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主奴关系

存在与虚无

主奴关系指一种斗争——一种意识要求另一种意识摧毁其自由,同时许诺将来归还自由。在关于真诚的讨论中,这种关系揭示了一个核心矛盾——一个人要求另一个人成为固定的对象,随后却把这一要求说成重获自由的途径。

对真诚的要求

这种关系源于真诚的倡导者要求另一个人承认自己属于某一种特定类型的人。这一要求把行为视为足以决定身份——他人必须把自己构成为一个物,使批评者能够将其行动看作固定本质所导致的结果,而不是视为一种仍保持开放的自由之表现。

这一呼吁提出了一种悖论式的重生前景。某人以其作为意识的本性之名,被要求作为意识毁灭自己;然而,他又被鼓励期望在这种毁灭之后重新获得自由。因此,真诚不再只是坦率地描述自我——它要求他人把自己的自由交给另一个人,仿佛将自由托付给一位优越者,后者或许日后会把自由归还。

意识之间的冲突

文本指出,这一情节是意识之间生死斗争的一个实例,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称之为主奴关系。冲突存在于这一呼吁本身的结构之中——一种意识试图从另一种意识那里获得承认,却要求对方否认自己超越任何既定身份的能力,以此换取承认。

封地这一意象使双方的不对等关系具体显现出来。忏悔者被期望交出自己的自由,而要求忏悔的人则自居为有权评判并决定这种自由能否恢复的人。因此,这种关系并非只是人与人之间对真相的请求,而是一场围绕谁能界定他人、以及按照何种条件界定他人的斗争。

承认的矛盾

这一要求所许诺的承认,依赖于先行的对象化。他人必须被当作一个物来对待,才能据称被承认为超越物的存在。这一矛盾赋予这种关系以力量——这一呼吁援引他人的自由,却又要求他在回应时否认自由。

因此,主奴关系揭示,真诚是一种充满争议的人际行为,而不是摆脱逃避自由的自我欺瞒的稳定途径。意图充当裁判的人通过把另一个人固定为某种本质来寻求安心,而日后解放对方的承诺,仍使对方的自由受制于裁判者。承认与支配不可分割——他人受邀期待重生,但前提是同意接受一种否定了承认本应确认的自由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