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诫令:禁止睡床
动物农场第四条诫令最初被写在大谷仓涂了柏油的墙上,内容是:“任何动物不得睡在床上。”这一禁令是起义后雪球(由斯奎拉端着油漆罐)用白色大字写下的七诫之一。它直接源自老梅杰的演讲,他在演讲中宣称任何动物绝不能睡在床上,因为这类习惯是人类的恶习,绝不能模仿。动物们一致同意这条规则,较聪明的动物记住了它。
由于较笨的动物无法记住七诫,雪球将其简化为一条格言:“四条腿好,两条腿坏。”这个口号虽然抓住了动物主义的精髓,但省略了诫令的具体禁令,包括禁止睡床的那一条。羊群后来非常喜欢这条格言,会一连几小时咩咩叫,经常在关键时刻打断辩论。
起义数月后,猪群搬进了农舍,开始睡在床上。苜蓿记得有禁止睡床的规定,便找来穆丽尔去读墙上的第四条诫令。令她惊讶的是,文字现在写着:“任何动物不得睡在带床单的床上。”最后两个词的添加使得猪群的行为变得可接受。斯奎拉带着两三只狗路过,解释说床仅仅意味着睡觉的地方;真正的禁令是针对床单,那是人类的发明。猪群已经移走了床单,所以他们没有违反规则。动物们不愿看到琼斯回来,便接受了这个解释。
同样的悄悄修改模式也影响了其他诫令。第五条诫令变成了“任何动物不得过量饮酒”,第六条变成了“任何动物不得无理由杀害其他动物”。到故事结尾,整面墙上只剩下一条诫令:“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更加平等。”原来的第四条诫令连同其他诫令实际上已被抹去。猪群现在用后腿行走,穿着衣服,带着鞭子,当邻近的农场主来访时,已经无法区分猪和人了。
第四条诫令的演变体现了猪群如何利用法律语言使其特权合法化。最初的全面禁止变成了一条有条件的规则,可以通过添加一个短语重新解释,最后在不再服务于统治阶级时被完全抛弃。动物们无法记住准确的措辞,加上对琼斯回来的恐惧,使他们毫无抗议地接受了每一次修改。这条诫令因此成为意识形态的工具,在法律连续性的外衣下掩盖了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