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时代

在天堂的旗帜下

维多利亚时代构成了本书叙述摩门教多妻婚姻与美国道德期待之间冲突不断扩大的背景。多妻婚姻并非早期教会中无足轻重的奇俗——1844年约瑟·史密斯去世后,布里格姆·杨率领圣徒西迁,他们的群体公开接纳了多妻婚姻。在许多美国人看来,这种习俗残酷得足以与奴隶制相提并论;而在维护者看来,它是一项宗教圣约,也关乎谁有权管辖信徒。

公共道德与多妻婚姻

1856年,这场冲突进入全国政治舞台。当时,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约翰·C·弗里蒙特承诺禁止其竞选纲领所称的各领地“野蛮的双重遗物”——一夫多妻制与奴隶制。这一并列说法体现了公众谴责的力度。人们辩论多妻婚姻,不仅把它视为私人婚姻习俗,也把它看作一种社会秩序的标志;许多美国人认为,这种秩序与他们自身的道德和政治理想格格不入。

这种反对并未使圣徒放弃对多妻婚姻的坚持。布里格姆·杨将其辩护为神圣的宗教原则,并拒绝承认外人有权干涉。因此,这场争端围绕相互冲突的主张展开——美国将一夫多妻制视为应由法律管制的公共恶行,而摩门教领袖则将其视为神圣诫命,认为它不应受外部势力控制。

宗教政府与相互冲突的法律

本书将这场较量置于圣徒建立的政治制度之中。在纳府,约瑟·史密斯曾主持一座依据特许状享有特殊主权的神权城市。后来,在布里格姆·杨领导下,圣徒在德撒律建立的政府主张上帝的律法高于人的律法,尤其是非摩门教徒强加的法律。

犹他领地的地位使这一原则既成为神学争论,也成为制度之争。犹他领地议会扩大了布里格姆掌控的地方遗嘱认证法院的权限,削弱了联邦司法管辖权。摩门教主教通常兼任遗嘱认证法官,摩门教陪审团则奉教会领袖指示裁定案件。联邦官员抗议称,这种安排已使该领地沦为神权独裁政体;与此同时,地方法院也让教会权威在法律争端中发挥实际效力。

联邦对抗与政治变迁

1857年,詹姆斯·布坎南总统派遣美国陆军前往犹他州,公开宣称此举旨在瓦解布里格姆·杨的神权统治并根除一夫多妻制。由此引发的1857—1858年犹他战争两项目标均未实现——布里格姆仍然掌权,多妻婚姻也继续实行。此次干预未能解决问题,却为随后一连串旷日持久的司法与立法挑战铺平了道路。

这种压力最终促成了1887年《埃德蒙兹—塔克法案》的通过。该法案撤销了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法人资格,并将价值超过五万美元的教会财产转交联邦政府。圣徒最终于1890年公开宣布放弃一夫多妻制。然而,这项公开声明并未立即终结这一做法——教会领袖悄悄派遣团体前往墨西哥和加拿大建立多妻婚姻殖民地,一些高级权威人士在二十世纪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秘密维持多重婚姻。

时代遗产

制度变革最终超越了公开宣布放弃多妻婚姻。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采取了更为务实的美国政治策略,拒绝一夫多妻制,并开始敦促政府机构起诉实行这一做法的人。本书将这一政策转变视为教会转型的关键——它从一个广受视为处于美国主流之外的教派群体,转变为一个传统且极为成功的宗教团体。

因此,在本书中,维多利亚时代的争端并非仅仅是一场围绕婚姻展开的历史冲突。它揭示了围绕多妻婚姻形成的相互竞争的法律秩序与宗教秩序,也呈现了一个宗教机构如何通过妥协赢得更广泛公众接纳。后来的原教旨主义团体继续将多妻婚姻视为受保护的宗教信仰,这表明,教会官方停止支持这一做法,并未消除围绕宗教自由、国家权威以及践行信仰权利的根本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