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阿让的黄色通行证
悲惨世界冉阿让的黄色通行证既是法律文件,也是显眼的排斥工具——它标明持有人曾是苦役犯,并使普通的出行也受到审查。冉阿让最初几天的自由生活表明,这张通行证把刑期结束变成了持续的社会惩罚,影响他可以去哪里,以及别人是否愿意接待他。
身份与功能
在文中所述时期,获释苦役犯已不再被烙印,但他们的通行证上仍标有字母“F”。他们被指定居住在某个地点,旅行时则必须向途经每个村庄的法国宪兵队申报。不遵守规定可能使他们成为法律上的逃犯,并招致警方搜查。因此,这张通行证不只是记录过去的定罪;持有人在社会中活动时,它还会让官员和公众看出他的过去。
冉阿让获释后的最初几天
在土伦苦役场服刑十九年后,冉阿让获释,并从土伦前往蓬塔利耶。获释四天后,他一天走了十二里格,来到一座城镇,在市政厅出示了自己的黄色通行证。证件揭露他的身份后,接踵而来的便是拒绝——一家旅店因此不让他投宿,另一家也拒绝接待他,他甚至无法进入监狱。连一条狗也把他赶出了自己的栖身处。这一连串遭遇具体展现了通行证造成的后果——尽管冉阿让已经自由,身上也有钱,证件上的标记仍使他找不到休息之处。
在米里哀主教家中,冉阿让解释说,自己在苦役场劳作十九年,挣得一百零九法郎十五苏,并询问能否留宿,表示愿意付钱。主教则吩咐在桌边另添一个座位。这一对比十分鲜明——通行证使冉阿让接连遭到拒绝,而主教的款待并未把这名前苦役犯的法律身份当作拒绝庇护他的理由。
刑期之外的惩罚
通行证所具有的效力,属于小说描写的更广泛惩罚制度的一部分。冉阿让曾因在寒冬家中断粮时偷面包,被判处五年苦役;四次越狱未遂后,刑期延长至十九年。他获释后虽然结束了在苦役场的囚禁,但针对获释苦役犯的旅行和居住管制,仍将刑罚的后果延续到平民生活中。因此,通行证体现了正式获释与社会自由之间的差距,使苦役犯的身份持续成为阻碍他被接纳的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