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同时肝肾移植
肾脏疾病、血液透析与移植中的丙型肝炎当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导致患者出现已确诊或失代偿性肝硬化,且患者同时需要肾脏替代治疗时,同时肝肾移植是所考虑的最终移植策略。它并非丙型肝炎病毒阳性的自动结果——决策需依据病毒学确认、肝损伤评估,以及对等待肾脏期间病情可能恶化的候选者进行持续监测。
晚期肝病中的适应证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在肾移植候选者中很常见,肝损伤也可能在临床上无明显表现。移植评估文献所引用的研究发现,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候选者中约有10%至25%存在晚期纤维化或肝硬化,其中包括肝病仍处于良好代偿状态、原本不会被怀疑患有肝病的患者。因此,活动性感染候选者需要接受全面的肝脏检查;当必须明确纤维化程度时,肝活检仍是金标准。包括生化评分和基于FibroScan的弹性测定在内的无创检查,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减少活检需求,但目前在移植选择方面尚不能提供同等可靠性。
决定性的界限是存在已确诊或失代偿性肝硬化。此类患者应转诊至肝移植团队,评估同时肝肾移植,而不是自动接受单独肾移植。当最初被认为适合单独肾移植的候选者在等待期间出现进行性纤维化或肝硬化时,同一路径也变得适用。
评估单独肾移植与联合移植
对肝硬化患者实施肾移植会带来额外风险——肝脏储备有限和营养状况不佳会增加围手术期发病率和死亡率,同时感染性及代谢性并发症的易感性可能升高,长期生存也可能较差。在一项回顾性分析中,772例肝硬化并接受大型手术的患者中,按终末期肝病模型评分划分为肝硬化程度最低者的30天死亡率为5.7%;不过,终末期肝病模型在肾移植受者中的实用性尚不确定,因为血清肌酐是该评分的一部分,而且研究人群中仅有少数患者患有病毒性肝炎。
由美国移植学会、美国移植外科医师学会、美国肾脏病学会和美国器官共享联合网络共同主办的一次共识会议提出,在代偿良好的肝硬化中,门静脉高压可作为一个核心区分指标。其具体建议是——肝静脉楔压低于10毫米汞柱的患者可以列入单独肾移植名单,尽管这一阈值尚待实践验证。部分项目还采用其他标准,包括内镜检查未见静脉曲张,以及血小板计数高于120×10^3/微升。这些措施并不能消除潜在风险;它们界定的是一个更狭窄的人群,这些患者的肝脏循环和储备可能仍允许实施单独肾移植。
对于活检证实的肝硬化患者,现有证据仍然有限。在一项单中心病例系列中,移植前患有肝硬化的少数患者中,仅有26%在移植十年后仍存活。这一结果进一步支持普遍共识,即已确诊或失代偿性肝硬化应由肝脏团队评估联合手术,同时也说明不能仅凭丙型肝炎病毒状态或肌酐水平决定实施单独肾移植。
等待名单监测与升级处理
在长期等待期间,患者可能出现需要同时肝肾移植的情况。在美国的一些地区,已故供者肾脏的等待时间接近五至七年,因此一次性的列入名单前评估并不足够。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候选者需要定期评估,以确定肝病是否已经进展到超出单独肾移植可接受条件的程度。
仍存在病毒血症的患者应定期接受肝病评估。在等待名单上仍接受随访、并重复进行肝活检的13例患者中,8例,即62%,显示肝组织学在间隔期间恶化。相比之下,移植后获得随访活检的31例患者中,仅7例,即23%,显示病情恶化。其他研究同样记录了等待名单上的透析患者发生丙型肝炎病毒相关肝病进展。这一对比表明,监测是一项主动的临床干预,而不是行政性维护——等待名单阶段本身可能成为必须修订移植计划的时期。
改善全球肾脏病预后组织工作组的意见是,移植前活检显示1期或2期纤维化的候选者应每五年重复活检,而3期纤维化者应在三年后重新评估。一旦肝病进展至早期或已确诊肝硬化,候选者应从单独肾移植名单中移出,并转诊至肝脏团队,评估同时肝肾移植。
移植前后的丙型肝炎病毒管理
联合移植决策与抗病毒治疗时机相关。活动性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通过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与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共存来确诊;单独抗体阳性不能区分感染已清除还是仍在持续。确认活动性感染后,临床医生会同时评估肝损伤和肝外疾病,包括冷球蛋白血症相关血管炎和免疫复合物介导的肾脏病变。丙型肝炎病毒是混合型冷球蛋白血症的主要病因,相关肾病可能表现为蛋白尿、血尿、估算肾小球滤过率降低、肾炎综合征或肾病综合征。
通常,清除丙型肝炎病毒的最佳时机是在肾移植前。肾移植后使用干扰素与移植物排斥风险增加有关,因此只要可能,就应将清除丙型肝炎病毒的尝试集中在移植前阶段。移植前获得持续病毒学应答的多数患者在开始免疫抑制后仍可维持这一应答,尽管关于其是否能够减缓后续肝损伤的证据有限。移植前清除病毒也可能降低移植后糖尿病和免疫复合物介导的肾小球疾病风险,但这些益处主要被描述为得到有限证据或个案证据支持,而非由确凿证据证实。
抗病毒治疗并非对每一位候选者都可行或都能接受。基于干扰素的治疗可能疗程较长、毒性较大、费用高昂,并且在相当一部分患者中无效;患者可能拒绝治疗、退出治疗,或在治疗期间需要从等待名单中移出。因此,一些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阳性患者在未实现病毒清除的情况下仍可作为移植候选者。然而,对于肝病已进展至肝硬化的患者,移植问题已不再只是能否提供一个肾脏,而是应否通过联合手术同时处理肾脏替代和肝衰竭。
更广泛的分配背景
选择同时肝肾移植发生在可移植器官普遍短缺的更大背景下。丙型肝炎病毒阳性供者肾脏可以传播丙型肝炎病毒,其使用仍存在争议,但将此类器官限定用于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阳性受者,可能缩短特定候选者的等待时间。对于不太可能接受抗病毒治疗或对抗病毒治疗产生应答的患者,这一选择可能有益,但不能取代肝脏评估。受者只有在肝病仍符合单独肾移植条件时,才可能适合接受丙型肝炎病毒阳性肾脏;进展至肝硬化会改变器官分配和手术路径。
因此,同时肝肾移植既是一种治疗,也是一个划定边界的决策。筛查能够发现隐匿性肝损伤,活检和门静脉压力评估可以将适合单独肾移植的候选者与需要联合移植者区分开来,反复监测则能够发现等待期间的病情恶化。该手术保留给肝脏已经成为独立移植问题、同时肾脏仍同样紧迫的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