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6年4月15日
1766年4月15日,格拉斯裁判法庭对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作出了判决,这名香水学徒已供认杀害了二十五名年轻女性。判决书在牢房中向被告宣读,是旧制度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之一——格雷诺耶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被带到城门前阅兵场,绑在木制十字架上,脸朝天,在活着时用铁棒击打十二下,打断其手臂、腿、髋部和肩部的关节。随后他被吊在十字架上直至死亡。惯常的仁慈行为——在身体被压碎后用绳索勒死——被明确禁止刽子手执行,即使死亡痛苦可能持续数天。他的尸体须在夜间埋入屠马场的一个无名墓穴中。
##判决及其背景 1766年4月15日的判决是以异常迅速推进的司法程序的顶点。针对格雷诺耶的证据确凿无疑——所有二十五名受害者的衣物和头发均在他的小屋中被挖出,用于杀害她们的木棍也被找到,被告本人自由供认了所有指控他的谋杀。然而,当被问及动机时,他未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只重复说他“需要”这些女孩。酷刑——脚吊、灌入七品脱水、夹脚——未能产生进一步解释;此人似乎对肉体痛苦免疫。法官认为他精神失常并停止了审讯。与德拉吉尼昂地方法官和艾克斯议会的法律争执——两者都希望接管审判——造成了唯一的延误。但格拉斯的法官拒绝放弃此案——绝大多数谋杀发生在其管辖范围内,市民积压的愤怒要求格雷诺耶的血流在格拉斯。
##从未发生的处决 处决定于下午五时进行。木匠搭建了一个九英尺见方、六英尺高的刑台,配有栏杆和坚固的楼梯——格拉斯有史以来最好的刑台。为当地名流搭建了木制看台,一道栅栏将他们与平民隔开。库尔门周围建筑的窗户位置以高昂价格出租。刽子手帕蓬先生为他锻造了一根沉重的方形铁棒,并前往屠宰场在尸体上练习击打,因为他只被允许击打十二下,且必须粉碎所有十二个关节而不损伤重要身体部位。市民们像准备盛大节日一样准备——妇女熨烫节日礼服,男子掸去礼服上的灰尘,拥有军衔或公职的人穿上制服、佩戴勋章、绶带和假发。虔诚者计划随后参加宗教集会;撒旦的门徒计划举行路西法感恩弥撒;受过教育的贵族准备进行磁力降神会。厨房里开始烤制食物,酒从地窖中取出,管风琴手和唱诗班在大教堂中练习。
##正义的崩溃 当格雷诺耶乘坐马车抵达阅兵场——由穿制服的仆人和骑马的卫兵护送,驱车前往自己的处决,这是前所未有的景象——他身穿蓝色礼服、白衬衫、白色丝袜和带扣黑鞋。他没有被捆绑。当他走出时,聚集在场地和周围山坡上的一万人被一种不可动摇的信念所浸透——这个人不可能是凶手。刽子手双手颤抖;他无法举起铁棒。警察中尉和卫队军官哭泣着扑倒在地。主教向前倾倒,额头撞在膝盖上,被宗教狂喜所征服。预定的处决退化为自公元前二世纪以来世界所见的最大规模狂欢——体面的妇女撕开上衣,男子倒下以不可能的组合交媾,空气中弥漫着汗湿欲望的甜味。最后一名受害者的父亲安托万·里希斯跑到格雷诺耶面前拥抱他,称他为“我的儿子”并请求宽恕。本打算赴死的格雷诺耶反而被他杀害的女儿的父亲收养。1766年4月15日的判决从未执行。刑台和看台被拆除,案卷被关闭并无登记地存入档案,针对“迄今未识别的凶手”展开了新的调查。格雷诺耶的前同事多米尼克·德鲁奥被捕,在酷刑下招供,并代替格雷诺耶被绞死。格拉斯镇完全忘记了整个事件,以至于询问这名臭名昭著凶手的旅行者发现没有一个神志清醒的人能提供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