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物》
你在经历什么《我最喜欢的事物》是一段反复出现的歌曲副歌,将孤独、偶然的相遇和被记起的亲密联系起来。曲调最初伴着叙述者离开一场校园演讲,随后在一间厨房里再次响起,一名女子唱出了歌词;很久之后,它又进入叙述者与前任之间一场无言的交流。每次重现都会改变它当下的含义——起初,它是陌生人吹奏的、格格不入的声音,后来成了彼此认出的契机,最终成为前任伴侣之间私密的暗语。
离开演讲的曲调
校园活动结束后,叙述者加快脚步,想把人群甩在身后。一名她认得的观众几乎与她并肩而行。他独自一人,穿着深色西装、跑鞋,戴着棒球帽,边走边吹奏《我最喜欢的事物》。这些细节让曲调的出现带着几分不动声色的滑稽——正式的衣着、运动鞋和棒球帽,伴随着一首叙述者没料到会从这名独自行走的路人那里听到的歌。
书中没有解释这个男人为何吹奏这段曲调,也没有说明这首歌对他意味着什么。它的重要性,是随着叙述者后来回想起那一刻而逐渐显现的。回到暂住的房子后,她把那个吹着歌离开演讲的男人讲给屋里的一名女子听。这段曲调已经成了值得转述的事情,不是因为叙述者认识吹奏者,而是因为这场相遇作为当天一个古怪的片段留在了她的脑海里。
酒吧里的副歌
走回去的路上,叙述者想喝一杯葡萄酒,但她是镇上的陌生人,找不到一家让她觉得舒心的地方。眼前的场所似乎不是太拥挤,就是太吵闹;孤独和失望成了熟悉的感受。她最后想起接待她的主人住处那条街附近有一家咖啡馆,但那里已经不再空荡。桌子都有人坐,她便选了吧台边的座位。
起初,酒保不理她,尽管他没有在为其他人服务。叙述者拿出手机;等候时,手机是她可靠的消遣。屏幕上出现了这首歌的歌词:“玫瑰上的雨滴,小猫的胡须。”酒保终于来为她点单时,她要了一杯红葡萄酒,那是她最喜欢的事物之一。她希望这杯酒能帮她在艰难的一天之后理清思绪,但很快,坐在她身后桌边的一对父女吸引了她的注意。他们谈的是母亲在长期患病后去世,以及一家人即将举行的揭碑仪式;女儿是从外地赶来的。因此,这首歌对令人愉悦之物的熟悉罗列,出现在一幕哀悼的场景中;而叙述者试图独自在咖啡馆里平静下来的心愿,也让位于倾听他人的悲伤。
在厨房里共享的歌曲
回房间之前,叙述者把那个吹口哨的男人讲给一栋陌生房子的厨房里的一名女子听。那女子尖声笑了起来,说这首歌矫情,还说她会唱全部歌词。随后她便唱了起来。叙述者站在那里,听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人唱完整首歌;关于街上一名陌生人的短暂轶事,就这样变成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共享时刻。
这场交流通过对比而非解释,展现了这首歌所起的作用。整个晚上,叙述者都拿不准该去哪里,才能自在地独自喝酒;此刻,在一间陌生的厨房里,另一个人却以笑声和演唱回应她的故事。这首歌将这些相遇联系起来,却没有把它们化为同一种经历——观众独自吹奏它,而那名女子则回应叙述者,唱起了这首歌。叙述者将厨房里的这一幕视为当天另一个古怪的片段;这样的说法保留了它的奇异之处,没有把它化解成什么重大的启示。
无言的相认
很久之后,在与前任交谈时,叙述者看见一名女子走进餐馆,胸前抱着一个婴儿,背上还背着另一个。她的前任背对着门坐着,因此没有看到这一幕。他说羊角面包很好吃。叙述者在心里将它与那首歌联系起来,想着羊角面包是他最喜欢的事物之一;他回答说,自己总是挑巧克力味的。
与先前几次相遇相比,这场交流让副歌显得亲密而别具一格。叙述者没有把心里的念头说出口,前任却回应了她,之后两人的谈话才转向她的朋友。这段文字呈现的相认,是一种简短凝练的共同习惯——歌曲的语言搭起桥梁,将眼前的羊角面包与他们过去熟悉的一种偏好联系起来。吹口哨的男人始终是个陌生人;厨房里的女子则与新相识的叙述者分享了这首歌的歌词;而前任知道这番暗指背后的个人细节。
在这些场景中,《我最喜欢的事物》与其说是一个含义固定的象征,不如说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提示,其意义取决于谁听见它或回应它。它伴随叙述者独自步行,陪着她忐忑地寻找喝酒的地方;它成为厨房里一次即兴演唱的主题;最后,它又促成了叙述者与一位了解她过往的人之间的无声交流。这段曲调的再现,为彼此独立的片段牵起一条相认的线索,却没有抹去它们之间的差异——陌生人的口哨依然令人费解,女子的歌声是当下社交互动的直接表现,而前任的回应则通过对巧克力羊角面包这一精确偏好的提及,唤起共同的往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