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德雷赫博士

科里尼案

爱德华·德雷赫博士将小说中的第三帝国时期刑事司法体系与战后的法律秩序联系起来。他曾在纳粹政权下担任检察官并要求严厉惩罚,后来成为德国联邦司法部的高级官员,并被认为设计了一项法律,使某些谋杀从犯得以免于被追诉。他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这项法律变更,也在于其持久后果与围绕他个人责任的不确定性之间的落差。

身份与纳粹时代的职业生涯

第三帝国时期,爱德华·德雷赫博士是因斯布鲁克特别法院的首席检察官。专家证人通过两起案件描述他的工作——他在这两案中都要求判处死刑。一案涉及一名偷窃食物的男子,另一案涉及一名非法购买衣物配给券的女子。女子被判处十三年监禁后,爱德华·德雷赫博士认为刑罚不足,并要求将她转送至劳动教育营;证人称该营地与集中营相类似。这些例子表明他提出的检控要求十分严厉,但并未暗示书中全面叙述了他的战时经历。

证人称,听证会当时人们对爱德华·德雷赫博士所知甚少,同时强调已知的信息十分严重。这些例子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使他后来显赫的地位与早年的工作形成张力——这位与战后刑法技术性变更相关的人物,自己曾在第三帝国时期运作的法院任职。

战后的晋升与法律声誉

投降后,爱德华·德雷赫博士定居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并执业。1951年,他获聘进入德国联邦司法部。此后,他成为一个处室的负责人,并担任该部刑法司司长;这一晋升使他得以影响新国家的法律框架。证人证实,他的过去后来为人所知,不过证词没有说明人们何时得知,也没有详细描述公众对此事的反应。

他的声望也延伸至法院日常的职业文化之中。爱德华·德雷赫博士与特伦德勒合著了《德雷赫/特伦德勒刑法评注》。听证会上有人称,这部评注广受欢迎,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办公桌上都能见到。当卡斯帕·莱嫩在法庭上举起一册时,这本实物书籍凸显了一个事实——爱德华·德雷赫博士的名字不仅与一项有争议的立法后果相连,也与法律界各处都在使用的法律参考书相关。

1968年法律及其后果

听证会将归于爱德华·德雷赫博士的法律与一项较早的规定作了对照。自1960年起,第三帝国时期所犯的罪行通常适用追诉时效,但谋杀仍可追诉。1968年10月1日,《行政违法行为导言法》生效。该法未经德国联邦议院辩论;据证人所述,联邦十一个州的司法行政部门、议员和法律委员会都未能意识到其影响。媒体最终揭露了问题,但当时其法律效力已无法轻易撤销。

证人解释说,这项变更改变了某些谋杀从犯在量刑上的法律分类——他们可能被改按过失杀人从犯处理。重新分类意味着追诉可能受到刑事追诉时效规则的阻却。其后果波及个案之外。在柏林,针对帝国保安总局负责人的诉讼准备工作已经展开,但新的时效效果威胁到对与屠杀及数百万人死亡有关官员的起诉。证人将结果称为大赦,同时也清楚指出,这一结果是通过法律分类的技术性变更产生的,并非经公开辩论后决定赦免责任人的结果。

迈耶案的诉讼与问责的限度

法庭上的讨论显示,这项法律变更如何影响针对汉斯·迈耶的案件。斯图加特检察机关在法布里齐奥·科利尼指认汉斯·迈耶是枪杀其父亲的人后启动诉讼并整理了案卷。然而,汉斯·迈耶没有受到讯问、起诉或定罪。诉讼于1969年7月7日终止。在最初的交锋中,理查德·马廷格以这一结果暗示,汉斯·迈耶符合依法枪杀他人的条件。随后,西比勒·施万博士澄清,诉讼终止并不能证明他无罪——诉讼结束是因为刑事追诉时效规则已经生效,而且此后没有继续调查其有罪或无罪。

这段叙述将诉讼结果与1968年法律联系起来,却没有把诉讼终止说成法院对汉斯·迈耶所作所为的认定。这一区别至关重要——案件可能因为法律禁止起诉而结束,而不是因为调查已经查明事实。由此,法律的抽象效力在法庭上变得具体——由于没有判决,责任问题悬而未决,家人对当局的信赖也未得到解决。

爱德华·德雷赫博士本人的责任同样没有定论。证人称,无法毫无疑问地证明他并非只是犯了一个错误。他从未被追究责任,并于1996年去世,去世时备受敬重。因此,小说既没有断言他蓄意策划了大赦,也没有将他的职业生涯与归于他的法律所造成的后果截然分开。

制度遗产

在小说中,爱德华·德雷赫博士的职业生涯揭示了一种持久的制度矛盾——法律秩序可以保留形式上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却可能阻止对严重历史罪行的审查。根据宪法原则,一旦某项罪行适用追诉时效,该时效便不能撤销;即使法律的影响已经显现,其后果仍会持续。他的故事围绕技术性程序与历史分量的结合展开——一项不起眼的措施、一场迟来的认识,以及一道无法轻易消除的障碍。

这段叙述也超出了虚构审判的范围。2012年1月,也就是小说德文原版出版数月后,德国联邦司法部长任命一个委员会,重新评估德国联邦司法部的纳粹时代历史遗产;这部小说是委员会的参考资料之一。这段后续影响进一步凸显了爱德华·德雷赫博士在书中的作用——他的法律与制度遗产成为审视战后司法如何处理过去的问责、又如何有时阻断问责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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