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C资助学者的FBI安全审查要求

美国普罗米修斯: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原子能委员会资助学者的联邦调查局安全审查要求,将联邦科学资助与联邦调查局的安全调查挂钩——获得美国原子能委员会研究员资助的科学家必须取得安全许可。在高等研究院,J.罗伯特·奥本海默反对接受附有这一条件的研究员资助,使一项资助规定演变成关于政府权力边界与学术机构独立性的争议。

要求及其范围

国会通过立法,要求通过美国原子能委员会研究员资助获得经费的科学家必须通过联邦调查局安全审查。因此,这项要求将接受安全调查设为获得某一特定科学资助来源的条件。现有记载未说明该法律的日期,也未描述调查的具体程序;其重点是此后在高等研究院发生的机构冲突。

奥本海默的回应

奥本海默致信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信中语气愤怒,并表示研究院将不再接受附有强制安全调查条件的研究员资助。他将拒绝接受资助说成是维护研究院传统的举措;在他看来,这些调查违背了研究院的传统。他的回应不只是批评这一条件,还使研究院退出了附带该条件的资助安排。

与受托人的争议

奥本海默采取行动一个月后才将此事告知研究院受托人。在受托人会议上,一些人担心他的决定可能使研究院卷入政治争议,尤其是与联邦调查局发生争端。他们要求他今后作出类似决定前先征询董事会意见。由此,这一事件使研究员资助规定不仅成为检验研究院与联邦安全监督之间关系的试金石,也考验了研究院院长代表机构作出回应的权限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