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禁止娶兄弟之妻的律法

狼厅

《利未记》禁止娶兄弟之妻的律法,是小说叙述亨利八世试图解除他与阿拉贡的凯瑟琳婚姻的核心内容。与《申命记》关于男子应娶亡兄之妻的教诲相对照,这条律法提供了一项经文论据,国王、教皇权力机构和英格兰政治秩序都据此提出彼此竞争的主张。

经文中的矛盾

在与托马斯·克伦威尔交谈时,托马斯·沃尔西指出,《申命记》这段经文主张娶亡兄之妻,正如亨利所做的那样。相较之下,《利未记》禁止这种结合,并被理解为称这对夫妇不会有子女。因此,这两段经文对国王希望得到定论的问题给出了相互冲突的答案——他与兄长亚瑟的遗孀结婚,是否符合神法。

只引用一段经文而忽略另一段,并不能解决这一冲突。克伦威尔指出,罗马方面早已考虑过这一矛盾;在为亨利的婚姻签发特许时,教会的高阶圣职人员决定了哪条律法优先。这些特许盖有教皇印玺。因此,这桩婚姻所依据的不仅是对经文的解释,也包括教皇权力机构此前为调和两段经文而作出的裁决。

亨利对《利未记》的运用

沃尔西告诉克伦威尔,亨利不喜欢《申命记》给出的答案。国王反而将《利未记》的教诲铭记于心,把其中的禁令视为质疑一桩已维持多年的婚姻的理由。凯瑟琳和亨利已有一个在世的女儿玛丽,这一事实使争端更加尖锐——沃尔西指出,亨利的忧虑源自他对经文的理解,即“子女”指的是儿子。因此,这条律法的意义与国王渴望男性继承人密不可分。

亨利称自己十八年来一直身处错误之中,并告诉听告解的神父,他有十八年的罪需要赎偿。沃尔西的叙述表明,他如今的解释并非中立地回归经文——此前有人已对特许提出疑问,但正如沃尔西所说,“这些疑问一次又一次遭到压下。”国王对儿子的需求发生变化,使旧有的经文问题获得了新的政治力量;他如今寻求一项宣告婚姻从未成立的无效裁决。

从教会裁决到王权管辖

围绕《利未记》的论辩,属于一场更广泛的争夺,争夺谁有权决定婚姻法的含义。凯瑟琳坚持认为,她的案件仍应由罗马裁决,并否认负责审理此案的英格兰法庭拥有管辖权。她主张教宗克雷芒受到误导,称托马斯·克兰默为异端;她警告亨利可能遭到绝罚,并援引教会之外没有救赎的原则。因此,对经文禁令的争论,同时也是罗马还是英格兰国王拥有最终管辖权的争论。

小说后来将这场管辖权冲突与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的政治主张并置。克伦威尔向亨利提出这样的论点——君主而非教皇拥有裁定婚姻、合法身份以及约束臣民的法律的权力;国王的权力则经由议会而来。在这一政治框架中,《利未记》引发的问题可以从教皇特许所处理的事务,转变为英格兰政府所处理的事务。这一转变并未消除《利未记》与《申命记》之间的矛盾,而是改变了谁声称有权裁定这一矛盾。

私人婚姻问题与公共后果

这条律法在故事中的力量,来自它将私人经历与继承及主权联系起来的方式。亨利试图使婚姻无效,使凯瑟琳的身份、玛丽的合法继承资格以及男性继承人的前景都成为争议焦点。同一场争端也推动了英格兰与罗马权威决裂——一个原本通过教皇解释处理的问题,成为宣示国王对英格兰教会及其法律秩序拥有权力的契机。

因此,在婚姻无效案中,《利未记》不仅仅是一段用来证明主张的经文。它的禁令与《申命记》及先前授予的特许相互冲突,揭示了当相互竞争的机构都声称有权解释经文时,援引单一经文答案会有多么不稳定。在小说中,这场未获解决的圣经冲突成为推动政治变革的杠杆,而其后果落在那些婚姻与继承关系正由这条律法加以裁定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