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西班牙关系
《联邦党人文集》本书将美国与西班牙的关系描绘为一项重要考验,关乎美国各州能否通过共同政府捍卫共同利益。西班牙控制密西西比河,因而能够左右美国通行这一重要水道;书中指出,政治分裂会使这些权利更难得到保护,而联合起来则更有利于维持商业、资源和国家权威,从而保障安全。
贸易、条约与密西西比河
书中将西班牙列为与美国有商业往来、需要谨慎处理政治关系的外国势力之一。美国与六个外国签有条约,除普鲁士外,这些国家都是海上强国;美国与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国的商业往来十分广泛。西班牙和英国还因地理位置接近而格外重要。书中的论点是,与由十三个州各自为政或由若干相互竞争的邦联治理相比,由一个全国性政府持续遵守国际法则更为可行。
密西西比河使双方关系显出更鲜明的领土与商业层面。书中称,西班牙试图禁止美国使用这条河,正如英国不让美国人通行圣劳伦斯河;两国都不允许这些位于其间的水域成为彼此往来和贸易的通道。在这一论述中,这条河不仅是边界或地方事务——对它的限制可能阻碍商业流通,并加剧一个分裂国家所面临的脆弱处境。
联邦与共同权利的捍卫
书中指出,密西西比河、西部湖区的航行权以及渔业权都属于联邦。若邦联解体,这些权利能否继续存在便会成为问题,而更强大的伙伴很可能以不利于美国的方式决定相关利益。书中把西班牙对密西西比河的态度视为警示,表明危险已显而易见,并非仅属假设。
书中还将商业权利与海上力量的均势联系起来。法国和英国在渔业方面与美国有共同利益,因为渔业对两国航运至关重要;美国在这一贸易中的成功,使其能够在两国自己的市场上以更低价格出售商品。书中据此推论,两国不会对这种竞争无动于衷,或许会设法排斥美国。渔业也被描述为所有航海国家都能利用的资源;作为水手的培养来源,它对于建立海军不可或缺。这些例子共同说明,联邦所享有的权利是扩大商业与防御能力的基础。
邦联的警示
本书的其他比较进一步支持了这一主张——由拥有主权的成员组成的联盟,虽可能具有正式权力,却仍可能无法有效行动。书中援引古希腊由安菲克提翁同盟理事会领导的邦联作为有启发性的类比——各成员保持独立和主权,而共同理事会则能处理共同福祉、战争、争端、惩罚以及接纳新成员等事务。这一比较旨在说明协调各自独立的州所面临的制度问题,并非在描述与西班牙的直接历史关系。
德意志帝国提供了一个更严峻的例子。尽管它对宪法权力作了详尽分配,其治理原则——以针对主权者的法律约束各主权成员——据称使其既无法管束成员,也无法保障自身免受外部危险。书中所述的帝国历史充斥着内部冲突、外国干预,以及遭到忽视或仅部分履行的征调要求。这一比较阐明了本书的警告——如果权威取决于各个主权者持续服从,那么共同权利恰恰会在最需要集体行动时暴露于风险之中。
政治与财政能力
本书将对外关系与落实国家决策的实际能力联系起来。在邦联条例之下,每一项重要的联邦措施要得到全面执行,都需要十三个各自独立的主权意志一致同意。各州拖欠义务的情况不断累积,直到国家政府的运作几乎停摆,国会也几乎无力维持行政管理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像密西西比河航行权这样的共同主张能否得到捍卫,将取决于一个无法确保成员共同行动的中央政府。
财政收入也是同一问题的一部分。书中主张,联邦政府必须拥有一般征税权,以供养军队、舰队、民事行政机构并偿还公共债务。书中还指出,直接征税屡次未能筹集到大笔款项,而商业则可通过征收关税提供收入。因此,统一联邦能够简化并加强关税征收,进而增加可用于国家事务的资源,包括保护美国在海外的共同利益。
一种混合宪制方案
书中将拟议宪法描述为既非完全国家制,也非完全联邦制。其基础是联邦性质;普通权力的来源兼有联邦与国家性质;政府的运作方式属于国家性质;权力范围属于联邦性质;修正程序则结合了两项原则。这种混合设计以间接但切实的方式回应了本书关于美国与西班牙关系的核心关切——按照书中的论证,只有当联邦兼具采取行动的全国性能力,并保留各州作为成员的联邦结构时,美国在密西西比河上的权利才更有保障。因此,这一关系成为论证联邦统一时的一个例证,表明对外贸易、领土通行权与宪制设计彼此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