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时期

周易

在本书的叙述中,秦代的重要性在于发生了一次决定性的保存事件——公元前213年,一道焚毁古书的诏令豁免了医药、占筮和农事典籍,《易经》因被归类为占筮典籍而得以保存。这一事件将典籍的留存置于两种力量的张力之中——国家压制古代文献,以及某些分类能够保护特定文本。

焚书诏令

本书将中国古代文献的毁灭与丞相李斯所上的奏议联系起来;李斯建议君主将古书付之一炬。不过,这道诏令并非一概适用——涉及医药、占筮和农事的典籍得以保留。《易经》作为一部占筮典籍,属于豁免范围。因此,本书并未将它的保存描述为有意保护其古老历史或哲学价值;它得以留存,是因为当局允许保留的分类涵盖了它。

占筮作为保护

这一分类反映了本书对占筮的叙述——早在秦代以前,占筮便已是中国的一种既有实践。书中引述了早期关于龟甲占卜以及使用植物茎秆排成爻象的记载,其中包括一段与大禹相关的文字。书中所述的占问,并非为了确知未来事件,而是用来判断所考虑的计划和形势可能吉利还是不利。因此,《易经》与这类实践的关联所产生的影响超出了其直接用途——它使这部典籍归入不在焚毁旧书之列的作品。

本书还将占筮的实际操作与后来关于典籍知识范围的主张区分开来。每一爻都要操演蓍草四十九根三次;十八次操作组成一卦。奇数和偶数分别得出不间断爻和中断爻,所得卦象则通过周文王的卦辞和周公旦的爻辞来解释。作者认为,数字的作用是构成卦象,而非充当一种预测自然界一切可能事件的体系。这一区分说明了对典籍得以保存至关重要的具体身份——《易经》作为占筮典籍被保留下来,尽管后来的读者和注释者将它视为范围广得多的智慧宝库。

留存与后世研习

《易经》得以保存,并未解决应当如何解读它,也未厘清哪些部分属于最早的文本层。本书区分了较古老的《经》文与被认为出自孔子的《十翼》,并将后者置于较晚时期,视为独立部分。豁免焚毁使这部典籍留存下来,但后来的版本和注释传统可能模糊了各部分之间的区别。作者指出,在通行版本中,有些《十翼》与《经》文合刊,使外国读者更难区分其中的思想。

本书所述的漫长流传史,展现了这次保存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东汉初年,刘歆编纂的皇家藏书目录列有十三位作者或学派所作的《易经》及《十翼》著述,共计二百九十四篇。1715年刊行的康熙御定版本引述了二百一十八位学者的观点,他们的注释年代从公元前二世纪延续至十七世纪。这些后世记录和解释属于远长于秦代事件的历史,但都以这部典籍此前逃过焚毁为前提。因此,秦代在本书历史中的作用,是由一次非预期的例外所界定的——一部以占筮之名获保存的典籍,后来成为数百年间广泛研习和注释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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