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尔兰囚犯的特殊类别地位
别无所言:北爱尔兰的谋杀与记忆囚犯特殊类别地位是一种监狱分类,围绕着共和派志愿人员究竟应被当作政治囚犯还是普通罪犯对待而展开的斗争,正以此为核心。这一区别不只是名称之争——它影响囚犯穿什么、被关在哪里、能否彼此交往,以及英国政府是否承认他们赋予自身行动的政治意义。普赖斯姐妹在布里克斯顿监狱和阿马女子监狱的经历,展现了这种地位在实践中的含义;朗凯什监狱营地拒绝给予共和派囚犯这种地位,则使监狱条件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对抗。
分类与政治利害
1975年接近年底时,未经审判拘押政策正式结束,准军事组织嫌疑人将依普通刑事程序被起诉和定罪,而不再作为政治囚犯被无限期拘押。未经审判拘押可能意味着被关押多年而不受指控或审判,但被如此拘押的人通常穿自己的衣服,也可以自由地与准军事组织同伴交往。此后朗凯什监狱营地的H区牢房制度则不同——被定罪的囚犯被关进单人牢房,穿上与普通罪犯相同的囚服。
对共和派囚犯而言,这一改变不只是行政安排。他们认为自己是在战争中作战的士兵,期待被俘的志愿人员受到战俘待遇。伦敦的政府不承认这场冲突是一场战争,而囚服则让相反的分类在日常生活中显而易见——爱尔兰共和军志愿人员和普通窃贼穿着相同的监狱服装。囚犯要求获得特殊类别地位,以抵制这种犯罪化,并在监狱内保留独特的政治身份。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接受了囚犯对这场冲突的说法;相反,这正是他们要求获得的地位,以便受到区别于普通已定罪囚犯的对待。
普赖斯姐妹与特殊地位的实际影响
普赖斯姐妹与监狱身份的对抗,始于她们在伦敦被捕之后。在警察局,她们的衣物被脱下以供法证检验。当监狱制服送到时,多洛丝·普赖斯和玛丽安·普赖斯拒绝穿上,认为自己是被俘的士兵,而不是罪犯。她们转而用粗糙的监狱毛毯裹住身体。这一举动把监禁中最直接的事实——强加在身体上的衣物——变成了政治区分。
在布里克斯顿监狱,姐妹俩是这所人满为患、囚犯绝大多数为男性的机构里仅有的两名女性。她们被分别关在单人牢房,由狱警押送穿过监狱,途中遭到男囚犯的冒犯性注视。多洛丝·普赖斯被编为286185号,这个制度赋予的身份与她坚持保留的政治身份形成鲜明对照。姐妹俩抵达时已经停止进食,只喝水。她们要求遣返回国,以便在北爱尔兰的监狱里作为政治囚犯服刑。因此,她们的绝食抗议所争取的,是改变服刑地点和囚犯地位,而不仅仅是要求不那么严苛的监狱生活。
英国政府担心绝食者死亡会带来后果,但起初并未满足姐妹俩的要求。十二月三日,在两周多未进食后,医护人员按住多洛丝·普赖斯,通过管子向她灌入生鸡蛋、橙汁和液态康宝营养饮品的混合物。她把灌入的食物吐了出来。之后,她告诉玛丽安·普赖斯发生了什么,并说自己不认为还能再承受一次;玛丽安告诉她,她可以退出绝食抗议。这一事件揭示了这场对抗给身体带来的代价,也展现了政府试图避免有人死亡、却不肯让步承认抗议背后政治诉求的做法。
1975年三月,她们转往阿马女子监狱后,姐妹俩获准享有囚犯特殊类别地位。她们因此免于在监狱洗衣房和缝纫室工作,可以穿自己的衣服,并获准住进新建的特别类别囚犯区域丙翼。与布里克斯顿监狱隔离的单人牢房和无休止的监视相比,丙翼提供了共同生活的空间,设有电视室和可在内用餐的厨房。因此,这种分类切实影响了日常生活,尽管并未消除她们遭受监禁的事实。
朗凯什监狱营地与抗议
给予普赖斯姐妹的特殊地位,成了朗凯什监狱营地共和派囚犯据以比较的对象。1976年秋,囚犯反抗H区牢房发放的制服,发起毛毯抗议,宁愿裹着毛毯也不穿监狱服装。正如普赖斯姐妹在伦敦被捕后所做的那样,他们拒穿制服,以挑战监狱将他们界定为普通罪犯的做法。他们要求获得特殊类别待遇,实际上就是要求被归类为战俘。
当局拒绝了要求。此后,抗议在囚犯与狱警日益激烈的冲突中不断演变。起初,抗议者还会离开牢房去淋浴和使用厕所。狱警有时在他们往返途中殴打他们,并限制他们用来遮盖身体或擦干身体的毛巾。囚犯于是拒绝离开牢房。这一拒绝清洗的阶段迫使狱警收集并清空便壶;囚犯开始将便壶里的东西倒出来,让尿液从牢门下流到走廊里。毛毯抗议就此演变成污秽抗议。
囚犯的指挥官布伦丹·休斯被问到该如何处置粪便,他建议把粪便涂抹在墙上。囚犯用排泄物涂满墙壁,蛆虫滋生和疾病威胁更添污秽。狱警把囚犯带离牢房,用水管冲洗他们,再用水和消毒剂清洁牢房,但把囚犯转移到一间干净牢房并不能终止抗议。每一次升级都使地位之争更难与对监狱内身体和空间的控制区分开来。
囚犯的诉求包括不穿监狱制服、与其他囚犯自由交往以及收取邮件的权利。然而,当局拒绝给予特殊类别待遇,使对抗始终没有解决。普赖斯姐妹在阿马监狱获得了单独安排,而朗凯什监狱营地的男性囚犯面对的却是单人牢房和统一的囚服制度。这种对比有助于解释抗议为何持续——争议不仅关乎监禁条件,也关乎监狱是否承认政治立场与普通犯罪之间存在任何区别。
意义与局限
囚犯特殊类别地位赋予政治意义以物质形式。穿自己的衣服象征拒绝罪犯身份;免做监狱工作并住在丙翼,则使普赖斯姐妹所获的分类体现在日常待遇中。在朗凯什监狱营地,同一项备受争议的区别塑造了毛毯抗议,并随着抗议逐步升级而促成污秽抗议。因此,这种地位既是一种实际安排,也是围绕谁有权界定囚犯而展开的冲突焦点。
这两种监狱环境也表明,这种分类并非处处都能获得,也不是对共和派诉求毫无争议的认可。普赖斯姐妹在1975年绝食抗议并转往阿马监狱后获得了这一地位。朗凯什监狱营地的共和派囚犯虽提出要求,却遭到拒绝;他们的抗议也从拒穿遭否决的制服,发展为蓄意破坏牢房卫生的行动。这一对比呈现了个人待遇安排与集体斗争——在两种情况下,衣着和监禁条件都成为在一个试图将囚犯归类为罪犯的制度下,使政治身份显现出来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