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状态
冷血佩里·史密斯和迪克的死刑犯状态,使克拉特案的判决演变成在兰辛州立监狱中长期的监禁、上诉与等待。法律挑战一再推迟他们的刑罚,但暂缓执行并未解除州政府执行死刑的权力——在死囚区度过将近两千天后,两人于1965年4月被处以绞刑。
从判决到死刑
审判最后一次开庭时,泰特法官在律师发表结案陈词之前向陪审团作了指示。控方主张判处最高刑罚,认为无论是谁开枪,两名被告的罪责都一样。相比之下,辩方诉诸基督教的宽恕,并反对死刑。经过四十分钟的商议,陪审团返回法庭。囚犯双手被铐在看守身旁站立时,泰特法官宣读了裁决——迪克第一项罪名成立,构成一级谋杀;其余罪名又使他多被判三项罪名成立,佩里则有四项罪名成立。每项定罪都判处死刑。
宣读裁决使死刑成为一项反复宣告的司法判决,而不是单一的抽象决定。每当泰特法官宣布刑罚是死刑,法庭上便再次听到这一后果适用于另一项罪名。宣读过程中,两人神情冷漠。被带离法庭时,佩里拿陪审员的勇气开了个玩笑,迪克也笑了。这个片刻并未改变他们的法律处境——他们已被判有罪,如今成了死刑犯。
兰辛死囚区
兰辛州立监狱位于堪萨斯州利文沃思县的兰辛,周围集中分布着州、联邦和军方监狱。死囚区设在一栋小型隔离禁闭楼的上层,与普通囚犯所在区域在物理上隔开。牢房大小相同,均为七英尺乘十英尺,里面只有一张窄床、马桶、洗脸盆,以及日夜常亮的灯。狭窄的铁栅窗覆着金属网,窗外可见一块泥地、一段监狱围墙和有限的一片天空。
行刑室设在死囚区旁边的储藏室里。囚犯用委婉说法“角落”指称带囚犯去绞刑的地方。1960年4月,美国监狱中有190人等待因民事罪名被处决;其中五人被关押在兰辛,包括克拉特案中被定罪的两名男子。本书将他们的监禁置于这样一种体制之中——死刑犯可以被指给沿着铁制通道参观的访客看,他们即将到来的死亡也成了监狱日常空间的一部分。
判决六周后,法院安排在1960年5月13日午夜刚过,将佩里和迪克带到行刑室。这个日期标志着一个具体期限,但不会是最后期限。他们的死刑犯状态延续多年,每一个新定下的行刑日期都可能因另一项司法程序而被推迟。
上诉与暂缓执行
在提交给堪萨斯州最高法院的一份报告中,沃尔特·G·蒂勒认定申请人获得了符合宪法要求的公正审判。该法院驳回了推翻判决的请求,并将新的行刑日期定为1962年10月25日。随后,一名联邦法官准予暂缓执行佩里和迪克的死刑,使他们得以避开该日期。洛厄尔·李·安德鲁斯的案件也经历了大量上诉,但他未获同样的宽免,行刑日期定在次月。
拉塞尔·舒尔茨辞职后,堪萨斯城都会区的律师约瑟夫·P·詹金斯和罗伯特·宾厄姆无偿接手辩护。他们主张,直到被告认罪后,法院才为他们指定律师;审判期间的辩护不充分;证据是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被扣押的;而有损公正的宣传本应促使法院变更审判地点。他们提交的文件又推迟了三次行刑——1962年10月25日、1963年8月8日和1965年2月18日。他们三次将案件提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但该院每次都拒绝签发调卷令,维持了原有的定罪和判决。
1965年3月,堪萨斯州最高法院下令于4月14日午夜至凌晨2时之间执行死刑。宽赦申请提交给新当选的州长威廉·艾弗里,但他拒绝介入。一连串的上诉和暂缓执行延长了他们的死刑犯状态,却未能改变其核心事实——死刑判决依然有效,州政府最终又确定了执行日期。
行刑与死刑犯状态的终结
4月14日上午,阿尔文·杜威读到一则报纸报道,称迪克和佩里已在州立监狱死亡。他曾作为约二十名见证人之一出席行刑。佩里看见杜威走进行刑室时认出了他,但在被问及是否有什么话要说时,神情变得严肃。他提到自己反对死刑,承认道歉无法挽回自己的所作所为,并表示歉意。在程序继续之前,他把口香糖递给了牧师。
迪克先于凌晨12时41分死亡;佩里于1时19分死亡。他们被处决,结束了始于陪审团裁决的法律身份;但叙述将最后这一幕置于塑造他们生命最后几年的同一体制过程之中——判刑、监禁、一再延期,以及再次下达行刑令。佩里的临终话语也将悔意与他对死刑的反对并置,而杜威在场则使行刑与将两人送上法庭的调查联系起来。因此,死刑犯状态并非只是附在裁决上的标签。它界定了两人余生,决定了他们在监狱中的位置,并持续到预定的刑罚最终执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