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lph Anderson与William Samuels

局外人(斯蒂芬·金版)

拉尔夫·安德森和威廉·萨缪尔斯是起诉特里·梅特兰的合作伙伴,他们起初都认为必须迅速逮捕一名危险嫌疑人,之后则共同面对使这一判断难以成立的证据。他们的关系赋予调查以制度层面的声音——萨缪尔斯以公众安全为由推动案件,拉尔夫日益加深的不安则揭示了将有力证据视作完整调查替代品的代价。

职业合作与逮捕决定

萨缪尔斯是三十五岁的弗林特县地方检察官,在政治上颇有地位,也已具备起诉死刑谋杀案的经验。拉尔夫是弗林特市警察局仅有的三名全职侦探之一;这一人手限制有助于解释,为何他亲自参与了自己明知不该由自己处理的逮捕行动。在逮捕前的会议上,拉尔夫告诉萨缪尔斯,调查仍有不少疏漏,他们缺少背景资料,而且梅特兰会提出不在场证明。他更愿意先核实这份证明再逮捕;萨缪尔斯则回答说,他们会驳倒这份证明。

起初,两人争论的并不是梅特兰是否有罪。拉尔夫说,他确信他们抓对了人,但通常会在逮捕嫌疑人之前查找其不在场证明中的漏洞。萨缪尔斯认为,这不是一起普通案件——弗林特市居民,尤其是有年幼子女的家长,既恐惧又愤怒;现有证据看起来格外有力;而经常以教练身份接触儿童的梅特兰可能会再次作案。再次出现受害者的可能性,使拖延显得像是一种危险。拉尔夫接受了立即行动的紧迫性,但他对办案速度的不安仍潜藏在两人的共同目标之下。

他们在埃斯特尔·巴尔加休闲公园的金龙队比赛现场公开逮捕了梅特兰。梅特兰被带进讯问室时,拉尔夫最初的激动已经平息,他对事情进展过快的忧虑也再次浮现。萨缪尔斯赶到后,透过单向玻璃看着仍穿着比赛球衣、戴着球队帽子的梅特兰;他说,等梅特兰换上县监狱的衣服、再被关进牢房,他才会觉得舒心。萨缪尔斯的自信清楚展现了两人早期立场一致,尽管拉尔夫已经开始重新思量案件推进的速度。

证据、确信与逐渐浮现的矛盾

起诉方看似有力的案件建立在物证和辨认证据之上。拉尔夫告诉梅特兰,白色厢式车上有他的指纹;弗兰克·彼得森的自行车在车内被发现,车上的工具箱、嫌疑人驶离肖蒂酒吧后换乘的斯巴鲁,以及作为证物找回的树枝上,也都留有他的指纹。萨缪尔斯强调,树枝上的指纹沾有受害者的血。梅特兰似乎难以置信地作出反应,但拉尔夫看到的是震惊,而不是罪疚。在这一阶段,两人都把相同事实视为确凿无疑的案件,也都没有把不在场证明当作暂停行动的理由。

当霍华德·戈尔拿出有关梅特兰曾在卡普城喜来登酒店听哈兰·科本演讲的信息时,这份确信开始动摇。演讲的时间与一名证人的说法相冲突——她称自己大约在三点看到梅特兰和弗兰克·彼得森的自行车,并以市政厅的钟为依据确定时间。拉尔夫意识到,辩方揭示了指控与梅特兰行踪之间的严重矛盾。他想起调查人员曾同意在逮捕前不核查梅特兰的行踪,因为他们担心调查可能会惊动一名危险嫌疑人。先前看似谨慎的做法,如今却显得是调查失职。

新信息并未立刻消除起诉方的确信。萨缪尔斯心存怀疑,也感到困惑;戈尔则直接告诉调查人员,他们犯了严重错误。拉尔夫明白,酒店录像或许能显示一个长得像梅特兰的人,却不能证明那人究竟是谁;录像必须与证人证词和指纹证据一并权衡。这番交锋表明,同一份证据可能有截然不同的含义——起诉方认为身份辨认问题仍未解决,辩方则认为这可能是一份决定性的有利证明。

拉尔夫想到那些使所谓目击和指纹显得近乎过分巧合的情况时,疑虑变得更加具体。一个搭乘威洛·雷恩沃特的出租车前往杜布罗的男人称她为“女士”,而没有用她的名字;与白色厢式车有关的那名男子询问哪里有免预约诊所,尽管梅特兰一生都住在弗林特市;教师们可以证明梅特兰在关键时段身处别处;梅特兰在科本演讲中引人注目的表现,则确保了他会被人看见并留下影像记录。即使那本历史书上的指纹,在拉尔夫心神不宁的判断中也显得异常完美。他无法解释这些矛盾,并告诉妻子,他确实不知道梅特兰是否杀害了弗兰克·彼得森。

责任与确信的代价

案件陷入困境后,萨缪尔斯承认,如今看来,在球场逮捕梅特兰似乎是个糟糕的决定。拉尔夫提醒他,当时他同意了这个决定。他们的争论表明,尽管两人承受的情绪压力并不相同,这个决定却是共同作出的——萨缪尔斯说,拉尔夫的动机与他个人关系密切;拉尔夫承认,当时他一直想着儿子德里克。他还想起自己曾把梅特兰对他的侮辱放在心上,这种反应使他声称自己完全是依据证据和公共风险行事的说法变得复杂。

拉尔夫的自责集中在他们没有进行的调查上。他没有事先核实梅特兰的行踪,也没有询问证人,因为他觉得那样做很可能会向梅特兰通风报信;不在场证明出现后,同一选择却显得草率。他告诉珍妮,自己在职业生涯中犯过错,但从未犯过如此严重的错误,并把自己的失误形容为一种盲目。与此同时,萨缪尔斯仍是推动案件继续进行的制度性决策者之一,后来还必须公开解释,为何在出现质疑案件的事实后,起诉仍然继续。

两位搭档各自承担的责任,在后来对法证证据的说明中交汇。在公开解释案件时,萨缪尔斯说,逮捕和提审之日,调查人员并未掌握所有相关事实。他还提到一度似乎指向梅特兰的脱氧核糖核酸匹配结果,同时承认,在菲吉斯公园采集的样本属于混合样本,既含有行凶者的脱氧核糖核酸,也含有受害者的脱氧核糖核酸,因此不能视为绝对可靠。这一限定重新界定了早先的确信——曾看似相互印证的证据,其本身却可能存在歧义。

叙事意义

这段关系的核心与其说是私人亲密,不如说是同一场调查中足以造成重大后果的判断分歧。萨缪尔斯阐述了迅速行动以保障公众安全的理由;拉尔夫提出侦探的保留意见,之后却在危险似乎迫在眉睫、证据似乎确凿无疑时压下了疑虑。由于两人都参与了这一决定,后来的失败便不能归咎于某一个孤立的错误。他们的交锋反而展现了紧迫感、对儿童安危的担忧、对物证的信心,以及避免惊动嫌疑人的顾虑,如何相互作用,在调查核心矛盾得到核实之前便使调查范围收窄。

拉尔夫最终产生的不确定感与萨缪尔斯公开作出的解释,代表了不同形式的反思。拉尔夫重新审视每条线索和自己的选择,却无法将证据整合成一个可信的答案。萨缪尔斯则必须公开说明起诉方的行动,包括为何继续推进案件,以及为何看似匹配的脱氧核糖核酸未能解决问题。两人的经历共同使这段职业合作成为一场关于制度在压力下如何保持确信的探讨——证据可能看似确凿,某项决定也可能显得势在必行,但当被忽视的事实浮现时,两者仍可能都需要经受痛苦的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