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与Natasha在纽约相遇并共度一天
太阳也是一颗星星娜塔莎·金斯利与丹尼尔·载浩·裴在纽约共度的一天,将一次偶然相遇变成了一段炽烈的恋情;然而,娜塔莎面临的驱逐威胁从一开始就让他们新生的亲密关系岌岌可危。后来,娜塔莎在出租车里回忆这一天,将它串联成一连串的相遇、发现与触碰。这一天汇集了移民身份带来的现实限制,以及一种强烈的连结感,而两人都无法将这种连结归结为偶然。
这一天背后的法律压力
娜塔莎在纽约的生活早已受到失去熟悉家园这一可能性的影响。她从八岁起就在美国生活,而返回牙买加就意味着要离开朋友、高中最后一年、毕业舞会、毕业典礼,以及申请布鲁克林学院的计划。她的母亲帕特里夏·金斯利花了两年攒钱,准备去佛罗里达州购买一张使用盗用号码的社会安全卡。娜塔莎希望这张卡能帮助她申请助学金,并负担州内大学的学费。这张卡为她通往平凡未来提供了一条狭窄的道路,但它的存在也显露出她的家人为追求这个未来不得不作出的妥协。
为了寻求有关驱逐程序的帮助,娜塔莎前往菲茨杰拉德律师事务所赴约,却得知杰里米·菲茨杰拉德被车撞伤,无法接待她。她填写表格,回答自己是否是共产主义者、罪犯或恐怖分子,以及是否愿意拿起武器保卫美国;尽管她不愿意,她还是勾选了“是”。之后的一份问卷要求她完整陈述自己在这个国家生活的经历,包括那些难以写在纸上的部分——她的家人如何入境并藏匿身份,以及在学校表格上填写虚假的社会安全号码意味着什么。办公室工作人员让她说明美国对她意味着什么、她为何想留下,以及她能作出什么贡献,因为任何能让她显得更有人情味的内容,都可能有助于杰里米的案件。这种官僚程序的要求笼罩着这一天的恋情——娜塔莎必须为自己属于这里提出理由,即使她对这个国家发自生活经历的依恋,也被当作有待证明的事情。
交汇之城中的相遇
后来回忆这一天时,娜塔莎将其中的转折串成一连串急促的片段——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大楼,以及一名令人不安、摆弄她手机壳的警卫;莱斯特·巴恩斯的善意;罗布和凯莉在店里行窃;丹尼尔遇见娜塔莎并救下差点被车撞的她;以及娜塔莎第一次见到丹尼尔的父亲和哥哥。这一连串事件让这场相遇既显得偶然,又仿佛有赖于许多事情恰好一一发生。后来,丹尼尔认为,之前发生的种种可能预示着还有别的事情会让他们分开;娜塔莎则以较为科学的解释回应这种宇宙安排之感,指出太阳系、星系和宇宙的形成需要多少条件汇聚在一起。与如此宏大的尺度相比,坠入爱河似乎只是许多微小巧合的集合。
他们共度的时光也跨越了城市中的社会与文化界限。丹尼尔走过娜塔莎在布鲁克林的社区时,她有一部分是通过他的眼睛看待这里——一段六个街区长的街道,两旁有牙买加餐馆、中餐馆、装着防弹窗的酒铺、廉价服装店、美容院、支票兑现店和拥挤的熟食店。她庆幸天色昏暗,也许能让他看不见这里有多破败,随即又为自己有这种想法感到羞愧。他们手牵手走着,好奇的目光一路追随着他们。对这对情侣来说日后或许会成为寻常之事,但那一刻,社区里的人仍在注视着他们。
亲密、差异与选择
这一天里的亲密关系逐渐深入,也变得愈发私密。娜塔莎见了丹尼尔的家人,两人在练歌房接吻,之后又去了博物馆,并在屋顶共度时光。娜塔莎在出租车里回忆这一天时,将这些相遇与如今承载着情感分量的画面一并重新想起——丹尼尔告诉她不能留下时的神情,以及她父亲塞缪尔·金斯利含着泪、满是悔意的脸。因此,这一天的亲密并未与迫在眉睫的威胁分开;即使是其中最快乐的时刻,也成了即将到来的分别所要付出的代价。
他们面对这段恋情所引来关注时的不同反应也很重要。娜塔莎想弄清人们为何注视他们,以及在文化与种族政治的背景下,他们的关系意味着什么。丹尼尔承认,别人的看法对他的影响或许只是次要的。他不愿以别人的认同,或关于文化冲突与文化保存的广泛争论,来衡量他们的关系;对他来说,重要的是娜塔莎。他的回应并未化解她所察觉的社会压力,却让两人的连结带有一种反抗意味——他认为爱比他人的许可或评判更重要。
他们的身体亲密通过化学的语言获得了意义。娜塔莎告诉丹尼尔有关博物馆、陨石阿赫尼吉托,以及宇宙形成所需条件的事情。她触碰他的嘴唇时,他握住她的手,亲吻她的掌心。她把两个人之间有化学反应这句话理解为字面意义与情感意义兼具——一切都是组合与反应。原子彼此契合的意象将吸引转化为物质的交会;她把触碰描述为既是组合也是分解,则将坠入爱河带来的安慰与迷乱融为一体。
分离与这一天留下的余韵
出租车里的时光成为这一天的情感转折点。娜塔莎知道自己不会忘记丹尼尔的脸;与此同时,丹尼尔在未来寻找可能让他们重逢的事情。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逐渐逼近的分别在身体上显现,沉入他们的骨骼,蔓延到他们全身。他们相互诉说回忆,并不能挽回即将到来的失去;这只让他们已达到的非凡亲密与促成这份亲密的短暂时光之间的反差更加鲜明。
娜塔莎离开前往牙买加后,在金斯顿入学,以六年级后继续教育课程取代她离开时尚未读完的高中最后一年。她备考加勒比高级能力考试和英国高级程度考试,因为手头拮据而做侍应生;起初她假装带有牙买加口音,后来口音渐渐变得自然。随着时间过去,她结交了一群朋友,把他们当作家人,也学会了爱上自己的出生之地。丹尼尔读完高中,却拒绝了耶鲁,搬离父母家,做两份工作,并在亨特学院兼职攻读英语专业。他写一些短小忧伤的诗,其中有些诗即便没有明说,写的也是娜塔莎。娜塔莎让他离开,因为她无法忍受自己的心在一个国家、身体却在另一个国家生活;丹尼尔尽可能地坚持,后来则从她的新口音中听出两人之间的距离正在拉大。因此,纽约的这一天既是一个开端,也是对分别将从他们身上带走什么的一次浓缩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