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事项弹劾规则
无罪推定附带事项弹劾规则划定了一条界线——一方可以就与案件核心相关的问题质疑证人,但不能把审判引向另一场关于证人可信度的争论。在拉斯蒂·萨比奇的谋杀案审判中,辩方提起一则关于无痛熊谷工作的旧日侮辱,便显现出这条界线——法官很可能不允许仅仅为了证明那场争执确实发生过,就传唤说出这番话的人。这一插曲表明,即使某种攻击会引起人们对证人职业声誉的关注,证据规则仍可能限制交叉询问。
定义与作用
审判中,这项规则被界定为对附带事项弹劾的限制——若质疑涉及旁枝问题,就不能轻易通过另一个证人或其他证据来进一步查证。法官对这项偏离正题的提议预计会作何反应,意义重大。书中并未将该规则描述为普遍禁止检验证人证词的规定;相反,书中展现了法庭如何区分旁枝轶事与诉讼过程中适宜审查的问题。
这一区别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检方的案件由一系列证人和实物证据构成,并没有目击杀人的证人。检方证据包括玻璃杯上的指纹、电话记录、法证检验结果,以及与拉斯蒂家中物品有关的纤维。审判必须检验这些主张,同时不能让有关证人过往的每一场争议都演变成另一场独立的证据争论。
对熊谷的交叉询问
交叉询问时,亚历杭德罗·斯特恩向无痛熊谷提起一则有关斯坦·塞内特的故事。据称,塞内特曾指责熊谷尸检工作一团糟,还开了个刻薄的玩笑,说尸体是唯一一个觉得和他共事很轻松的人。法庭上响起笑声,连拉伦·利特尔法官也笑了。但这则轶事并未成为证明熊谷专业能力的证据——熊谷说自己不记得此事,而法官很可能不会允许传唤塞内特来证实这场有争议的争执。
熊谷明白其中的程序优势。他已熟练掌握证据规则,似乎也对法官很可能不允许这件事继续发酵感到满意。这种限制也暴露了斯特恩在策略上的局限——这个笑话可以使证人和法庭感到不安,但根据庭上提出的证据,不能进一步发展成一场由塞内特证词支持的附带事项调查。
与案件核心证据的对照
将这项规则的界线与检方对案件核心法证证据的陈述放在一起看,会更为清楚。莫里斯·迪克曼解释了指纹如何留下,以及为什么已辨认出的指纹具有独特性;随后,他展示照片和放大图,对比玻璃杯、提取的指纹以及拉斯蒂的县雇员档案卡。他的证词直接涉及有争议的指纹证据,而非一则与案件无关的个人往事。尽管辩方质疑这项证据的意义,审判仍允许提出这番详细比对。
与熊谷的另一段问答也表明,询问他与检方的关系,并不等同于审理塞内特那则轶事。斯特恩询问熊谷与尼科·德利亚·瓜迪亚和托米·莫尔托的工作关系;熊谷承认彼此有交往,但淡化其重要性。叙述记录了问答,却没有说附带事项弹劾规则适用于这条询问路线。相较之下,这一对照有助于明确该规则的具体作用——法官预计会阻止以证据证明一场旁枝争执,而审判仍会继续审查与检方案情有关的证词和关系。
在审判中的意义
这项规则成为一场更广泛争论的一部分——法庭究竟能将什么视为证据。此前,拉伦·利特尔法官对指纹证据作出的有限指示,使无罪裁决成为一种允许的结论,削弱了检方的陈述,却没有解决所有事实问题。对附带事项弹劾的限制作用于不同层面——它并不裁定科学证据是否可靠,而是限制辩方攻击检方证人的一种途径。
由此,这项规则强化了审判中的张力——一方面,案件由间接证据拼合而成;另一方面,法庭以受控的方式检验这些证据。证人的职业经历或许会引来嘲笑或猜疑,但审判不能自动把每一则此类故事都变成证据。这项限制使注意力留在陪审团必须评估的主张上,同时也意味着辩方仍可通过与庭上证词和证据相关的问题质疑熊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