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法
狼厅教会法是教会的法律秩序,但在小说中,它也是一处争夺战场,关系到谁有权界定婚姻、审判国王以及治理英格兰教会。亨利八世与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婚姻争端,揭示了法律论证与王室意志之间的差距;后来的冲突则表明,王室与议会正对其对手视为属灵事务、超出自身权限的事宜主张权威。
婚姻与法律论证的界限
亨利主张结束婚姻,关键在于凯瑟琳早先与亚瑟的婚姻是否圆房。国王知道自己的法律立场薄弱,却说服了自己相信自己从未真正结过婚,因此有权再婚。叙述指出,他的意志深信不疑,但良知并非如此。这一区别使此案不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亨利渴望新的婚姻,本身并不能决定法律如何规定。
在布莱克弗赖尔斯的宗座特使法庭审理中,国王的主张通过有关凯瑟琳与亚瑟的旧证词接受检验。证人回忆了他们的婚礼以及婚后的次日清晨;证据并不确定,而且时隔二十八年,可靠回忆已十分困难。凯瑟琳主张,案件仍在罗马审理,不应由这场审理作出裁决,并指出法官有所偏袒。她还依据自己的说法,声称她与亚瑟的婚姻从未圆房;尽管这违反告解保密规则,她仍允许告解神父将此事公之于众。因此,这场审理把相互竞争的管辖权主张与证据带入公开法庭,同时也揭示了将婚姻当作法律问题、试图依据有关私生活的证词加以解决所带来的个人后果。
小说强调,底层文件本可能比这场公开表演更为重要——亨利与凯瑟琳婚姻的特许诏书原本意在涵盖两种可能,而西班牙文与英文版本并不相同。叙述者认为,案件理应取决于这些文件的措辞,而非由法庭试图通过对身体证据的回忆来裁定问题。教会法在此呈现为一套繁复规则体系,但也是一套权威受到王室急迫要求与公开表演挤压的体系。
管辖权、良知与王权
争端从婚姻扩大至教会权威的来源。凯瑟琳与玛丽捍卫教皇的普遍管辖权——玛丽主张,统治的合法性源自圣彼得的宝座;凯瑟琳则反对称国王为英格兰教会的首脑。克伦威尔回答说,不能简单地引导国王,却可以诱使他接受某种主张;一种将国王权威限制在基督之法所允许范围内的表述,为相互竞争的解释留下了余地。玛丽看出了这种措辞的不稳定之处——她问,既然已有定义,难道就不能重新定义吗?
后来,克伦威尔向亨利解释帕多瓦的马西利奥提出的主张时,论证直接挑战了教皇至上权。按照这一说法,基督既未任命教皇,也未授权教士制定法律和征税;神父仍是臣民,而王侯治理自己的人民。克伦威尔所阐述的理论认为,国王的权威经由议会而源自人民的意愿。这一理论还将教会财产的管辖权交给世俗政府,并把供养神父与主教说成公共责任。这种论证并非只是裁定教会法,而是在质疑——教会方面的主张能否脱离王权与议会的权威,独立约束整个王国。
凯瑟琳拒绝出席邓斯特布尔法庭的审理,使管辖权冲突明朗化。她坚持自己的案件仍待教皇裁决,并拒绝承认地方性的法庭拥有管辖权。她称托马斯·克兰默为异端,称亨利为分裂教会者,并警告说,被逐出教会的国王将面临审判。克伦威尔劝她不要断绝和解的可能,但两人的交锋并未解决核心冲突——双方各自声称应由不同的法庭审理,并诉诸不同的最终裁决来源。
誓言、法令与言辞的力量
本书将教会法所主张的管辖权,与王国之内制定的法律和誓言所具有的效力加以对照。在有关安妮·博林与亨利·珀西据称曾订立婚约的听证会上,国王要求珀西在大主教、国王和国王会议面前宣誓,声明他与安妮之间既无婚姻契约,也不存在不正当关系。随后还要以领圣餐的方式为誓言作证。誓言的效力不仅取决于珀西说了什么,也取决于赋予其后果的权威与见证人。
在后来有关托马斯·莫尔的争端中,这一区别至关重要。理查德·里奇报告说,莫尔承认议会在世俗管辖权范围内有权立他为国王,却否认议会有权宣称上帝不是上帝,或在王国之外行使属灵管辖权。克伦威尔看出,莫尔并未明确说出对手想让他承认的结论。他考虑能否将莫尔的话变成叛国罪的证据,也考虑陪审团是否会把一场以假设论辩展开的谈话视为蓄意否认国王的权位。由此,教会法的管辖权界限成为政治与证据问题——莫尔的本意是什么、议会可以裁定什么,以及法律能够惩罚什么,并非同一个问题。
克伦威尔本人关于立法的说法凸显了其中利害。他说,法律检验言辞改变现实世界的力量;只有当人们相信法律,且其惩罚能够在整个王国得到执行时,法律才会生效。在此情形下,王位继承宣誓意在约束远离宫廷的众多人士,包括拥有财产的女性,以及远在伦敦之外的社群。因此,教会法不仅仅是一套教义。它的界限通过法庭、法令、证词与誓言受到争辩——这些言辞形式的权威,取决于谁有权宣告,以及它们能获得谁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