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on Tate搭乘Ace Woody的便车前往加州

好莱坞往事

莎朗·塔特搭乘艾斯·伍迪便车的经历,始于达拉斯郊外的一次路边相遇,后来成为一段短暂却影响深远的交流,谈及投身电影事业的可能性。主要事件发生的四年前,这位得克萨斯州选美冠军带着行李袋,怀着一个不太愿意说出口的志向,前往洛杉矶。艾斯让她搭车,认真看待她的志向,并以鼓励的话送她上路;等她与托尼·柯蒂斯共同出演电影、首次登上银幕后,那番话又再次浮现。

路边相遇

这段经历始于四年前的得克萨斯州达拉斯郊外。牛仔竞技牛仔艾斯·伍迪开着一辆肮脏的白色五九年凯迪拉克德维尔双门轿跑车,拖着一辆载有一匹沾满灰尘的棕马的马拖车。就在他抵达莎朗所在的位置前约四分之一英里,他在公路上看见了她。她伸手拦车,带着一只帆布行李袋,身穿紧身粉色T恤、香蕉黄色迷你裙,戴着一顶大白遮阳帽,脚上什么也没穿。叙述细写她修长的裸腿和金发,使她给艾斯留下的惊艳印象从相遇之初便成为这段经历的一部分。

艾斯把车停下后,莎朗弯腰从副驾驶一侧的车窗往里看。他看出她大约二十二岁,觉得她漂亮得出众。他提出载她一程时,语气像是在明知故问,但莎朗接受了。开阔的公路、她的行李袋、马匹拖车和满是灰尘的汽车,这些实际细节让旅程显得临时而未定——她正向西行进,除了抵达加利福尼亚州之外,并没有确定的计划;她的下一步,全看有没有陌生人愿意停车载她。

目的地与志向

两人交谈时,莎朗眼下的目的地与更长远的目标之间的区别渐渐明朗。有人问她要去哪里,她回答洛杉矶。他们聊到成为冲浪者的可能性,也提及安妮特·富尼切洛和弗兰基;莎朗则指出,银幕上的冲浪者甚至连晒痕都没有。这段对话让她得以幽默而自信地表达自己,而此时这趟旅程仍被视作一次向西搭便车。

这趟车程持续了约六个小时。觉得与艾斯相处自在后,莎朗解释说,她想成为演员,拍电影,至少也要演电视。她先前没有说,是因为这个志向听起来像陈词滥调,像是得克萨斯州选美冠军不切实际、遥不可及的白日梦。她也知道父亲觉得这很愚蠢。她的迟疑并不意味着她没有这个志向;这反映出把它说出口令她感到多么袒露,尤其是当最亲近的人都不看好它时。

艾斯没有嘲笑她,而是给予鼓励。他把嚼烟汁吐进一个小纸杯后告诉她,像她这样漂亮的人若不试着在电影界闯出一番事业,那才是傻事;他还说,他看好她。他拿莎朗的前景与自己的表亲雪莉作比较,暗示雪莉不太可能成为下一个索菲娅·罗兰,接着又想象莎朗与托尼·柯蒂斯演对手戏。他的信心源于莎朗的外貌,以及他认为她适合演电影;但当下,这番话回应了她所说的那些怀疑,给了她支持。

告别

两人相处的时间将尽时,莎朗没有给艾斯机会,让他开口邀请她夜里睡在汽车后座上。他还没来得及提出,她就拿起行李袋,拥抱他道别。艾斯看着她赤着脚走入黑暗。这个告别简短而实际,却为一场谈话画上句号——她一直藏在心里的梦想终于说了出来,也得到了认同。

莎朗即将走出听力所及的范围时,艾斯在她身后喊出最后一句鼓励——等她和托尼·柯蒂斯演对手戏时,要替他向托尼问好。莎朗转过身,大声回答:“当然,艾斯,电影里见。”她挥挥手,继续向前走。两人的交谈没有以成功必定到来的承诺作结,而是以一个具体的想象中的未来作别——莎朗与托尼·柯蒂斯合演一部电影;这个画面鲜明到足以成为他们共同的告别语。

问候登上银幕

叙述将路边的谈话与莎朗后来和托尼·柯蒂斯共同出演喜剧片《别掀风浪》、首次登上电影银幕联系起来。她见到柯蒂斯时,告诉他:“艾斯·伍迪向你问好。”这声问候体现了这段经历的影响——那个在黑暗中载她一程、鼓励她的男人,在自己想象的可能成为现实后,仍被她记得。这本书把一次偶然相遇写成一座小小的桥梁,连接得克萨斯州的公路与电影片场,将私下的一番鼓励与莎朗公开踏入电影界联系起来。她后来转达的问候也恰好完成了艾斯那俏皮的请求;最初看似不可能的路边预言,最终化作一条具体的信息,传给了他当时点名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