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hamedou Ould Slahi 的 habeas corpus petition
关塔那摩日记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的人身保护令申请是一份简短的手写文件,质疑他在关塔那摩湾拘押营遭受的拘押。申请日期为2005年3月3日,以英文记下了他的核心主张和释放请求;当时,他在狱中撰写的长篇经历记述还要多年后公众才能读到。
申请文件及形式
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于2005年3月3日亲笔写下这份申请。一则同时期的手写便条表明,他被拘押在关塔那摩,并称自己正在申请人身保护令。现存节录开头写道:“你好。我,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作为编号760的关塔那摩被拘押者,特此申请人身保护令。”这段朴素的开场白,使这份文件既是一项法律请求,也是对申请人身份的第一人称陈述。
与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后来于2005年夏秋两季在隔离牢房里手写的466页回忆录相比,这份申请格外简短。两篇文字用途不同——申请正式请求司法审查,回忆录则更全面地叙述了他的经历。之后,这份手稿经过编辑,并遭政府删节逾2500处;这些情况涉及该书,而非申请本身。
主张及所请求的救济
在手写便条中,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称自己没有对美利坚合众国犯下任何罪行,也未被美利坚合众国以任何罪名起诉。因此,他请求立即获释。他还表示,愿在日后的听证会上进一步说明自己的案件,从而将这份简短的申请与日后在法庭上作更完整陈述的可能性联系起来。
这份申请的措辞表明,它直接质疑的是在未提出刑事指控的情况下实施的拘押,而不是对某场听证会或某项裁决的记录。它的重要性在于明确区分了遭到拘押与被提出指控,并说明了请求法院给予何种救济。
与手稿及公开记录的关系
这份申请是若干手写英文文件之一;在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的回忆录尚未向读者开放时,这些文件让读者得以接触他本人的文字。那本回忆录于同年晚些时候写成,最初被盖上“机密”和“禁止向外国人披露”的印章,并存放在安全设施内。经过多年的诉讼和协商,手稿获准公开,并于2012年夏天以磁盘形式交给编辑。因此,这份申请和回忆录是通过不同途径进入公开记录的——前者是一份简短的法律申请,后者则是一部经过审查和编辑的书。
编辑的注释记述了将该书与公开记录并读的努力,其中包括解密文件和政府调查,同时区分了有公开资料支持的信息与对删节内容的推测。这一区分关系到该申请在记录中的位置——便条具体而同时期地陈述了斯拉希的主张,但单凭这份便条,既不能证实每一项指控,也不能解决这起法律案件。
法律后续
200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关塔那摩被拘押者有权通过人身保护令对拘押提出质疑。两年后,一名联邦法官批准了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的申请,并下令释放他。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提出上诉,上诉法院将申请发回地区法院重审;2012年手稿交给编辑时,该案仍未审结。
因此,这份申请标志着一项法律努力的开端;按照该书出版史的记载,这项努力最终如何发展仍未有定论。申请立即释放本身并非释放令——之后的裁决、上诉和发回重审,是彼此独立的程序步骤。简短的手写申请与此后数年的诉讼形成对照,使这份文件具有特别意义——它既是一项具体的法律申请,也是斯拉希早期直接主张对其拘禁提出质疑的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