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xi聘请律师为Alice辩护并促成其获释

母亲不会

《里奇聘请律师为爱丽丝辩护并促成其获释》记述了爱丽丝·埃斯帕内特和里奇的孩子们死后一个令人震惊的转折——在孩子们火化后的第二天,里奇采取行动,试图让爱丽丝出狱。他寻求一位顶尖刑事辩护律师,辩护方很快就对她的审前羁押提出异议,同时阐明了以精神无行为能力为基础的策略。尽管检察机关反对,法官仍准许她获释,但要求她缴纳保释金并持续遵守限制条件。

从隐居到介入

这个决定始于孩子们火化后的第二天。里奇隐居在阿拉瓦葡萄酒产区,但他打破了这种隔绝状态,联系了一位自己信任的律师。他请这位律师寻找城里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这一连串行动很重要——里奇并非只是公开呼吁,或笼统地表示支持;在爱丽丝仍被拘押之时,他启动了法律程序。

叙述者认为这一选择尤其令人意外,并称之为此案中最出乎意料、也最令人不安的一点。这种反应表明,这次介入并非单纯的程序细节。在孩子们死后,尽管针对爱丽丝的指控极其严重,里奇仍代表她采取了行动。叙述并未全面解释他的动机,只交代了这一决定及其后果。

卡梅拉·巴萨古伦的辩护

最终出现的名字是卡梅拉·巴萨古伦。这位律师年近退休,以女权主义斗士著称。她在受邀当天便接受了此案,并立即着手工作。首要任务是确保爱丽丝从扎巴利亚监狱获释。卡梅拉迅速作出回应,也为下一步定下了节奏——上诉很快便提交给法官。

上诉主张应终止审前羁押。理由包括爱丽丝没有再犯的危险、她有稳定的社会联系,以及她没有潜逃风险。这些论点针对的是继续羁押她的实际理由,并未淡化案件的严重性。与此同时,辩护方表明,其最终目标是以精神无行为能力为由争取无罪判决。

为支持这一立场,卡梅拉援引了《西班牙刑法典》第20.1条。该条规定,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因精神异常或障碍而无法理解其行为的违法性,或无法依照这种理解行事,则免除其刑事责任。辩护方提出的并非仅是日后庭审时可能采用的理由,而是表明从一开始便打算依循这一法律框架进行辩护。

检察机关的反对与释放

检察机关反对释放爱丽丝,并强调指控非同寻常的严重性——她被控两项谋杀罪,且具有亲属关系这一加重情节,可能面临四十年监禁。检察机关的反对意见将被指控罪行的严重程度,直接与辩护方关于羁押没有必要、潜逃或再犯风险不足以构成理由的主张相对照。

然而,法官仍采纳了辩护方的请求,这令许多人感到意外。爱丽丝交出护照,同意每十五天到法院报到,并缴纳所需的五万欧元保释金后获释。这一决定结束了她眼下的监禁,却没有使她摆脱法律监管——她的行动和持续守规情况仍受明确条件约束。

决定的意义

叙述对结果最鲜明的描述,将两个形象并置在一起:“凶手自由了,幽灵也自由了。”这种并置避免了把获释简单理解为平反或了结。法官的决定改变了爱丽丝的羁押状态,却没有裁定她最终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也没有抹去此案核心的死亡事件。

里奇的介入还使故事从公共悲剧转向一场关于应如何审判爱丽丝的法律交锋。辩护方从一开始便将精神无行为能力置于核心,检察机关则着重强调被指控的谋杀及其严厉刑罚。获释带来了新的、有条件的局面——爱丽丝已离开监狱,案件仍未解决,而有关她应负何种责任的对立说法如今正式摆上了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