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原则(北爱尔兰)

别无所言:北爱尔兰的谋杀与记忆

北爱尔兰的宪制同意原则是耶稣受难日协议签署与和平进程中决定北爱尔兰宪制未来的核心规则——除非当地多数民众选择与爱尔兰岛统一,该地区将继续留在英国。它通过规定任何变更都须以同意为条件,调和了相互竞争的主张,同时基本没有解决如何清算此前数十年暴力历史这一棘手问题。

宪制安排

耶稣受难日当天,各方宣布达成一项协议,旨在提供结束这场持续三十年冲突的机制。协议承认存在两个不同的多数群体——全岛多数民众希望爱尔兰统一,而北爱尔兰六个郡的多数民众则倾向于继续留在英国。协议没有宣布其中一种愿望不正当,以此解决分歧,而是确立同意原则作为指导原则——除非北爱尔兰民众日后选择与爱尔兰岛统一,否则北爱尔兰将继续留在英国。

如果多数民众作出这样的选择,英国和爱尔兰政府便有义务予以兑现。在此之前,现有宪制地位将继续维持。因此,这项安排规定,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取决于北爱尔兰民众作出的决定,而不是把全岛统一的愿望或该地区目前的地位视为单独足以决定未来的依据。

政治后果

这项安排将宪制同意与北爱尔兰新的权力下放议会及其与爱尔兰共和国的紧密联系结合起来。它还要求新芬党改变议会惯例——该党同意搁置弃权主义,让其代表在新成立的议会中任职。因此,这项原则是更广泛政治妥协的一部分;在这一妥协中,各方无需就最终的宪制归属达成一致,也可以参与权力下放政府。

同意原则为处理相互竞争的民族主张提供了一项规则,却没有承诺这些主张会消失。只要北爱尔兰多数民众倾向于留在英国,协议就维持英国的立场,同时也为民意改变后的统一保留途径。该安排以政治选择而非任何一方立即获胜,作为改变宪制的条件。

悬而未决的历史问题

协议着重于政治解决方案和未来。协议规定释放当时在押的准军事组织囚犯,并将今后与北爱尔兰冲突时期相关罪行的刑期上限定为两年,但没有建立一般性的真相与和解进程,也没有广泛实行以证词交换法律豁免的安排。这一点使该协议不同于书中讨论的南非进程;在南非,作证揭露真相可以换取豁免,尽管该进程也因不完整且受政治影响而受到批评。

没有建立全面处理历史罪行的安排,造成了持久影响。与北爱尔兰冲突时期相关的谋杀案仍是未结刑事案件,前准军事组织成员和前士兵仍可能遭到起诉;由于这场冲突未被宣布为战争,这些杀人行为不会作为战争罪受到起诉。1999年通过的一项旨在协助寻回失踪者遗体的法律规定了一项有限例外——自愿提供相关信息者可获得有限特赦。这项狭窄的规定针对遗骸寻回,并未全面清算这场冲突。

持续不断的问责争议

2012年,戴维·卡梅伦承认存在他所称的骇人程度的国家勾连,但协议仍未提供调查历史或解决平等待遇争议的全面机制。数十年前的案件通过死因调查、警方调查、警察监察专员办公室和政府特别调查处理。书中称,北爱尔兰警察服务局设有一个专门调查北爱尔兰冲突时期相关罪行的历史遗留案件部门,积压案件近千宗。

同意原则为北爱尔兰决定其宪制地位提供了规则,却没有解决谁应为协议达成前的暴力行为负责。调查逐案进行,且围绕调查存在偏见指控,因此耶稣受难日协议签署与和平进程达成的政治妥协,与围绕记忆、正义和责任的持续争议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