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rset与Saint Luke's医院相关诉讼中的责任裁定

好护士:医学、疯狂与谋杀的真实故事

涉及萨默塞特医疗中心与圣卢克医院的诉讼责任裁定,将围绕卡伦任职经历的争议转化为机构责任问题。加鲁托法官支持萨默塞特一方,但没有裁定各名受害者家属案件的实体问题;不过,他认为圣卢克医院与其他医院的沟通,是其可能因萨默塞特发生的伤害而被追究诉讼责任的重要原因之一。

背景——一连串尚未解决的警讯

该裁定作出时,患者死亡事件仍在调查中,医院如何处理与卡伦有关的警讯也存在未解疑问。在萨默塞特,管理人员起初将一系列患者异常且危及生命的事件描述为异常事件,并未认定为他杀。医院称,自己进行了为期五个月的内部调查,但在第六起事件发生后通知检察官之前,仍未查明事件源头。与这种谨慎的定性形成对照的是毒物控制中心主任史蒂文·马库斯的急切态度;他认为,在医院迟迟不承认证据的情况下,患者可能会继续受害。

调查还遇到了机构和证据方面的缺口。侦探获知,萨默塞特的内部调查只留下四张纸,没有得出任何答案;他们没有药柜系统的药物记录、访谈资料或实物证据,而且患者异常事件当时尚未被确认为他杀。问题不只是卡伦此前或此后是否曾在某家医院工作,还在于有关他的信息如何被识别、留存,并跨越机构边界传递。

各方相互冲突的主张

受害者家属提起诉讼后,各家医院主张,责任应由曾雇用卡伦、随后又让他离职的前雇主承担。诉讼将圣巴拿巴医院列为这名连环杀手形成其行凶行为之处。在其中一宗较大的争议中,萨默塞特的律师主张,圣卢克医院应对萨默塞特受害者家属提起的诉讼承担责任。

这一主张赋予各家医院围绕卡伦所作沟通以新的重要性。圣卢克医院的管理人员曾致电其他医院;他们劝过一些医院不要雇用卡伦,却没有提醒另一些医院。这些通话因此表明,圣卢克医院曾因担忧卡伦带来的风险而采取行动;而警告并不一致,也成为判断该院是否应对后来发生的伤害负责的相关因素。

加鲁托法官的裁决

新泽西州高等法院的加鲁托法官在责任分配问题上支持萨默塞特一方。该裁决没有解决基础案件中的主张在事实或法律上是否成立——法官明确表示,他没有衡量这些案件各自的实体问题。相反,圣卢克医院管理人员曾联系其他医院这一事实,是作出不利于圣卢克医院裁决的主要因素之一。

本书以鲜明的措辞呈现法院的结论——圣卢克医院通过决定警告哪些医院、又不提醒哪些医院,实际上“决定了谁会生、谁会死”。这句话体现了这些通话所承载的道德分量,而裁决本身的范围则比对家属各自诉求作出最终判决更为有限。裁决将传达或隐瞒风险的行为视为认定责任的依据,却没有对基础案件作出裁判。

意义与局限

该裁决将注意力从卡伦个人的行为,转向雇用过他并交换过其相关信息的机构所作出的决定。在调查早期,布鲁斯·拉克一再坚持认为,疑似患者中毒事件“是警方的事”;与此同时,萨默塞特的律师则谨慎地避免将这些事件称为他杀。这些交锋反映出,医疗人员、医院领导层、调查人员和监管机构可能各自承担部分责任;后来的裁决处理的是一个相关但有所区别的问题——鉴于一家医院掌握的信息并曾向其他医院发出警告,该院负有什么义务。

裁决的意义就在于这一区别。加鲁托法官没有确认每一起受害者家属诉讼的实体主张成立,裁决本身也没有判定更大范围诉讼中所有被起诉医院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不过,该裁决确实将圣卢克医院有选择性的通话置于责任分配争议的核心,并将围绕卡伦传递信息界定为会产生实际后果的行为,而非无关紧要的背景情况,因为后来可能成为他患者的人会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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