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143至前1142年
周易公元前1143至前1142年,是译者为归于周文王的《易经》部分所定的年代;这一拟议的起源叙事将该书的编纂置于一场政治危机之中。周文王被商朝末代君主囚禁于羑里,据描述,他在狱中研习六十四卦,并为其附加诠释,将占筮引向对行为、危险和国家状况的警示。
政治危机与囚禁
至公元前1143年,周文王的周国已在王国大部分地区颇具影响力。译者将周文王描述为一位在和平与战争时期都表现出色的君主,也是智慧与克制的典范。尽管诸侯和百姓都会欢迎对暴君发动攻击,周文王仍按兵不动,以免冒着显得不忠的风险。然而,这种克制并未使他免遭猜疑——商王将他囚禁于羑里,而处死他的命令随时可能降下。
叙述将这次囚禁置于统治秩序全面崩坏的背景之中。商朝君主被指责蔑视德行、残暴、怠于祭祀与法律,并偏袒邪恶之人、驱逐自己的师傅。面对这样一幅权威衰败的图景,周文王的处境岌岌可危——他的势力强大到足以令君主警惕,却又谨慎行事,不使自己显得像个叛臣。译者将两人冲突的高峰定在公元前1143年,并称周文王于次年获释,原因是他的朋友们平息了君主的猜忌。
编纂与占筮实践
译者将周文王对《易经》的编纂置于他遭囚禁期间。卦象并非新创——八卦早已用于占筮,译者还援引了关于占问龟甲与蓍草的早期记载。周文王熟悉占筮制度,研习卦象或许是一项不会引起看守警觉的活动。关于此举也有助于消除猜疑的说法,译者明确指出这只是推测;叙述将其作为一种可能,而非有记载的动机。
在译者富于想象的重构中,六十四卦陈列在狱中的周文王面前。他为每卦命名以表达一种观念,从自然、人类社会及国家状况中引出教训,并将这些教训塑造成劝诫或警示。这种诠释将占筮重新理解为一种有纪律的尝试,旨在限制其弊端——卦象仍属于占筮体系,但对它们的解释将注意力引向判断与行为,而非无边无际的预测。
因此,所拟定的年代也十分审慎。译者称,周文王所作的部分可能编于公元前1143年或前1142年,或许始于第一年,完成于第二年。他将这一贡献与归于周文王之子周公旦的较大部分区分开来;后者的作品提及周武王及继位初年的事件。因此,这一年代适用于《易经》的一个层次,而非整部成书。
占筮所能判定之事
译者将占问与确知未来区分开来。在他的叙述中,占筮的目的并非绝对地探知未来事件,而是判断计划和设想中的情势可能吉利还是不利。这一限制关系到对周文王作品的理解——卦象提供了评估情势、接受劝告的途径,而不保证人们能够预先知晓每一件未来之事。
书中其他部分所述的蓍草占法使用四十九根蓍草。每一爻须操作三次,组成一卦共须操作十八次。奇数得阳爻,偶数得阴爻;所得卦象依据周文王的卦辞和周公旦的爻辞进行解释。这些程序细节属于后来对占筮运作方式的叙述,并不意味着周文王在囚禁期间创立了这套实践。
后世文本层次与流传
这一年代也有助于区分《易经》较古老的经文与传文。译者认为,传文远晚于周文王所作的材料,将其置于儒家时期,大约在公元前450年至前350年之间,并反对假定两部分在严格意义上构成同一部作品。他尤其反对将部分传文与经文并列刊印的版本,因为这样混排可能模糊两者在思想和历史时期上的差异。
据译者叙述,该书后来的历史展现了其用途与权威如何随时间改变。公元前213年,《易经》因占筮书籍获豁免而逃过秦始皇焚书。公元初年之交,刘歆编制的目录列出十三位作者或学派所作的《易经》及其传文相关著述,共分为二百九十四篇。1715年的御定版本征引了二百一十八位学者,并将经文与传文分开刊印。在这段漫长的保存与诠释历史中,公元前1143至前1142年仍只是周文王所作部分的一个拟议年代,并非传世全书所有层次的年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