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五岁男孩随女性离开计划

女人们在说话

阿加塔·弗里森为未满十五岁的男孩制定的计划,使妇女拟议中的离开成为保护儿子和女儿的行动。计划以受洗为界,要求妇女承担照顾年幼男孩的责任,同时承认她们不能简单地强迫孩子离开;这既是实际提议,也是在探讨照料与信仰所要求的责任。

年龄与成员身份

阿加塔提议,所有未满十五岁的男孩都与妇女同行。在殖民地,十五岁是受洗的年龄——受洗加入教会的男孩被视为正式成员,也被视为成年男子。年龄较大的男孩此时与其他男人一起在城里,而未满这一年龄的男孩仍留在殖民地。

因此,这一区分并不只是数字上的区别。受洗标志着进入成年成员身份,而年幼男孩则被认为需要特别照料。阿加塔把科尼利厄斯和格兰特也列入留在殖民地的人当中,与未满十五岁的男孩一并提及,并主张他们同样属于妇女应当保护的对象。

保护与和平主义推理

这一提议源于妇女对是否留在莫洛奇纳的决定。阿加塔认为,留下会使她们面临进一步的暴力,并可能使殖民地沦为冲突之地。按照她的推理,离开并非背弃门诺派信仰,而是尊崇和平主义、保护托付给她们的人,并避免被迫对袭击者采取行动的一种方式。

她将照料孩子视为宗教责任的一部分,而非仅仅关乎女儿的事情。按她的说法,妇女的责任涵盖她们所有的孩子。她也将母性本能与集体判断和信仰联系起来,指出她们的决定既受感情影响,也经过审慎思考。

同一场讨论中,关于经文权威的问题也存在争议。萨洛梅·弗里森指出,妇女既然无法阅读《圣经》,就不可能确切知道其中写了什么;她们对服从丈夫这一责任的理解,来自丈夫告诉她们的内容。她的观点质疑男性诠释是否应当决定妇女能否离开,也有助于将这项计划界定为妇女必须自行思考并作出的决定。

劝说而非强迫

玛丽切·洛文提出了实际困难——如果男孩拒绝同行,妇女不可能把十四岁的男孩带走。阿加塔承认这一限制。她说,她们不能强迫男孩离开;相反,她们会向他们解释这场讨论以及她们为何认为离开最好,然后试着说服自己的儿子。

因此,这项计划区分了保护与占有。妇女声称自己有责任保障男孩的福祉,但她们所说的做法是解释和劝说,而不是使用强制手段。这一区分很重要,因为这个群体正面临一项在巨大压力下作出的决定——男人们正设法为被监禁的袭击者申请保释,而妇女只有两天时间决定是宽恕他们,还是离开殖民地。

这场讨论也承认,孩子可能构成风险,但仍然是孩子。奥古斯特·埃普回应说,十三岁和十四岁的男孩可能构成威胁,同时强调他们尚未成熟、具有同理心,也有学习能力。他把他们比作年幼的一岁马驹,借此指出他们力量尚不稳定,却没有将他们视为无法引导的人。这使妇女的计划成为一项关于年龄与责任的保护性判断,而不是宣称每个男孩都已成年或都是施暴者。

离开及其局限

妇女们同意天黑后离开,希望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经过乔蒂察殖民地和希亚克耶克殖民地。她们的计划包括一张地图,地图裹在一块奶酪外面,再用牛皮纸包好;一个保险箱,藏在格蕾塔·洛文的马车后座下;以及洋葱、肥皂和用来防滑或引火的木块等物资。这些准备让离开的决定落实为具体行动,而关于年幼男孩的计划则明确了妇女希望带谁同行。

拟议中的保护无法以同等方式涵盖所有人。科尼利厄斯最终不会加入离开的队伍——他的母亲属于不参与出走的妇女群体,他别无选择,只能留在她身边。这一结果揭示了妇女集体计划的局限——年龄与需求或许能表明某人需要照料,但家庭处境和选择留下的决定仍可能左右此人能否离开。因此,带走未满十五岁男孩的计划是该群体的愿望和行动准则,并不能保证每一个脆弱的人都能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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