尚未建立的教会
许多皈依者接受了洗礼,但旅行者无法为他们施行其他圣事。他们一行中有两人已经去世,剩下的四人都没有受任为司祭。因此,新受洗者了解了其他圣事,并渴望领受这些圣事,却无法接触到能够为他们施行圣事的司祭。
司祭人手不足引出了宗教权威的问题。乌托邦居民讨论,他们自行选出的人,是否能够在没有教宗授予权威的情况下胜任司祭职务。他们似乎已决定自行选任司祭,但拉斐尔说,他离开时此事尚未实现。因此,这段记述呈现出一种真实却尚未在制度上完备的皈依——一个群体可以接受信仰并寻求领受圣事,却仍未就建立教会职务达成共识,或缺少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
宗教宽容中的皈依
乌托邦居民对基督教的回应,受到乌托普斯制定的一项法律影响。这项法律出台之前,宗教分歧曾削弱岛上的原住民。法律允许每个人信奉自己选择的宗教,并通过辩论以及彬彬有礼、态度温和的行为劝说他人。法律禁止在宗教争论中使用武力、斥责和恐吓;违反这一规定者可能被放逐或奴役。法律明示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宁,避免轻率地裁断宗教问题。乌托普斯还认为,不同的礼拜形式或许都源自神;如果真理得到论证,并在没有偏见的情况下受到聆听,就应当能够不借助暴力而占据上风。
这项法律既保护新基督徒,也保护没有皈依的人,同时也限制皈依者宣扬信仰的方式。一名新受洗者多次公开谴责其他礼拜形式及其信徒,激起民众愤怒,因而受到惩罚。他被判放逐,原因是煽动骚乱,而非选择基督教或仅仅贬低另一种宗教。这一事件划定了宽容的界限——允许信仰和和平劝说;但威胁公民秩序的宗教煽动则不被允许。
共同礼拜与多元主义的限度
基督教进入了一个公共宗教活动旨在容纳差异的社会。乌托邦居民信奉多种宗教,但他们的神庙和共同礼拜强调各教派能够共享的内容。神庙中没有神的形象,而共同使用的名称“弥特拉”表达神的本质,却不规定对神的某一种解释。各教派在私人住所中保留各自独特的仪式,公共礼拜则避免采用与特定信仰相抵触的形式。
这种安排说明了乌托邦居民为何欢迎基督教,也揭示了这种欢迎的限度。乌托邦居民认为基督教教义与共同生活相契合,因而颇具吸引力;与此同时,他们仍维持着一个允许不同宗教共存的公共秩序。他们的宽容并非没有边界——他们认为,相信灵魂会随肉体一同消亡,或相信世界受偶然支配、并无天意安排,都与公民责任不相容。持有这些观点者不会因其信仰而受惩罚,但不得获得荣誉、担任公职或出任受托职务,其公开宣扬这些观点也受到限制。因此,基督教既不是通过强制皈依而被接受,也没有成为唯一的公共信仰;它是在一个保护与排斥界限都经过审慎划定的多元体系中,成为一种影响深远的信仰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