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贫困!
悲惨世界“消灭贫困!”是维克多·雨果论述的核心主张——社会贫困可以消除,而贫困持续存在,意味着公共责任尚未完成。在小说中,冉阿让偷面包之前所经历的匮乏,为这一主张提供了具体的叙事映照——饥饿并非抽象概念,而是一种受到劳动、家庭需求以及法律对求生行为的回应所影响的处境。
含义与论点
雨果将苦难与贫困区别开来——他认为苦难是人类处境的一部分,却坚持贫困可以消除。他的主张不只是呼吁减轻或遏制贫困,而是更进一步。他把贫困比作社会机体的一种疾病,并指出,既然这种状况能够消失,立法者和政府就有责任将其消除。他设定的标准十分严格——只要仍有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尚未落实,公共职责就尚未完成。
因此,这一表达将对可能性的宣告与采取行动的要求结合起来。它并未承诺可以消除一切苦难,而是否认社会可以把本可避免的匮乏视为不可避免。这一区别是这一表达力量的关键所在——贫困不只是个人必须忍受的不幸,也是集体制度必须承担责任的状况。
演说及其听众
1849年7月9日,法国立法议会就一项提案展开辩论,该提案拟设立委员会,为建立公共救济与援助制度制定法律。雨果当时刚当选议员,并首先发言表示支持。有关其发言的记录显示,这一主张既遭到反对,也得到赞同——右翼议员提出抗议,左翼则有人表示赞同。他坚持使用“消灭”一词,使这一主张的政治利害关系更加鲜明,超越了较为有限的改善承诺。
雨果以巴黎的实例为论据。他描述了许多家庭拥挤地生活在极度匮乏的环境中,缺少足以抵御冬日寒冷的遮盖物。随后,他提到一位文人在断粮六天后去世,强调饥饿既会影响从事专业工作的人,也会影响体力劳动者。这些例子使他的原则具体化——贫困跨越职业界限,其后果既体现在住房安排上,也体现在无法获得食物这一现实中。
冉阿让的贫困与法律
小说对冉阿让早年生活的叙述,为这一表达赋予了贴近个体的人性尺度。修枝季节,他每天挣十八苏,也做其他季节性和体力工作,但他姐姐的劳动仍无法养活一个有七个孩子的家庭。严冬来临、无工可做时,全家便没有面包。叙事将随后的偷窃置于这一物质危机之中,而非将其描写成脱离先前处境的孤立行为。
1795年,冉阿让闯入法韦罗勒的面包店,拿走一条面包。他被抓获,并因夜间强行进入有人居住的建筑实施盗窃而被送上法庭。法律条文被描述为正式而明确;他被判有罪,处以五年苦役。这项惩罚并未消除导致偷窃的匮乏。将这一情节与雨果后来要求消灭贫困的主张并读,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对照——一种做法是把行为视为个人犯罪,另一种则是正视行为发生时的社会条件。
文学与政治意义
这一表达将雨果的公共论述与小说对贫困、法律和惩罚的关注联系起来。演说直接面向立法者,并以变革的可能性衡量他们的责任;冉阿让的故事则展现了匮乏如何使人陷入刑事审判。两种语境共同反对把贫困简化为抽象的社会问题,或个人的道德缺陷。
这一表达强调“消灭”,也使其指向实际行动,而非单纯安慰。雨果并未声称苦难本身能够消除,却拒绝接受贫困永远存在。在演说中,这一区别成为衡量政治责任的标准;在小说对冉阿让的叙述中,它则使需求未获满足和正式惩罚所造成的后果清晰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