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977 offenses
24个比利1977年10月的罪行使威廉·斯坦利·米利根支离破碎的身份感陷入一场影响深远的法律争议——罪行发生时发生了什么,以及他当时是否应为此负责,是有别于他后来是否具备受审能力的问题。留存下来的说法包括一宗归于拉根的抢劫案、对几名女性遭遇的相互矛盾的描述,以及最终影响法院对起诉书作出裁决的精神科评估。
罪行及相关说法
10月14日凌晨,拉根认定年轻人格成员需要食物和衣物以度过即将到来的冬天,于是决定抢劫他人。天亮前,他穿着跑鞋、牛仔裤和适合外出的多层衣物,带着一把史密斯威森手枪,步行前往俄亥俄州立大学校园。这一说法将抢劫描述为应对群体眼前经济困难的举动,但所称的目的并不能减轻这一行为的严重性。
后来,起诉书所涉三名女性的说法并不一致。在讨论审判策略时,亚瑟说,阿达拉娜认为这些女性曾予以配合、没有受伤,而且对方还把部分钱还给了她们。朱迪·史蒂文森否定了这种说法,她和加里·施魏卡特都不接受这些女性曾表示同意的说法。这一分歧是事件的关键——亚瑟描述的是阿达拉娜的看法,并非辩护人或受害者所接受的说法。
涉及唐娜·韦斯特和波莉·牛顿的情形同样表明,她们感到恐惧并遭受性胁迫,而不是欢迎当时发生的事情。在一处偏僻地点,唐娜坐着等待,对可能发生的事感到忧虑;袭击她的人提到强奸的可能性,她表示自己害怕。在波莉遭遇的事件中,阿达拉娜提出发生性关系,波莉开始哭泣,阿达拉娜则说不会伤害她。这些细节无法解决所有有争议的指控,但清楚说明了为何不能简单用所谓的配合来代替女性本人的陈述。
从评估到审判
后来,调查人员依据有关米利根精神状态的证据,对这些罪行进行了审查。1978年1月,公设辩护律师获得心理评估经费后,威利斯·C·德里斯科尔于1月8日和13日对米利根进行了测试。智力测验得分为68,德里斯科尔表示,抑郁症拉低了这一分数。他诊断米利根患有急性精神分裂症,并描述了其身份感受到严重扰乱、难以区分自己与周围环境,以及听到他认为是在发出命令的声音等情况。德里斯科尔认为,米利根当时无法充分协助自己的辩护,并建议将他送入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和可能的治疗。
1月19日,朱迪·史蒂文森和加里·施魏卡特向杰伊·弗劳尔斯法官提交德里斯科尔的报告,以证明米利根无法协助辩护。随后产生的法律争议涉及如何使用在法院命令下由西南社区心理健康中心进行检查时所作的陈述。辩护人要求保证这些陈述不会被用来对付米利根;经折中,只有在米利根出庭作证时,才可以就可能使他入罪的陈述进行询问。这项评估讨论的是他在诉讼当时的能力,本身并未判定他对10月发生的罪行是否负有责任。
到9月时,乔治·哈丁二世认为米利根具备受审能力,因为他已经实现了多重人格融合。然而,哈丁仍认定,米利根在1977年10月下半月患有精神疾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负责任。因此,他将当下的受审能力与罪行发生时的责任区分开来——在他看来,米利根的状况有所改善,足以参与庭审,但这并不能证明米利根在罪行发生时能够控制或理解自己的行为。
裁决及意义
审判期间,弗劳尔斯法官以缺乏佐证且作案手法并不相似为由,驳回了第一项强奸罪指控。对于其余罪名,双方同意将医疗证据作为既定事实;法官认定医生们一致认为,米利根在罪行发生时患有精神疾病,无法分辨是非,也无法克制自己不实施这些行为。由于没有相反证据,弗劳尔斯裁定米利根在第二至第十项罪名上因精神错乱而无罪。
这一裁决并未消除受害者的陈述与阿达拉娜对事件的解读之间的冲突,而是在双方同意作为既定事实的医疗证据基础上,解决了刑事责任这一法律问题,同时保留了米利根在罪行发生期间的状况与后来是否适合受审之间的区别。因此,10月发生的事件既仍是细节存在争议的被指控罪行,也是法院就严重精神疾病所产生后果作出裁决的依据。