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a前往Greenville之行
蝲蛄吟唱的地方凯娅于1969年10月28日至30日前往格林维尔,这既是她难得一次离开湿地的旅程,也是她谋杀案审判中核查时间线的重要环节。她独自离开巴克利湾镇,连续两天在格林维尔与编辑会面,然后返回家中;后来庭审证词将这段行程中的一个重要时刻确定在10月29日晚上9时55分。
离开巴克利湾镇
10月28日,凯娅先把船缓缓驶到朱平的码头,按照承诺向他道别。随后,她驶往镇上的码头,渔民和捕虾人都停下手里的活儿看她。这些目光并未让她打消念头——她把船系好,提着手提箱走到主街,经过那些一边继续干活、一边盯着她看的店主。众人的注视使这趟旅程成为她日常生活中一次引人注目的离去,尽管她仍试图穿过镇子,不再引起更多注意。
她的行李简单而私密。凯娅带着一个褪色的纸板手提箱,那是从凯娅之母旧衣柜后面取出来的;她还带着一个背包,里面装着书、火腿、饼干和少量现金。她没有手提包;她的大部分版税收入都埋在泻湖附近的一个铁罐里。她穿着一条棕色的西尔斯—罗巴克裙子、白衬衫和平底鞋,据叙述所言,看起来十分普通。寻常的穿着与藏起来的钱、临时凑成的行李,以及她即将短暂离开的湿地边住处形成对照,显出这趟旅程对她而言有多么不同寻常。
她在街角的巴士站牌下等铁路长途巴士公司的客车。客车抵达时,气刹发出嘶嘶声,车身之长遮住了海面;没有其他人上下车。凯娅买了去格林维尔的车票,询问司机返程的日期和时间,拿到一份印好的时刻表,然后紧紧抱着背包上了车。她还没来得及多想这次离开,客车就载着她驶出了巴克利湾镇。时刻表和仔细打点的行李说明这是一趟有计划的旅行,但她按照自己的方式安排,也只带上自己选定的物品。
在格林维尔会面
两天后,凯娅在下午1时16分走下铁路长途巴士公司的客车,回到镇上。比起她离开时,街上的村民更多了;她取回手提箱时,他们注视着她,低声议论。她穿过街道走到码头,上了船,径直驶回家。她想过像承诺的那样停靠朱平的码头,告诉他自己回来了,但那里有许多船排队加油;她决定第二天再去,因为她迫不及待想回到海鸥身边。10月31日,她确实去了码头,告诉朱平自己前一天已经到家。
审判使这趟旅程的目的和时间安排变得更加清楚。凯娅的书籍编辑罗伯特·福斯特证实,他于10月28日前往格林维尔,并在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两天与她会面。他解释说,自己是去参加一个小型会议,有时间会面,却没有足够时间前往凯娅家中,因此邀请她到格林维尔来。这表明这趟旅程是围绕他在镇上的行程安排的,而不是他去她的湿地住处拜访。
福斯特还准确叙述了10月29日晚上的情况——会面结束后,他和凯娅在旅馆用餐,晚上9时55分,他开车送她回汽车旅馆。这一细节使这趟旅程具有最强的证据效力。它表明那天深夜凯娅与编辑同在格林维尔,而非仅仅让人推测她身在何处。证词证实了具体的会面和她深夜返回汽车旅馆的情况;但仅凭这些证词,并不能交代相关时段内的每一个小时。
作为不在场证明的旅程与记忆中的经历
叙事最初把这趟旅程呈现为一连串实际行动——乘船、带手提箱、买巴士票、会面和返程。审判期间,围绕日期的询问和福斯特的陈述则将这一连串行动转化为证据。这种转变意义重大——一位离群索居的博物学家私下进行的旅程,变成了公众关注的时间线问题;人们仔细审视这段行程能够证明什么,以及它能否说明凯娅在蔡斯·安德鲁斯死前后去了哪里。
凯娅对那顿晚餐的记忆,为法庭上的精确时间提供了个人层面的对照。她记得烛光映照的餐桌、柔和吊灯下的白色桌布、高脚酒杯,以及低声交谈的食客。她穿着朴素的裙子和衬衫,吃了裹着杏仁碎的北卡罗来纳鳟鱼,配野米饭、奶油菠菜和酵母餐包。福斯特用自然这一熟悉话题维持谈话,凯娅感到自在。回想起来,她惊讶于自己竟能应付那样的场合;然而,在她看来,餐馆的璀璨华丽远不及一次钟爱的野餐——十五岁时,她与泰特·沃克黎明出游,他把毯子披在她肩上,两人随后沿水路向内陆前行,再步行到一片草地。这段回忆将她在格林维尔表面上的从容,与另一种更早的舒适感并置起来;那种舒适感扎根于湿地,也扎根于她与泰特的关系。
因此,这趟旅程在故事中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影响。记载明确日期的行程,为辩方提供了具体依据,证明凯娅在10月29日和30日身处何地;而庭审证词再次提及这趟旅程,也暴露出任何简单说法的局限——编辑能够证实会面和一次深夜开车送她回去的经过,却不能核实更大时间线中的每一刻。与此同时,这趟旅程展现了凯娅如何短暂应对巴士、旅馆用餐和公众关注构成的世界,却没有割舍她与家园的联系。她回到自己的船和海鸥身边;这趟旅程既是法庭上的不在场证明,也是一次难得的离开湿地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