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被迈尔斯与贝尔逐出公司
夏之门迈尔斯·金特里和贝尔·达金将丹逐出公司,是丹·戴维斯与自己创立的企业之间决裂的关键时刻——迈尔斯把围绕灵活弗兰克的争议转化为一项公司提案,贝尔的投票使提案通过,随后董事会通知正式切断丹与雇来的姑娘公司的关系。这一事件最尖锐的反转在于,丹曾把股份作为订婚礼物送给贝尔,但这次转让赋予了她协助罢免他的权力;而他收到的文件又使他难以证明这次罢免有问题。
提案与表决
迈尔斯提出一项由三部分组成的计划——首先从丹手中收回灵活弗兰克,将这项发明交给生产工程团队,并立即推向市场。丹一明白第一项提议,便打断发言并予以拒绝。迈尔斯坚持说,作为总裁兼总经理,他有权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想法,并请贝尔继续宣读。丹允许会议继续进行,但明确表示自己的回答仍然是否定的。
正式表决将这场分歧变成了控制权的变更。贝尔宣读投票权股份的数量时,丹起初把程序视为走个形式;他投票反对提案,贝尔则投票赞成。迈尔斯命令她宣布票数,她宣布赞成票占多数,提案因此通过。丹自信自己仍掌握股份的投票权,而记录在案的结果却与此相反;这一反差使表决成为他立即落败的直接手段。
订婚关系随公司关系破裂
表决结束后,丹抗议说,贝尔使用的股份名义上属于她,但按照他对双方约定的理解,她无权独立投票。他说,自己把股份作为订婚礼物送给她,从未打算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甚至还替这些股份缴过所得税。他的反应从愤怒转为争辩和指责——他大声斥责、试图说服她,并称这次投票不诚实。于是,公司冲突与两人订婚关系的破裂再也无法分开。
贝尔回答说,丹对待她的方式已经结束了他们的订婚关系。随后,她请迈尔斯送她回家,迈尔斯答应了。她的投票带来双重后果——既帮助公司提案通过,也当众切断了丹一直以来认为与股份转让相关的私人关系。丹原以为,赠送股份仍可与继续掌控公司并存;一次会议便彻底推翻了这一预期。
正式解雇与文件
一封日期为1970年11月18日的信通知丹,董事会在一次例行会议上投票决定,除股东身份外,终止他与公司的所有关系;依据是他合同的第三条。信中要求他不得进入公司场所,并表示会把他的个人文件和物品寄给他。丹把通知读了两遍,才想起自己从未与公司签过这样的合同。这立刻表明,争议不只涉及记录在案的表决结果,也涉及规范其雇佣关系的文件。
一名有保证责任的信使把一个包裹送到丹下榻的汽车旅馆。包裹里有他的帽子、桌上用的笔、备用计算尺、书籍、私人信件和各种文件,却没有他为灵活弗兰克准备的笔记和图纸。这一遗漏给解雇带来了实际后果——丹拿回了个人物品,而这项发明争议核心所涉及的工作文件却不见踪影。
文件中有一份声称由丹签署的合同。第三条规定,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解雇他,但须支付三个月薪水;第七条则是为期五年的家用电器行业从业限制,其安排构成一种选择权——丹只有向迈尔斯和贝尔求职,才能重新回来工作。包裹还包含雇来的姑娘、擦窗威利以及另外两项小发明的专利登记转让文件。丹说,自己从未转让这些专利,也从未正式授权雇来的姑娘公司使用它们;在他的理解中,是他创立了这家公司,因此当时并不急于办理这类转让。灵活弗兰克的情况有所不同——据丹所知,它从未申请过专利,不过他后来才知道自己的理解有误。
其余文件让遣散安排显得经过精心设计,仿佛面面俱到。丹没有送给贝尔的股份所对应的股票凭证,与一张保付支票及一封明细信一并寄到。信中列出结清冷冻休眠账户支出后的累计薪水、代替通知期的三个月额外薪水、五年条款的选择权费用,以及一千美元的服务奖金。这些款项没有恢复他的职位或发明,却有助于让公司的做法看起来像一次按惯例进行并给予补偿的解雇。
罢免为何得以维持
第二天,丹去咨询律师。律师审阅了证物并听取他的陈述后,建议他什么也不要做——尽管公司欺骗了他,这些文件却让整个交易表面上像是一次公平的解雇,并附有他若因政策分歧辞职或遭解雇原本可能拿到的款项。律师看不出有什么有效办法能证明合同和专利转让文件是伪造的,因为丹承认签名是他本人的,而且没有其他证人能证明前台办公室里发生了什么。
这一举证困境使罢免尘埃落定。丹的陈述区分了他的本意与文件所声称的内容,但仅凭本意,无法撤销公司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据的签名。因此,这一行动从两个层面发挥作用——迈尔斯和贝尔先通过表决确保了商业结果,随后又以声称存在的合同、专利转让文件和逐项列明的付款,使丹难以对自己的除名提出异议。他仍是股东,但他与公司的关系,以及他对公司家用电器业务所能主张的实际权利,均已被切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