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维德之死
镜子之书德里克·西蒙斯在回忆往事时揭露,约瑟夫·维德之死是在他认出对方的那一刻完成的杀戮。德里克发现维德时,维德已经遭到残酷殴打,但德里克没有呼叫救援,而是选择再次打他。这一区别关系到事件在道德和事实层面的关键问题——德里克并未发动最初的袭击,但他打出的最后一击,以及他故意离开的行为,使维德最终丧命。
为取工具箱而来
德里克说,恢复记忆后,他常常想过杀死维德,但又害怕坐牢或被送进精神病院。然而,他描述自己在杀人当天前往维德家的直接原因时,却说得更为寻常——他此前修理楼下的厕所,把工具箱落在了那里,而第二天早上要在住家附近工作,需要用到工具箱。他和维德早些时候一起吃过午饭。德里克先绕到后院,看见客厅亮着灯,维德正和理查德·弗林坐在桌旁。
德里克没有碰见理查德·弗林。他回到房子正面,开锁进门,从衣帽架旁拿起工具箱,随后离开,两人都没发现他来过。在回家的路上,他设想,如果维德出了什么事,理查德·弗林就会被怪罪——德里克认为,理查德爱上了维德正在追求的女人,因此显然有作案动机。后来德里克的供述推翻了他自己先前促成的怀疑。理查德·弗林在谋杀发生前曾在场,但德里克说,殴打维德的人不是他。
重返房屋
大约十一点时,德里克去了酒吧,打算制造不在场证明。他和认识自己的老板西德交谈,并利用了西德不戴手表、墙上也没有挂钟这一点——离开前,德里克告诉西德当时是午夜。后来西德作证时说出了这个时间,却不知道是德里克告诉他的。这段经历表明,这份不在场证明是德里克刻意编造的,而不是他无意间弄错了自己到过酒吧的时间。
德里克说,他回到维德家时仍未决定要做什么。他带着一根皮制短棍,是几个月前在一辆正在修理的汽车手套箱里发现的。他悄悄打开前门进屋,发现维德倒在地上,遭到严重殴打,周围到处是血。窗户都开着。德里克关上窗户,熄灭灯光,自己则拿着手电筒。他认为,理查德·弗林一定是在德里克先前离开后与维德发生争吵并打了起来;按照他的说法,殴打之惨烈让他觉得袭击者已不惜冒着杀死维德的风险。
认出与致命一击
德里克面对受伤的维德时,最初反应矛盾。他说自己可能会逃走,也可能会叫救护车,不知道该怎么办。随后,他俯身查看维德,手电筒就在身旁,维德睁开眼睛抬头看他。这个举动改变了德里克对眼前情景的理解。眼前这一幕让他重新想起自己跟踪安妮去了旅馆、走上楼梯,并在她与维德独处时贴着门偷听的情形。德里克把这段回忆与自己所说的婚姻中的屈辱联系起来,也联系到他对维德的怨恨——维德假装是他的朋友,和他的妻子上床,还把他送进精神病院,之后又将他带出来充当自己的看守。
德里克说,维德看着他之后,他取出那根短棍,狠狠打了维德一下。这一击并非殴打的开端——当时维德已经身受重伤,躺在地上,脸肿胀、青紫,伤痕累累。但德里克的说法表明,最后一击是他有意识的行为,由认出维德和忆起背叛所触发。因此,叙述将最初袭击维德的未知之人,与后来在他身边选择让暴力走向终结的人区分开来。
离开与后续
德里克锁上门,把短棍扔进湖里,然后回家。睡觉前,他想象维德躺在那里死去,并说自己感觉很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无悔意——或者按他的说法,他只是完成了别人开始的事。第二天早上,他又回到那所房子。他说,直到罗伊·弗里曼在这段叙述发生前几天来找他,他才知道理查德·弗林不是最初殴打维德的人;而在记者找上门之前,他几乎没有想过这起杀人案。
罗伊·弗里曼告诉德里克,法医说维德在遭袭两小时后死亡,如果当时叫来救护车,维德本可以获救。德里克坚称自己确信维德当场就死了,但又补充说这已经不重要。两人说法的分歧保留了法医结论与德里克回忆之间的重要区别,但并未改变德里克承认自己没有提供援助、还打了维德这一事实。恢复的这段叙述也重新解释了那些看似指向理查德·弗林的证据——案发当晚早些时候,理查德曾与维德在一起,因此很容易成为嫌疑人;而德里克捏造的酒吧不在场证明和对凶器的处置,则掩盖了他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叙事意义
读者是通过德里克后来的讲述得知这件事的,因此这份供述呈现出记忆分阶段回归的结构。首先是看似平常的情节——他为取回忘在那里的工具箱而登门;接着是他制造不在场证明并返回房子;最后,维德睁开眼睛,使眼前受伤的身体重新与多年前背叛的记忆联系起来。因此,谋杀发生的决定性转折并非德里克发现了那场殴打,而是他认出了地上的人。
德里克的说法还显露出责任与自我开脱之间的张力。他将自己打出的那一击与最初的殴打区分开来,并一再把杀人说成是完成而非开始,但他也承认自己打了维德、隐瞒自己曾到场、丢弃凶器,并且没有呼叫救援便离开。他坚持说维德当时已经死了,这与法医据称作出的结论相冲突——维德在袭击后又活了两小时。这一事件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这一尚无定论的间隔——德里克把自己描述成结束了他人施加的暴力,但他选择弃维德于不顾所造成的后果,仍是维德之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