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哈特的报纸编辑方针
女人的价值艾玛·哈特的报纸编辑方针建立在有意划分权力之上——吉姆·费尔利可以在一定自主空间内管理报纸,但艾玛保留对报纸政治方向的最终决定权。她坚持报纸不得成为罗宾·哈特宣扬社会主义观点的工具,这使编辑控制权成为一种个人与商业权力,而不只是编辑部管理事务。
权力与管理
艾玛称,她给予吉姆相当大的自主权来经营报纸。她反对聘请一名经理却又束缚他的手脚,但明确划定了经营自主权与编辑权之间的界限——吉姆可以自行判断如何经营报纸,而报纸的方针则由她决定。因此,这种安排是下放权力,但并未放弃控制权。
一次家庭聚会中,罗宾对吉姆的批评暴露了人们对报纸政治方向由谁决定的误解,这一区别也因此明朗起来。身为利兹东南选区议员的罗宾认为,报纸应该宣扬他的社会主义观点,并指责吉姆制定了他眼中的保守党路线。艾玛反驳说,报纸的路线一向由她决定,而且她打算继续如此。争执不只是针对吉姆的表现;它关乎谁有权界定报刊的宗旨。
政治路线与家庭冲突
艾玛表示,她从未赞同罗宾的政治主张,也无意这样做。她不让报纸为罗宾的政治观点服务,这划定了家庭影响力的界限——罗宾的公职以及他与艾玛的亲属关系,都不能赋予他支配她的报纸的权力。她对罗宾的观点不予理会,而不是将其视为改变编辑方针的依据。
这一事件也将政治批评与编辑责任区分开来。罗宾把保守党路线归咎于吉姆,但艾玛声称应由自己对此负责。她维护吉姆的管理自主权,并不意味着报纸的政治立场由他决定;相反,这表明专业分工是在她掌控的方针范围内运作。因此,艾玛的编辑自主权与明确的政治立场并存,而非意味着政治中立。
《约克郡晨报》的所有权与控制权
艾玛对编辑方针的权威,得到她日益增强的报业公司掌控力的支持。她在多年间陆续购入股份,这些持股加上她后来进行的收购,使她拥有了相当大的影响力。哈特企业控股公司提出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时,大多数股东都愿意出售;那些起初有所保留的人,最终也支持艾玛提出的任命新管理层的方案。
在董事会会议上,埃德温·费尔利遭到多数票否决,不得不辞去董事长职务。随后,哈特企业控股公司提出收购他剩余的股份,他也将其出售。艾玛解释说,埃德温既低估了自己处境的脆弱,也低估了股东们将经济利益置于忠诚之上的意愿。因此,对《约克郡晨报》的收购将财务控制权与编辑权结合起来——艾玛可以任命新的管理层,但据她所述,最终方针仍由她决定。
意义
这一方针表明,报纸既是商业资产,也是施加政治影响的渠道。艾玛愿意给予吉姆管理上的自由,这一点并非虚言,但这并不包括放弃制定编辑路线的权力。她拒绝罗宾试图让报纸与其个人政治主张保持一致的要求,借此保护报纸的方向不受家庭成员的要求左右,同时彰显自己对报纸所代表立场的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