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電影審查規範
金发美人好萊塢電影審查規範既被呈现为对银幕内容的限制,也被呈现为一套制片厂纪律制度。它们的约束不止于成片——签约女演员不得拍摄裸体照片,道德条款还可能成为暂停其工作或解除合同的依据。在《尼亚加拉》的片场,同一种权力体现为导演反复决定叫停那些审查者不会批准的场景。这些规范共同使女性的可见性既成为可供营销的资产,也成为制片厂声称有权管理的风险。
合同、形象与制片厂纪律
制片厂禁止拍摄裸体照片,意味着女演员的私人形象也成了合同服从的问题。要求行为符合好莱坞道德标准的条款,可以被用来暂停女演员的工作或解除其合同。这项标准限制的不只是观众能够看到什么——它还规定女演员在电影之外可以如何呈现、她的形象会在哪里流传,以及由谁掌控。
围绕诺玛·简·贝克——后来以玛丽莲·梦露之名闻名——的照片所引发的丑闻,揭示了这种控制权的不平等条款。《塔特勒》的一名记者发现,照片中的模特曾于1949年以莫娜·梦露之名签约,于是认出了这张匿名裸体日历照片中的她。这张照片曾刊于1950年的一本日历,而制片厂的宣传工作当时正为玛丽莲·梦露打造更为精致的公众形象。照片被发现后,制片厂陷入公开的尴尬,恰恰是因为制片厂的规定要求签约女演员维护其商品的体面形象。
照片后来流传的经过进一步凸显了这一矛盾。未经诺玛·简·贝克授权,这张照片又被刊登在《花花公子》上。她说自己无力阻止——1949年,她因为急需用钱,以五十美元卖掉了底片及其权利。因此,这些规定让她因一张自己已无法控制其再版的照片而受到道德评判。制片厂声称要保护产品的纯洁性,但与此同时,一张迫于经济压力售出的裸体照片却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再次流传于商业市场。
《尼亚加拉》片场的审查
在《尼亚加拉》的拍摄过程中,审查被表现为一道预先设定的界限,决定摄影机可以记录什么。当诺玛·简·贝克在摄影机运转时触摸自己的乳房,导演H不得不强迫自己喊停——这类场景绝不可能通过审查,必须剪掉。这一刻表明,审查者的权力在正式审查之前便已发挥作用。可能遭到否决的预期,在场景拍摄时就改变了它。
诺玛·简·贝克的选择一再让这道界限显现出来。在床戏中,她决定裸体出镜,而另一位女演员或许会在床单下穿一件肤色衣物。她抬起膝盖,张开双腿,床单有时滑落得足以露出一侧乳头,甚至整边乳房。在淋浴戏之前,她差一点没穿浴袍就走出化妆间;淋浴之后,服装助理又拿来一件浴袍。导演H为摄影机拍到的画面着迷,却还是叫停了拍摄,因为这些内容通不过审查。他的反应使他既是一位着迷的导演,也是负责执行界限的人。
小说通过一种父权式的比喻来呈现这种执行过程——导演H承担道德责任,而罗斯·卢米斯则被视为性方面叛逆的女儿。这种呈现方式揭示了审查如何把决定哪些内容可以呈现的权力,交给那些掌控女演员身体的男性。它也与诺玛·简·贝克的主动选择形成张力。她的暴露并非总是意外失误,也并非总是导演要求的结果;即使规范决定这些选择能否留在成片中,令场景具有挑逗意味的某些选择仍出自她本人。
凝视与可见性的界限
审查制度存在于一种更广阔的视觉经济之中,在这种经济中,摄影机将女性身体变成关注的对象。在奥托·厄泽的拍摄过程中,诺玛·简·贝克本能地回应镜头,仿佛镜头是一面让她看见自己的镜子。然而,最终形成的影像并不只是自我认知——厄泽从较高处拍摄,使她躺卧的身体显得更为渺小、脆弱;与此同时,摄影机的凝视赋予摄影师控制她如何被观看的权力。小说将她主动回应镜头与暴露在镜头取景之下并置,有助于说明审查不能简化为允许与禁止裸体之间的简单区分。核心问题还在于由谁引导凝视,以及由谁控制凝视所生成的影像。
因此,这些规范产生了两种相互关联的影响。它们限制制片厂允许呈现的内容,同时也巩固制片厂界定女演员哪些形象可以被接受的权力。裸体照片之所以成为丑闻,是因为它违反了制片厂的道德标准;《尼亚加拉》中的场景之所以被叫停,是因为审查者可能会否决它们。在这两种情况下,界限都围绕女性可见的身体加以执行,而那些构图、出售或管理影像的机构和男性,则对影像如何流传保有更大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