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
关塔那摩日记《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是九一一袭击后国会通过的授权;书中将其视为关塔那摩湾拘押营运作所依据的法律框架。该法所述授权范围针对经认定策划、授权、实施或协助袭击,或窝藏责任方的国家、组织和个人;书中将这一武力授权与随后出现的范围广泛得多的秘密拘押和审讯体制并置,使授权与其实施之间的区别成为读者理解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案件的关键。
文本与范围
书中的说明性注释将《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界定为一项于2001年9月14日颁布的法律,授权总统对与九一一袭击有关者使用一切必要且适当的武力,以防止未来针对美国的国际恐怖主义。叙述另称,2001年9月18日,美国国会的一项联合决议授权乔治·W·布什对九一一袭击的责任方或涉事国家、组织或个人使用武力。这些日期出现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叙述在讲述对袭击的回应时提及这项授权,而注释则明确指出《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的名称和日期。
该授权的表述围绕总统对哪些人属于其列举类别作出认定这一点展开。书中将这项权力与关塔那摩湾拘押营的运作联系起来,但并未将法条措辞描述为对后来每一种拘押或审讯做法的详细说明。因此,这项法律的意义既在于它授予的权力,也在于袭击后安全框架下随后作出的制度性选择。
从授权到秘密行动
在斯拉希的叙述中,美国政府的回应超出了公开宣布的、针对阿富汗塔利班政府使用武力的行动。他描述了随后建立的一项秘密行动,用以抓捕、拘押、审讯或杀害恐怖主义嫌疑人,并称这项行动没有法律依据。这是他对该计划的判断,并非对《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本身的引述;这一区别十分重要,因为书中将法律明文规定的授权与以其名义实施的秘密做法视为相关但不可互换的事物。
斯拉希称,尽管他否认参与了该体系所针对的罪行,自己仍被卷入其中。他说,九一一袭击发生后,他立即响应要求,自行投案,原以为经过询问便能洗清嫌疑。然而,美国人员在毛里塔尼亚对他进行了讯问;他称,美国与毛里塔尼亚政府达成安排,将他送往约旦接受进一步审讯。他讲述了自己在约旦度过的八个月、在巴格拉姆空军基地度过的两周,以及随后被转送至关塔那摩的经历。他的叙述表明,这项法律的实际运作背景是一条跨越多个国家、机构和拘押地点的移交链,而非单一的战场行动。
斯拉希案件与拘押依据的变化
书中的时间线显示,审讯重点随时间发生了变化。毛里塔尼亚早期的审讯围绕千禧年阴谋展开;斯拉希向行政复审委员会表示,约旦审讯人员也关注这起阴谋。直到2002年9月拉姆齐·本·谢赫被捕后,斯拉希才被指与九一一劫机者有关联。斯拉希回忆说,本·谢赫指认他曾接待过自己,并建议他前往阿富汗接受训练;这一指控标志着外界对斯拉希关系网络的解读发生了显著转变。
关于斯拉希身份的公开说法也发生了变化。2010年,一篇报纸社论将他描述为九一一袭击的主要招募者,并抨击詹姆斯·罗伯逊法官批准其人身保护令申请的命令。后来公布的删节版命令显示,政府承认已放弃原先依据《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主张斯拉希因协助九一一袭击而可被拘押的论点,并承认他很可能并不知晓袭击计划。书中将这一承认与先前公开表达的确信相对照,同时指出,政府仍以其他理由主张斯拉希是基地组织成员。
法律与叙事意义
因此,《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进入叙事时,不只是一项法律,也是一条充满争议的边界——其文本界定了责任类别,而斯拉希的经历则引出一个问题——这些类别如何被用于针对一个远离袭击地点、且未被刑事定罪的人。书中称詹姆斯·罗伯逊法官2010年的命令批准了斯拉希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为外界关于他有罪的广泛说法提供了司法层面的对照。政府放弃其关于斯拉希协助袭击的具体主张,更使《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难以被视为解释其遭拘押的一种简单、定论式依据。
书中还强调了该体系所涉证据的不确定性。其叙述依据公开记录、解密材料、调查结果以及斯拉希本人的讲述,同时承认删节限制了可确认的事实。在这一背景下,《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既是一项法律工具,也是一个政治参照点——它有助于解释袭击后行动所声称的授权依据,却不能单独判定书中所述的每一次秘密转移、审讯或持续拘押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