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埃内尔能源公司
花月杀手:奥塞奇族谋杀案与FBI的诞生埃内尔公司是一家意大利能源集团,拥有一座建在奥塞奇族地下保留地上方的风电场。该项目使一个延续百年的矿产权主权问题与新能源开发发生冲突——根据1906年奥塞奇土地分配政策与协议的条款,挖掘石灰岩及其他矿产以固定风机是否需要获得奥塞奇民族批准。法院裁定埃内尔公司胜诉,使有关地下资产由谁控制的争端取决于何种活动才算矿产开发。
保留地上方的风电场
2015年6月,一名记者从波胡斯卡城向西行驶时,看见数十座金属塔耸立在草原上。每座塔高420英尺,约相当于三十层楼,并装有三片叶片,每片叶片都与客机机翼一样长。风电场占地超过8000英亩,预计可为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约4.5万户家庭供电。其规模让人们得以在这片土地上直观地看到能源格局的变化,而这里的矿产权此前一直保留给奥塞奇民族。
这一新开发项目出现时,距离奥塞奇领地发现石油已逾一个世纪。石油钻探曾一度改变这片地区,如今风力发电正成为一种能源,也给地下保留地带来了新的压力。风机位于地表之上,但其地基深入地下,使施工本身成为争端的焦点——地表基础设施问题由此转变为矿产权问题。
矿产权与诉讼
美国联邦政府代表奥塞奇民族起诉埃内尔公司。诉讼依据的是1906年奥塞奇土地分配政策与协议,该协议将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其他矿产保留给奥塞奇部族。诉状指称,埃内尔公司建造风机地基时挖掘了石灰岩及其他矿产,因此若要继续运营,就需要获得奥塞奇民族批准。这一主张将风电场的实体建设与奥塞奇民族对地下资产保留的权力联系起来。
埃内尔公司对这种解释提出异议。该公司坚称自己并未从事采矿,也没有扰动矿产权益,认为建造风电场并不意味着自己成了需要取得奥塞奇族租约的矿产开发商。因此,争议焦点并非风机是否已经安装,而是为建造地基而进行的附带挖掘,是否构成受保留地条款管辖的那类矿产活动。
裁决与持续影响
法院裁定埃内尔公司胜诉,认定被告既没有营销或出售矿产,也没有以其他方式从事矿产开发,因此无需取得租约。法院驳回了政府针对该风电场提出的解释,尽管相关记述指出,这种解释原本会使奥塞奇民族受益。第二座风电场的规划已经在奥塞奇县展开,使这场争端的影响超出了现有项目。
与此同时,石油产量也在萎缩。2014年出台的环境法规使新的钻探成本高昂,生产商基本停止开采回报有限的新油井;一名生产商称,该县一百年来首次没有钻探活动。因此,埃内尔公司的风电场既代表一种新的能源来源,也再次检验了随着开发方式变化,奥塞奇民族保留的地下权利应如何适用。法院的裁决回答了这一项目是否需要租约的问题,同时也鲜明地呈现出能源开发与奥塞奇民族对矿产权益的控制之间更广泛的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