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康卡菲与克莱尔·宾利的指认及错误指控

猩红湖

泰德·康卡菲与克莱尔·宾利因一项刑事指控而联系在一起,而审判裁决和彻底解决都未能了结此事。克莱尔指认泰德就是绑架并袭击她的男子;泰德承认自己曾在路边见过她,但否认自己是袭击者。审判进行到一半时,检方认为证据不足以使陪审团排除合理怀疑,因而撤回了指控。结果,泰德既未被定罪,也未获判无罪;这项指认则成了长期存在的不确定性、污名与恐惧的来源。

指控与指认

克莱尔十三岁时遭到绑架,被弃置一旁,任其等死。事后,她在警方的照片列队辨认中指认了泰德。泰德并未否认她在案发当天见过自己——他说自己曾在路边遇到她。他的主张是,这次真实的相遇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她所指认的袭击者。承认曾与她接触,同时否认罪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成了他讲述两人关联时的核心。

指控很快从怀疑发展为正式的司法案件。泰德的同事开始盘问他,几个小时后,他被移交给凶杀案侦探,因为预期提出的指控包括谋杀未遂。他接受了十四小时审讯,并在自己所在的警察局拘留室里过了一夜。对他而言,从同事骤然变成嫌疑人,标志着一场磨难的开始;对针对他的案件而言,他与克莱尔相遇时的指认及相关情形,则成了需要在法庭上检验的问题。

克莱尔的录音陈述

审判期间,泰德必须与陪审团一同观看克莱尔采访的录像。采访录制于她出院后不久,画面显示她难以连贯说话,也难以回应面前的照片。检察官解释说,她眼球的动作、夜惊和进食困难都是创伤后应激的症状。克莱尔的陈述断断续续——她提到生活中的一些人和事,也夹杂着对自己被带入黑暗之中以及一名警察的零散描述。

泰德认为,提到警察一事存在多种可能,并不能证明克莱尔认错了人。在与记者法比安娜·格里沙姆交谈时,他提出了几种她可能想到这一点的途径——警察曾穿着制服询问她;有人可能问过她袭击者是不是警察;或者她可能无意中听到成年人讨论他的职业。这些只是他提出的可能性,并非对克莱尔那番话已有定论的解释。因此,这些录像在两人的关联中具有双重意义——它们保存了克莱尔受创后零碎而痛苦的证词,也显露出泰德认为自己几乎无法从其中一个词可靠推断出什么。

在法庭上观看录像,也成了这起案件的一幅公开画面。录像播放到第三个小时时,泰德开始哭泣;他双手掩面的照片登上了《悉尼先驱晨报》的封面,标题为《鳄鱼的眼泪》。这一画面可以被解读为悲伤、痛苦或作秀;公众报道则赋予了它一种敌意的解读。关于克莱尔的证据与泰德观看录像的场面交织在一起,以至于人们把他明显的反应当作他有罪故事的一部分,而不是一种其含义可以独立查明的反应。

未获无罪判决的审判

泰德从未因强奸和谋杀未遂指控而获判无罪。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检方并非在裁决为他洗清罪名后才撤案。他已被交付审判,而决定推进审判本身,已表明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可能足以支持定罪。审判进行到一半时,公诉主任撤回了指控,并表示证据不足以达到在经过适当法律指示的陪审团面前所需的标准。

撤回指控并不等于认定泰德没有犯下罪行。按他的理解,检方改变了方向,是为了避免冒着他获判无罪、从而可能无法因同一罪行再次被起诉的风险。他仍不确定克莱尔的案件是否还在调查中,每天醒来都害怕自己会再次被捕。因此,尽管审判本身已经停止,这一法律结果仍使泰德与克莱尔之间的核心问题在公众生活中悬而未决。

污名与相互冲突的说法

泰德对案情的说法斩钉截铁——他坚持自己没有强奸克莱尔,并称她描述袭击者时说的不是他。他的确信并不能抹去她曾指认他的事实,正如在没有裁决的情况下,她的指认也不能证明他有罪。小说让这两种说法彼此对峙,并未把撤回指控当作对克莱尔遭遇之事的事后定论。

这种未决状态影响着其他人如何看待泰德。法比安娜告诉他,在澳大利亚人眼中,他并非无辜;这番话道出了法律结果与公众判断之间的落差。在一家酒吧里,顾客认出了他;他开口要啤酒时,他们却不予理会。他意识到自己的脸再次让他变得容易辨认,便不堪重负地离开了。另一次谈话中,他指出,公众对暴力侵害儿童者的刻板印象,让他显得更加可怕,因为他不像人们预想中的典型形象。这些场景显示,指控的影响延伸到了法庭之外——对许多旁观者而言,克莱尔的指认成了泰德无法摆脱的身份定论。

这项指控也影响了泰德的私人生活。他的同事告诉他的妻子凯莉的,不只是他受到指控,还说他犯下了罪行。泰德不禁怀疑,在凯莉眼中,她曾经认识的那个人是否已被指控所指向的形象取代。他与凯莉疏远、与孩子分离,加深了一桩无裁决结案的案件给他带来的个人后果。因此,泰德与克莱尔之间并非持续的私人关系,而是一种长久且充满争议的联系——她受创后的指认成了他遭起诉、遭公众谴责的依据,也带来一种在指控撤回后仍未消除的法律悬而未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