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和女公民权利宣言》
第二性《妇女和女公民权利宣言》被描述为奥兰普·德·古日于1791年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提出的主张——要求以与男性权利主张相当的方式承认女性权利。宣言的意义既在于诉求范围广泛,也在于它鲜明揭示了革命的自由话语与女性被排除在政治权力之外之间的反差。
革命背景
在西蒙娜·德·波伏瓦的论述中,法国大革命并未改变女性的处境。这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几乎完全由男性发动,并保留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制度和价值观。女性参与了革命事件,但参与并不意味着她们掌控了运动或其成果。劳动妇女参加了示威,包括为寻找国王一家而进军凡尔赛;然而,女性参与公共行动并未转化为政治权力。
女性的处境因阶级而异。在旧制度时期,劳动妇女可以经营生意、从事各种职业;她们在物质上的独立,使她们比资产阶级女性通常拥有更大的行动和行为自由。然而,工人阶级女性的诉求仍然有限,而资产阶级女性则被纳入家庭生活,缺乏形成集体团结的经济基础。因此,革命并未提供一条统一的途径,使女性的行动能够转化为女性的政治权力。
宣言及其诉求
1791年,奥兰普·德·古日提出《宣言》,以此对应《人权宣言》。宣言要求废除男性特权。这一主张将革命普遍主义中的矛盾具体呈现出来——一份将男性诉求视为普遍权利的宣言,若不明确将女性列为享有权利的政治主体,就不会挑战女性的地位。
这份文件属于虽规模不大却广为人知的女权主义论述潮流。类似观点也见于1790年的讽刺作品《贫苦的雅沃特动议》,而德·古日还创办了报纸《不耐烦者》。尽管孔多塞表示支持,这些努力仍未取得成果。德·古日最终被处决,这一结局与她在政治主张中提出的宏大平等理想形成鲜明对照。
被排除在革命政治之外
女性的政治组织活动遭遇了直接抵制。女性俱乐部往往被男性俱乐部吸收;1793年,共和派与革命女性协会主席罗丝·拉康布与一群女性代表强行进入总委员会时,检察官肖梅特主张女性应留在自然赋予她们的角色之内,包括照料孩子和操持家务。女性被禁止进入议会,很快甚至被排除在她们曾在那里学习政治实践的俱乐部之外。
确实发生了一些法律变革——1790年,继承领域的男性特权被废除,女孩和男孩在继承方面获得平等地位;1792年的离婚法也放宽了婚姻关系的限制。波伏瓦认为,这些成果微不足道。因此,宣言的失败是更广泛模式的一部分——女性能够在革命社会中采取行动,但阶级分化与性别排斥阻碍她们的诉求成为持久而独立的政治力量。
在波伏瓦历史论述中的位置
波伏瓦将这份宣言视为女性抗议男性建立的政治秩序的证据,而不是女性因此成为统一历史主体的证明。在她的论述中,女性缺少共同的组织和独立的物质基础,难以集体行动;她们的运动往往依赖男性作出的让步或提供的支持。因此,波伏瓦将德·古日列为孤立抗议自身处境的女性之一,同时强调女性对历史整体进程几乎没有掌控权。
这份宣言也体现了波伏瓦更广泛的论点——女性的历史由男性书写,政治与法律安排反映了男性的利益。宣言对平等的要求,反驳了女性从属地位天然如此、不可避免的说法。然而,革命的结果表明,如果女性仍被排除在决定权利如何界定和落实的制度之外,那么权利话语便存在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