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无动机的谋杀
冷血《表面无动机的谋杀》是一种法医精神病学框架,用来理解看似蓄意且受到控制、却难以用通常的理性目的加以解释的杀人行为。在《冷血杀戮》中,这一概念为克拉特一家遇害案的实际情境与佩里·史密斯无法说出自己行为的个人原因之间的落差命名。书中将其应用呈现为一种心理学解读,而不是证明犯罪没有物质动机,也不是断言某种诊断足以解决这一问题。
定义与临床框架
堪萨斯州托皮卡门宁格诊所的法医精神科医生约瑟夫·萨滕医生曾与W·米切尔·琼斯医生会诊,并认可对史密斯和迪克的评估。萨滕认为,两人共同实施了犯罪,彼此间的摩擦影响了犯罪过程,但从根本上说,犯罪是史密斯所为。他将史密斯与一类罪犯联系起来;这类罪犯曾在一篇题为《表面无动机的谋杀》的文章中被讨论。该文于1960年7月刊登在《美国精神病学杂志》上,由萨滕、卡尔·门宁格、欧文·罗森和马丁·梅曼合著。
这篇文章从刑事责任评估中的一个难题谈起——人们惯常将所谓理性罪犯与精神失常者区分开来,但这种区分并不能轻易解释这样一些人——他们看似思路连贯、行事受控,却实施心理意义显得怪异或毫无道理的行为。作者提出,某些此类案件有着相似模式——自我控制能力严重失常,使原始攻击性从早年的创伤经历中显现出来。因此,这一框架将行为表面上的逻辑与较难察觉、可能促成行为的心理过程区分开来。
这项研究依据四名因表面上缺乏动机的谋杀案而被定罪的男子展开。他们此前均接受过检查,并被认定神志正常、没有精神病;由于律师、亲属或朋友仍不满意已有解释,他们又接受了进一步评估。这些男子对自己为何伤害几乎不认识、甚至完全不认识的受害者感到困惑。作者称,其中一些人描述自己在暴力行为前后意识状态有所改变,他们的经历也显示出反复难以控制攻击性的情况。作者提出的模式并非单纯缺乏理由,而是表面上的自控与极端暴力行为之间存在落差。
所提模式及其局限
这项研究将几类个人经历和情绪方面的证据归纳在一起。研究对象往往觉得自己身体不够强健,担心被视为软弱,并且与女性的关系受到抑制或困扰。作者还指出,他们童年时曾遭遇严重的父母暴力、情感匮乏,以及不稳定或遭到排斥的家庭环境。这些是不同案例中呈现的共同模式,并非声称任何单一经历都必然导致暴力。
作者称,这些男子的人际关系往往浅薄且孤立,他们对受害者以及自身未来的情绪反应有时显得格外有限。他们提出,如果一个平常或不太熟悉的人在无意识中被赋予了罪犯过去某个重要人物的角色,早年的创伤冲突就可能因此重现。在压力不断累积、冲动控制能力减弱时,这种移置或许有助于解释攻击性为何指向某个特定受害者。因此,这一框架将表面上的荒谬视为隐藏心理意义的问题,而非行为缺乏成因的证据。
这一论证仍是对特定案例的解读,其解释力取决于从当下行为与过往经历之间推断出的联系。萨滕的表述在书中意义重大,因为它提供了一种讨论史密斯行为的方式,而不必假装他的自觉陈述已经给出了完整动机。但它并未确定究竟是哪一种早年冲突(如果确有其事)决定了犯罪,证据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
萨滕对佩里·史密斯的应用
萨滕认为,史密斯的背景和性格与研究中的四名男子有相似之处。他指出,尽管南希·克拉特、肯扬·克拉特和邦妮·克拉特的死亡可以理解为赫伯特·威廉·克拉特遭到杀害后接连发生的结果,但第一起杀人行为才是核心心理问题。在萨滕看来,史密斯袭击赫伯特·威廉·克拉特时可能处于一种精神上的蒙蔽状态;他眼中的赫伯特·威廉·克拉特不仅是眼前这个人,也可能是早年创伤情境中的一位关键人物。
萨滕提及的可能人物包括史密斯的父亲、曾嘲弄并殴打他的孤儿院修女、他憎恨的陆军军士,以及命令他不得留在堪萨斯州的假释官。本书将这些人物呈现为不同的可能性,或可能彼此交叠的来源,并未认定其中任何一人就是答案。这种克制很重要——萨滕的理论提供了一套思考这一行为的心理结构,却没有把这些可能与过去有关的人物转化为已获证实的动机。
史密斯本人的叙述既包含实际计划,也留下未解的解释。根据他的回忆,迪克叫他回堪萨斯州,提出有把握得手的一票买卖,随后讲述了克拉特住宅、一家人的情况,以及据称存在的保险箱。史密斯说自己想要钱,也希望去墨西哥,但他还说自己原本希望他们能避免暴力。他称自己出于实际考虑而信任迪克,也想抓住这个机会,但同时觉得那所房子里可能住着多达十二个人的前景令人不安。这些细节表明,犯罪并非没有工具性目的,但史密斯为何参与杀人本身,仍未得到解释。
策划、供述与动机问题
弗洛伊德·韦尔斯的叙述补充了另一部分实际背景。韦尔斯说,他与迪克同住一间牢房时,曾告诉对方自己为赫伯特·威廉·克拉特工作过,也回答了对方关于那一家人、农场和住宅的问题。韦尔斯回忆,迪克反复谈论抢劫住宅、杀死目击者,但韦尔斯以为那只是囚犯吹牛,并不相信迪克会真的付诸行动。他的叙述说明有关信息和抢劫计划如何进入两人的经历,却不能单独解释史密斯对这一计划的心理反应。
逮捕后接受讯问时,史密斯回忆说,迪克的信提到一票买卖,却没有说明具体是什么。史密斯还提到,自己另有一个返回堪萨斯州的个人原因,但他不肯透露,并称此事与那笔交易无关。据史密斯所说,在奥拉西的旅馆里,迪克向他解释了自己从韦尔斯那里获知的情况。史密斯未透露的个人事务与抢劫计划之间的区别很重要——这段叙述记录了一项未知情况,却不足以支持将其视为杀人动机。
史密斯后来告诉唐纳德·卡利文,克拉特一家并没有伤害他,同时暗示自己一生中曾受其他人伤害,那一家人或许为这段经历付出了代价。他也难以解释自己为何采取行动,并称自己毫无悔意,但对自己遭到监禁表示悲伤。这些话不能证实萨滕的理论,却呼应了其核心难题——史密斯本人的解释指向早年的伤害和转移的怨愤,却没有指出单一原因。他的叙述也将迪克描述为犯罪中的参与者,同时坚持说迪克没有开枪杀人。这是史密斯的证词;本书将其与其他证据并列呈现,而非置于其他证据之上。
叙事与阐释意义
这一概念梳理了本书反复保留的一种张力。迪克的提议、韦尔斯提供的信息、两人的行程,以及史密斯所说的求财愿望,构成一连串实际原因。然而,表面上的工具性目的仍无法充分解释——为什么史密斯杀害了据他说并未伤害过自己的人,也无法解释他为何始终说不清楚眼前的怨恨究竟是什么。萨滕的框架提出无意识移置来说明这一落差,同时仍未确定其具体来源。
本书也将专业解读与史密斯本人的证词,以及了解部分计划者的回忆并置。没有任何一个人的说法能终结动机问题——精神病学分析提出一种模式,史密斯给出不完整且不断变化的解释,而韦尔斯回忆了计划尚未成为现实之前的情形。因此,《表面无动机的谋杀》与其说是最终判决,不如说是一个审慎的名称,用来指称犯罪意图达成的目的与第一起杀人行为可能具有的心理意义之间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