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
社会契约论法国是理解让-雅克·卢梭思想时一个核心的政治背景——这是一个必须谨慎加以批判的君主国,一个其中央集权塑造了他对人民政府疑虑的民族国家,也是一个他借以阐明政治事实与政治权利之别的社会。法国并非只是某种特定政体的例子。其制度与局限有助于解释卢梭理论何以采取抽象形式,以及该理论留下了哪些实际问题。
法国作为政治与思想背景
让-雅克·卢梭生活于18世纪,主要以法国为考察对象。法国君主制与日内瓦贵族政体一样,几乎不能容忍直言不讳的批评。尽管卢梭因宣扬颠覆性学说而屡遭迫害,他所处环境的危险也塑造了他的论述方式——他常常缓和措辞,讨论普遍原则,而不点名批评具体弊端。在当时的思想氛围中,只要抽象哲学不以可以直接付诸行动的方式面向公众,它在统治者看来便可能无害。然而,卢梭的普遍论述显然关乎当时的政府,因此即使并未被写成具体控诉清单,读者和当局仍可能将其视为政治批评。
这种压力有助于解释其作品的一项显著特征。卢梭运用了18世纪思想家常用的概括方法,却赋予它强烈的现实政治指向。由此形成的既不是法国的直截了当的编年史,也不是完全置身事外的抽象论述——他的论证试图确立能够揭示现存社会缺陷的政治权利原则。法国是使这种间接批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环境之一,而这些原则的适用范围又使论证超越了这一环境。
政治权利与历史事实的限度
卢梭的目的并非像比较政治制度那样描述既成国家的实际制度。他要寻找的是任何合法社会都必须建立其上的原则。他对政治权利与实在法的区分,取决于一个基本观点——关于社会如何形成或运作的事实,本身不能确立其权威具有正当性。历史事件可以为政治探究提供参考,但仅仅证明强力、习俗或既定统治确实存在,并不能使它们成为道德义务。
因此,法国在论证中的作用并非全面解释卢梭的体系,而是构成其原则所评判的政治世界的一部分。他力图以纯粹权利为基础建立社会,既回应了他对社会的一般批评,也强化了他对现存社会的批评。核心问题在于,政治共同体如何凭借共同力量保护每位成员的人身与财产,同时又使每个人在与所有人结合时仍服从自己并保持自由。卢梭给出的是合法性的标准,而不是对法国当时任何掌权政府的认可。
中央集权与人民政府
卢梭对政府的分析主要以城邦为框架,而非民族国家。他认为民主制适合小国,贵族制适合中等规模的国家,君主制适合大国,同时承认具体条件可能带来例外。这种以规模为依据的论述,使法国作为一个大型中央集权民族国家具有相关性——它的政治条件不同于那些最容易让公民直接行使主权的小型共和国。
主权与行政政府之间的区别,使问题更加复杂。卢梭反对由代表行使主权,因为人民的意志不能转移给代表。由于主权行为具有普遍性,代表会议在他看来无法代行人民的主权立法职能。然而,现代立法往往涉及特定阶级和利益,这使大量实际权力落到行政机关手中。结果可能类似于一种现代民主制——人民除了罢黜令其不满的统治者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影响力。因此,卢梭的理论意味着人民统治在实践中要求甚高,而不是把代表机构的存在视为人民拥有控制权的充分证明。
法国的经验有助于解释卢梭为何怀疑民族国家中的权力会向中央集中。在他所考察的政治环境中,权力下放几乎不在设想之列;他认为,以小型主权单位构成的联邦安排,是在较大国家范围内维持有效人民政府的主要手段。导论中的论述称,19世纪使卢梭的许多政府理论失去说服力;不过,他对地方制度和联邦安排的讨论仍保留了有用的建议。法国在此体现了一个政治规模问题——如何防止中央权威使政府与其治理的公民相分离。
土地、权威与公共财政
卢梭对政治权威的论述还把对人民的统治与对领土的占有联系起来。他将古代君主自称波斯人、斯基泰人或马其顿人的国王,与现代统治者自称某个特定国家的国王相对照。现代统治者声称拥有土地,便可以确信自己也掌握了当地居民。在这一对比中,法国是领土名号的例子之一——王权话语将政治控制与一个有名的国家相连,而不只是与某个民族相连。
这种领土联系并不意味着私人财产会简单地消失在主权者的占有之中。卢梭认为,社会将个人财产纳入政治秩序时,可以把不稳定的占有转化为得到全体成员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者成为公共利益的受托人——他们的权利在国家内部得到尊重,并受到保护以抵御外国侵略,同时每个人的地产仍从属于共同体对整体的权利。这一论述通过相互保护以及财产相关义务来界定政治成员身份。
法国也出现在卢梭对税收的讨论中。他认为,公共捐税只有以公意为基础、经多数决表达,并按比例征收而非任意强加,才具有合法性。如果人头税准确反映个人情况,它就可能公平;如果商品税忽略纳税人之间的差异,它就可能不公平。衡量标准不只是税种,而是税额相对于个人财力的比例,以及必需品与多余物品之间的区别。只有普通必需品的人不应缴税,而对超出必需品的部分则可以征税。卢梭以法国的人头税为例指出,若按个人情况确定比例,这种税对自由人而言可能是公平的。这一例子表明,法国不只是背景——其财政安排为公共负担必须符合自由这一普遍原则提供了具体检验。
规模、人口与政治衰退
卢梭对国家规模的广泛论述,也进一步彰显了法国的重要性。他认为,政治共同体有其力量的上限,超过这一限度便会失去使它强大的某些因素。社会纽带随着范围扩大往往会松弛;距离遥远会增加行政难度与开支。从城市、地区到省份和更大的行政层级,再到最高政府,这些层层权力会不断增加人民的负担,同时减少国家应对紧急情况的资源。因此,一个国家可能行政负担更重,却治理得并不好。
领土与人口之间的适当关系同样重要。土地应足以供养居民,居民人数也应足以利用土地。领土过大便难以防卫和耕种;领土过小则可能使国家依赖邻国,并走向侵略战争。由于土地肥沃程度、气候、物产、人口增长和居民特征各不相同,并不存在处处适用的单一比例。卢梭的论述把政治稳定视为条件与比例的问题,而不只是规模问题。他关于民主制适合小国、君主制适合大国的主张,正属于这一更广泛的国家能力分析。
最后,卢梭区分了政府表面上的安宁与人民的实际福祉。他认为,政治共同体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成员的安全与繁荣,并提出在没有外部援助、归化移民或殖民地的情况下人口增长,可以作为繁荣的实际标志。内乱可能使统治者震惊,却未必是人民所遭受的最大灾难;持久的危险在于人民长期受压迫、屈服于枷锁,最终走向衰退。在这一对照中,法国是一个过去经历政治动荡,却未妨碍人民在尊严、安逸与自由方面不断发展的国家。这段论述将关注点从统治者的安宁转向全体人民的境况,也从井然有序的统治景象转向政治生活的长远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