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
女人温哥华是这场私人资助的诗歌朗读会的举办地,亨利·奇纳斯基从西雅图出发,越过加拿大边境来到这里。与他在别处描述的严酷都市环境相比,这座城市显得不同——这次访问的特点是洁净、平和的氛围,一群比大学里的听众更合他意、喝得醉醺醺的观众,以及与艾瑞丝·杜阿尔特的短暂相遇。不过,这里终究只是付费行程中的一站;朗读会和新结识的人很快便被离开所取代。
抵达与朗读会
这场活动以五百美元,另加机票和住宿的条件安排。赞助人巴特·麦金托什担心越境问题,因此计划让亨利先到西雅图,再由麦金托什接他并开车送往温哥华。亨利没有完全弄明白安排,便接受了邀请。他带着一只小手提箱、几件换洗衣物、几本诗集,以及十来首新诗的打字稿出发;一路上,他感叹自己做了多年低薪工作后,如今竟能靠朗读领钱,实在奇特。喝下的两杯伏特加兑七喜,伴随着他从劳工转变为巡回诗人的过程;他仍觉得很难认真看待这个身份。
边境上大约有一百辆车排队,守卫按自己的节奏检查车辆。麦金托什对越境感到焦虑;亨利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恐慌,而通过边境后麦金托什如释重负的反应,使边境检查成了旅程中的一段小插曲。随后,赞助人开车送他去一家紧邻水边的旅馆。房间里的冰箱装满啤酒,让他得以在演出前稍作停留,不过第二天的行程已迫在眉睫——亨利预计朗读结束后就能拿到报酬,并在中午前再次登机。
朗读会开始前,大家等了一个小时,其间一名男孩唱歌。观众在表演过程中交谈;酒瓶碰撞作响,笑声不断,整个活动与其说像正式的文学场合,不如说更像一场醉酒聚会。亨利在后台与麦金托什、西尔弗斯等人喝酒。西尔弗斯说,亨利是他们很长时间以来请到的第一位男性诗人;亨利听后便问他是什么意思。现有叙述呈现的,与其说是一场有条不紊的文化仪式,不如说是一场在饮酒者和随意相聚的人群中进行的表演。
作为短暂对照的城市
亨利喜欢温哥华洁净的街道,也觉得当地人没有他印象中大城市居民那种冷硬的神情。在一家离旅馆几条街的餐馆里,他注意到这里的价格比洛杉矶他住的那一带高出约百分之四十,于是点了烤牛肉三明治,又喝了一杯啤酒。这次访问改变了他对所处之地的感受,却没有改变他的习惯——这座城市在他眼中更平和,也不那么虚假,但他仍通过熟悉的关注点来比较这里——物价、饮酒,以及即将离开的事实。
晚饭后,亨利回到旅馆,洗了澡,从窗户俯瞰水面。他想到这场活动即将结束,也想到返程航班,之后又喝了三四杯啤酒才睡下。窗外景色带来的是片刻停顿,而非新的家园或长久的目的地。温哥华与其他地方的差异十分明显,但这份印象始终置于短暂的行程,以及亨利知道自己很快就会离开的现实之中。
艾瑞丝·杜阿尔特与离开
这次温哥华之行也让亨利结识了艾瑞丝·杜阿尔特。两人共度一夜后,互相留下了地址和电话号码。艾瑞丝似乎喜欢他,但叙述并未表明这段关系后来有所延续。大约十五分钟后,麦金托什赶到,两人开车送艾瑞丝到她工作地点附近的一个路口。亨利得知她实际上是女侍应生,而肚皮舞是她的志向;她离开时,他与她吻别。
麦金托什把这次相遇说成又一次征服;亨利轻描淡写地否认了这种说法。这番对话让这段亲密关系与朗读会本身一样,处于短暂而片段化的节奏之中——旅途中出现一个新相识,短暂道别后,旅程继续前行,并未因此改变。麦金托什和亨利动身前往机场,把温哥华留在身后;对亨利而言,这里既是一处有偿演出的停靠站,也是对日常惯例的短暂打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