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罪报及子女

周易

“父母之罪报及子女”简明表达了《易经》评注中的道德后果世代相承观念。它的力量来自一种令人不安的转移——善恶被认为各有应得的报偿,但审判可能延迟,并落在后代身上,而非最应承受报偿的人身上。

含义与范围

这句话与其正面对应说法并列出现——积善之家据说会得到丰厚福泽,积恶之家则会遭受深重祸患。评注认为,两种结果都发生在家族之中,不一定落在其行为开启道德因果账目的人身上。因此,报偿会跨越世代——一个人的德行或恶行可能影响整个家族的命运。

延后的报偿

这番论述坚持区分道德报偿的必然性与其后果出现的时间或形式。评注者说,儒家坚定地主张善恶有别,也主张各自都得到相应报偿;但对于报偿在何处、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降临,儒家所言则少得多。按照这番论述,古代经典对于现世生命之外的报应只字未提。

在孔子所处的时代前后,一种观念逐渐明确成形——倘若善恶、德行与恶行没有在个人自身的经历中产生后果,便会在其后代的经历中显现。这句话被认为可能是这一观点最早的表述。它的流传使这一说法影响长久——评注者指出,这句话从《易传》附篇抄录下来,进入了几乎所有在中国流传的道德论著。

未解的问题

评注者称这一原则有益且重要,却不认为它完整说明了公正。若父母之罪报及子女,那么父母自身是否逃脱了祸患?这部简短论著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它的沉默使一个矛盾悬而未决——一方面肯定恶行会受报偿,另一方面所描述的后果却可能落在作恶者以外的人身上。

在论著中的位置

这段文字属于评注者对一部简短论著的评述;该论著自称阐释《易经》关于人类的教导。他认为,该论著关于三才的学说与太极之说一样,不适合儒家,并推测论著试图为人类安排一个与其他力量相称的位置,或许只是事后的补充。尽管家族报偿之说具有道德与历史意义,他最后仍认为,这部论著对于理解《易经》正文或附篇整体都没有增添多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