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美国普罗米修斯: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本书提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将其作为戴维·玻姆拒绝配合众议院非美活动委员会时援引的宪法保障之一。在这段叙述中,该修正案的重要性不在于形成了详尽的法律裁决,而在于宪法权利主张与本书所描述的调查之间存在张力;这些调查依照政治与安全审查程序进行,而这些程序极不平等。

玻姆的援引

1949年,J.罗伯特·奥本海默在普林斯顿与他的前学生戴维·玻姆和乔瓦尼·罗西·洛马尼茨会面后,后来回忆说,他曾建议他们讲真话。玻姆于5月和6月两度出席众议院非美活动委员会的听证会。在其律师、民权律师克利福德·杜尔的建议下,他援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拒绝配合。普林斯顿大学暂时发表声明支持他。这段叙述表明,玻姆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作为其公开说明的抗拒依据之一,但没有详述司法裁决,也没有说明委员会如何回应这一主张。

安全听证会的背景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出现,属于一段更广泛的叙述——科学家及其交往关系受到政治审查。1949年6月7日,奥本海默在众议院非美活动委员会的闭门执行会议上作证。尽管他当时担任原子能委员会总顾问委员会主席,国会议员却把重点放在所谓的原子间谍活动以及他前学生的政治活动上。奥本海默否认自己在战前知道约瑟夫·温伯格是共产党员,并谈及温伯格后来表达的观点。质询将政治信仰和政治关联纳入一场表面上以安全为主题的调查。

几年后,原子能委员会对奥本海默提出的正式指控包括他过去的交往关系、他对加利福尼亚州共产党的资助、谢瓦利埃事件,以及他对热核武器的反对。本书将这些指控描述为政治上的控诉,而非可能提交法庭审理的、界定狭窄的案件。在这种情形下,政治异议被视为与一个人的安全审查状态有关,尽管早先的主管机构已经审查过其中大部分相同信息,并续发了奥本海默的安全许可。

程序与宪法张力

听证程序进一步加剧了宪法保障与当事人实际自我辩护能力之间的反差。刘易斯·施特劳斯控制奥本海默联邦调查局材料的查阅权限以及听证委员会成员的遴选。奥本海默的律师劳埃德·K·加里森未获准参加为期一周的简报会;委员会成员在会上研读调查档案,而政府律师则获准引导他们查阅这些材料。辩方也无法取得检方可以获得的信息和准备机会。本书将这些安排描述为违反原子能委员会自身的安全程序,并认为这表明整个程序更像是一次起诉,而非中立调查。

书中并未表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决定了奥本海默案的结果,也没有声称听证会正式裁决了他的第一修正案权利。相反,玻姆对该修正案的援引,为本书所述的政治调查提供了具体的宪法对照;而奥本海默案则显示,安全程序如何能在缺乏普通民事审判所具保障的情况下,使政治交往和异议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对照赋予该修正案一种有限却鲜明的作用——它是证人所提及的一项宪法保障,与叙述中那些被描绘为压缩有效辩护空间的机构做法相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